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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12-25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18年7月27日至9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新桥镇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新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新桥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组织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精准对标存在问题,精心组织,强化联动,将巡察指出的12个方面26个共性问题,细化分解为92项具体整改措施,以最积极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全力保障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合力推进整改。镇党委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勇扛主体责任大旗,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真抓真管、常抓长管,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在统一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形成齐心合力共抓整改的良好格局。镇党委在每月一次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过程中,紧贴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立即成立区委巡察新桥镇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徐雪春同志担任组长,4位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和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镇党委统一抓、党政领导对口抓、责任单位具体抓、镇纪委全过程监督的“三抓一监督”模式,推动整改落实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6位党委委员每人分工负责2个村(社区)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整改全过程指导,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两个月来,镇党委召开3次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召开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部署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各村(社区)积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迅速形成。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围绕区委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26个共性问题和各村(社区)存在的个性问题,对照区委的意见建议,镇党委对每个问题进行研判讨论,逐个落实责任,制定了《新桥镇党委落实区委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村(社区)的整改工作由蹲点党政领导、分工党委委员双重把关。共性问题由责任领导指导督促牵头部门实施,牵头部门负责所属问题的总协调。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7名责任领导、9个牵头部门、16个责任单位,制定了92项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个个有时限。

四是严格跟踪问效,全面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和月报制度,保证整改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根据整改任务分解表,制定整改进度统计表,每月底进行统计。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镇整改工作情况,平衡推进,不断提高整改质效。两个月来,镇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分两个督察组对各村(社区)及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了3次督查,对整改动作迟缓的单位及时敲警钟,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对12个村(社区)党组织共反馈的195个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139个、基本完成整改36个、整改未完成20个。反馈的26个共性问题中,除村民小组长及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将在2019年按计划实施外,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13个。

二、 已整改完成的共性问题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共性问题12个。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生态立镇”绿色发展的执政理念,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明确镇级与12个村级网格职责,落实日常监管、督查、巡查,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机制。今年以来,结合2018年“两减六治三提升”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的建设,落实创建工作专人建设、专人负责、专项资金,各方面联动,全社会参与。二是合力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严防严控禁燃区红线,对全镇燃煤锅炉整治,加强了对原有已关闭锅炉的巡查,保持辖区内无燃煤锅炉;完成了童子河、嫩江河等重点河道的生态水环境治理及修复工程,消除了劣V类水质,成功打造绿色景观河道;禁养区内畜禽整治最后一户生猪养殖场已于9月份关闭;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多部门联合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对朱记烧烤等整改到位的重点信访餐饮店定期组织回头看;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今年以来已关停取缔“散乱污”作坊20多家。三是积极开展阵地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和居民的环保意识,使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在党内组织生活方面

2.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建立了党务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2018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次。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流程等进行强调和明确。督促村(社区)党组织认真完成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镇蹲点领导全程参加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在组织生活会中,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压实了整改责任。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下发了《“三会一课”应知应会》,确保党的基本制度有效落实。把握七一、冬训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家授课、书记讲课、观影、座谈等活动10余次,学习效果不断得到提升。开展了党建工作半年度督查,将检查、督促、指导融入平时工作中,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支部工作一本通》的检查和指导,确保了各项台账记录的规范性。

(三)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4.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对照“优秀理论学习中心组”标准,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定期向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及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发放学习计划和资料,发放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共1800本,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充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建立“新桥微课堂”微信群,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微信群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桥新城”微信公众号建立“永远跟党走”专栏,发布信息60余条。11月20至23日,对12个村(社区)的理论学习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社区)根据《2018年新桥镇宣统信息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完成今年的理论学习任务。2019年将要求村(社区)对理论学习进行记录,并组织村(社区)进行理论学习考试。

5.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紧”问题的整改

组织社区干部分批分层次进行社区管理培训,通过参观先进社区,学习新型管理理念,更新和拓宽了社区管理的思路,为社区治理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经过培训,社区干部服务为民的理念普遍得到了增强。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打造全新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筹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清理楼道乱堆放、整治小车停车环境等实际举措,提升居民幸福感。

(四)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

6.关于“村(社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1月20日至23日,对12个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2018年新桥镇宣统信息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指导各村(社区)完成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积极调处矛盾,成功化解了马鞍桥修善寺危房改造产生的矛盾。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各村(社区)联络员每月上报《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表》。利用网格巡查,摸清邪教人群底数,对邪教组织重点人员落实村(社区)责任干部及重点人员家属“一帮一”措施。定期召开新桥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和研判会议,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融入了平时的督促检查中。扎实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和评议活动,有效提升“第一责任人”意识。村(社区)党组织设置进一步规范,每个村(社区)按规定设置了党支部、党小组。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按月交纳党费至支部,支部按季上交党费至党委。召开了党员发展专题培训会议,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开展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累计接转党员447人次,确保了支部与党员的有效联系,并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进行了明确。创新提出“金三角”党建结对共建模式,以校、企、地三方共建的方式促成相关行业党组织与常工院部分院系党组织结对共建,推动“产学研对接”落地生根。开展“一支一品”创建活动,涌现了“党建微阵地”、“望湖大妈365”、“文艺七彩兵”等一批特色党建品牌。

8.关于“干部队伍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下发《驻村(社区)工作周志》,落实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每周1天驻村调研工作制度。12月初启动实施了人才招引工作,招聘人员重点向村(社区)倾斜,着力加强村(社区)干部力量。镇各条线、部门定期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提升培训。镇党委牵头,深化青年精英工程的实施,2018年以来,开展了“思考力、协作力、凝聚力、服务力”为主题的青年主题活动7次,提升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

9.关于“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当”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关于新桥镇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党建经费的列支范围,用制度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加强预算管理,党员活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明确党建经费使用。严格经费使用督查,确保经费真正用到各项党建工作和活动中。

(六)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方面

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从警示教育入手,做精做细宣传,严格作风养成,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有效贯彻落实。利用展板、纪检工作群,对案例、纪检动态、政策法规等进行宣传。关注年节假日“四风”问题,及时提醒警诫。今年以来,制作宣传展板7期,推送廉政信息200余条,发出廉洁提醒短信40余条,筑牢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防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对3名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运用了第一种形态,对5名党员党纪轻处分,对4个村(社区)全体党员开展了警示专题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纪律意识。举办了2期纪检工作培训,促进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旗帜鲜明反“四风”,每月督查村(社区)作风建设情况不少于一次,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七)在廉政风险管控方面

11.关于“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新桥镇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新桥镇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了送审程序、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对村(社区)、事业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人员进行了《新桥镇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解读和培训。严格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督,对施工方按照《新桥镇建设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市场信用考核细则》进行信用考核,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力度,7月份以来下发了3期《新桥镇工程审计情况简报》。

1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组级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明确组级各项收入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严禁擅自购买或印制收款收据,内部结算凭证的领用和核销必须经镇农经站办理,收缴的现金必须及时解缴到组级统管账户,任何人不准截留、挤占、私分、挪用和拖欠,不得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今年以来对村(社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3次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督促村(社区)执行制度。镇组织了财政各项开支标准培训,对《关于加强社区经费保障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结报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开支报销要求、标准、流程。

三、整改基本完成的共性问题

截至目前,基本完成的共性问题13个。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乡村振兴’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按照《关于调整村级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暂行规定》(新政发〔2017〕4号)、《关于促进村级集体增收的实施意见(试行)》(新政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村实际,推行一村一策,采取多种方式激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工作思路,郭塘桥村委“赵家塘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12月进行镇级验收。镇级的“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意见正在与区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中,计划在2019年初出台文件。大力提升村庄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增加考核频次,激发村委抓长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改善村庄环境,2018年共清淤疏浚39个农村沟塘,建成“四好农村道路”48公里。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鼓励村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工考试,持证上岗,2018年全镇通过社工考试32名,目前全镇辖区划分了110个网格,配备了110个专职网格员。

2.关于“精准扶贫对象入口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组织了扶贫工作调查员培训,明确收入统计口径及脱贫流程。按照要求对低收入户共同生活情况进行了梳理。11月底前已完成了精准扶贫对象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信息更新。

(二)在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方面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用制度来保障村(社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村(社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我镇实际,12月初,制定了《新桥镇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蹲点村(社区)党政领导、镇纪委、组织人事办负责对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会议记录、表决资料和事项执行情况等立卷归档,每季度检查一次。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2019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权重。

(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方面

4.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上报年度重点项目,针对完成情况,镇党委开展专项督查和通报,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针对动迁遗留户问题,明确推进分工,由党政领导担任组长,村(社区)书记为副组长,抽调部分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攻坚,目前已签约并拆除2户。严格执行低保政策,组织对全镇低保户入户复核,2018年新增低保4户6人,清退低保49户84人,调整低保金68户。严格小区物业管理,开展了安置小区车辆专项整治,在新龙花苑安装了限高杆,清理僵尸车辆80余辆。车牌识别系统装置已立项完毕,正在招标过程中,小区充电桩的安装已完成各社区申报立项工作,下一步将进入具体实施。用制度强化村(社区)干部进网格意识,通过网格化治理督促干部践行群众路线。镇作风办定期开展作风督查,2018年下发通报3期,作风纪律督办表9份,积极营造作风建设良好氛围。

5.关于“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下发了《关于修订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社区)部分通用资产配量标准的通知》,对村(社区)、事业单位办公家具等配置标准进行了明确,倡导勤俭节约理念,严格执行制度。组织了村(社区)、事业单位结报员财务培训,对各项日常开支报销的要求、标准、流程进一步强调和明确,督促结报员严格履职。严格执行预算,从严控制支出,在确保各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严格追责问责,维护制度权威,对超标购置办公桌椅的3个单位启动线索办理程序,严肃问责追究。

(四)在党员日常守纪监督方面

6.关于“部分纪检委员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在基层一线的作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村(社区)纪检队伍。组织开展了2次村(社区)纪检委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村(社区)纪检委员队伍管理制度已形成初稿,待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后出台。每半年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镇纪委对5名村(社区)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用追责问责强化履职。

(五)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新桥镇党委制定的《新桥镇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试行)》(新委发〔2017〕35号),规范村(社区)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履行 “一岗双责”工作手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收回作为考核依据。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与班子成员、下属党支部必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履职尽责压力。镇纪委每半年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逐条对照开展一次督查。

(六)在廉政风险管控方面

8.关于“部分集体资产管理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新桥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发包或租赁程序:村两委(董事会)或村(股)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经村(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统一到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交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发包费或租金。茶庵村对5家企业拖欠转制款等费用问题,主动上门做好核对、催收工作,明确交款时限,逾期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望湖社区一拆迁企业拖欠的转制款12月份结清。

9.关于“法制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1月29日开展了村(社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宣传并强调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行为制止或纠正不力的,对发现村集体财务收支有问题而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追究村集体相关人员责任。新桥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已对拖欠租金的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制订了催收方案,指定专人负责。

(七)在“三资三化”管理方面

10.关于“资产资源出租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了专业培训。召集各村(社区)负责人、财会人员,对《新桥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学习解读,明确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发包或租赁,必须经村两委(董事会)或村(股)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到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交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发包费或租金。严格合同管理。挂牌交易的合同专人负责管理、统一录入平台,合同到期前,及时告知。结合“三资三化”检查,对各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了核实,对收租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5次督查,积极指导相关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土地租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各村土地流转必须经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方可实施,村集体土地租用必须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马鞍桥村委已收回租期已满仍实际占用的11亩土地。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规定了村集体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每年盘点不少于一次,做到账物相符,保障其安全和完整。道乡社区和原陆房村委固定资产调拔问题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拆迁安置办已理清原陆房、戴墅村委办公楼拆迁资料,形成书面补偿方案后,报区政府审批。

(八)在个别巡察问题整改方面

13.关于“望湖社区未按相关规定程序聘用社区工作人员”问题的整改

针对望湖社区未按相关规定程序聘用社区工作人员的问题,按其与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签订的合同终止日(2018年12月底),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 整改未完成的共性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整改未完成的共性问题1个。

关于“领导组织村务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

关于村民小组长换届工作,目前做好换届工作宣传,明确换届工作程序。11月30日,组织村(社区)书记、会计进行了村委会换届法律培训,邀请区民政局领导讲解换届选举法律、程序,并对村民小组长换届工作进行了辅导。镇民政办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手册,宣传选举工作。关于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及成立,目前我镇马鞍桥村、孙家巷村、郭塘桥村3个村委未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已成立未换届的有戴墅、叶家、新桥、仲家、史墅、茶庵、朱家7个。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村民小组长换届将与村委会换届同步进行,预计2019年11月底完成换届。考虑年底分配等、选举程序等因素,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计划在2019年7月前完成成立和换届工作。

3.持续整改计划

根据程序要求及上级统一部署,将于2019年7月前完成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换届和成立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同步完成村委会及村民小组长换届工作。对换届后的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长,继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发生。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在全镇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区委对巡察整改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新桥镇将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持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对未完成整改的,严格按照整改计划推进。新桥镇将以持续整改为契机,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绿色、智慧、高端的精品新城快速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918070;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华山北路77号新桥镇纪委;邮编:213032;电子邮箱:2269940523@qq.com.

附件:1.仲家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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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墅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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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家弄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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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家巷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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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鞍桥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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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茶庵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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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郭塘桥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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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湾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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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道乡社 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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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望湖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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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龙湖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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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锦海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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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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