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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三双”举措规范开展初核了结线索监督审核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0-03-09 分享 

一是规范受理审核,线上线下“双签收”。严格按照监督审查业务平台“单轨”运行的要求,凡是本委拟初核了结的问题线索,由承办部门从线上推送至案管室进行审核,同时线下将谈话笔录、书证等对应的证据材料按照装卷标准规范整理后移交案管室,线上线下“双签收”后,予以正式受理,并明确专人主审。

二是规范审核内容,程序实体“双审核”。按照监督审核的要求,一方面对问题线索处置是否超时、处置方式审批是否规范、调查措施是否合规等程序性要求进行审核;另一方面,重点对实体证据材料及证据链进行审核,对于证据材料尚不完备或证据链不完整,不能了结的,退回承办部门补充重新提交审核。

三是规范结果应用,审核意见“双反馈”。做好两次反馈,案管室监督审核意见在提交分管领导签批前与承办部门进行一次预先沟通,听取承办部门的意见,达成一致后请领导签批并通过监督审查业务平台正式反馈;承办部门收到案管室的监督审核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并重新制作核查报告,在问题线索正式办结归档时通过监督审查业务平台向案管室进行二次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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