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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9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统筹部署。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专题召开党委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对标对表、主动认领问题,研究制定《区财政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制定54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区财政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靠前协调、紧盯不放,加强日常调度与跟踪问效,形成党委统筹抓总、处室协同联动、全员共同参与、台账动态管理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病灶,全面排查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以巡察整改实效改进工作、提升效能、推动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做好局党委会会议议题统筹与安排,从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7次。

二是高质量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学习专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等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4次。

2.关于“‘零基预算’改革未能深入破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一是积极贯彻“零基+限额”要求,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审的全过程。2026年预算编制时,公用经费定额部分在支出标准基础上压降25%,取消部门的工作交流经费,经常性专项在2025年年初预算基础上压降20%。信息化项目执行过程中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50万元以上项目需经区数据局论证评审后方可立项实施。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较2025年下降19.72%,减少10.83亿元。二是探索实施“业财协同”改革,选取综保办和市管局作为试点单位,推动业务与财务深度融合,通过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共同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综保办和市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数较2025年同比下降17.29%和11.87%,“零基预算”管理凸显成效。三是优化现有支出标准,系统梳理各单位在办公、差旅、会议等方面的实际支出情况,结合政策要求和区域实际,科学核定和动态调整现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使其更贴合履职需要。信息化运维服务经费以市级文件规定标准为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标准安排预算。转发市级陈列展览项目支出预算,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评审标准体系,提升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四是加强对基层财政分局的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推动基层财政落实“零基预算”要求,提升基层财政预算管理能力。2026年园区、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20.63%,减少10.72亿元。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一是日常加强预算执行督促。每季度末对部门专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对2025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级部门高质量考核体系。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控。2025年,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的项目和无需使用的预算资金,进行预算调减,共计调减5.89亿元。2026年预算审核中,对2023-2024连续两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50%的专项,核减50%的2026年度项目预算,共计核减6个项目,核减金额280万元,核减率56.45%。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预算编制中,结合上级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压减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在2026年预算审核中,对预算项目中有上级切块下达资金,根据上级资金预估拨付情况,压减本级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共计涉及12个项目,减少安排部门预算资金2542万元。日常预算执行中,加强上级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资金统筹使用,督促部门优先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5年12月,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最新决策部署上来。2026年1月,局党委会专题听取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做好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5年度“四述”报告重要内容。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作为检视剖析的重要内容,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中单列一段查摆履行意识形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月报制度。定期上报财政、国资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前谋划应对措施,每月向区委宣统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巡察反馈以来,累计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月报4次,排查风险隐患9条。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各处室、事业单位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廉情反映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防控举措,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规范理财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次,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纪”强化警示震慑。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及时发布廉政提醒,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基层财政分局局长收听收看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强化规矩意识。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暨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检查。2025年11月,对6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指出被查单位在公务接待、公务租车、差旅费等方面的问题32条,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条。研究制定2026年度财会监督检查计划,继续将作风建设暨政府过“紧日子”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督促被查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

5.关于“发放补贴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收回补贴资金。将涉及问题小微水体补贴资金共计49.5万元收回,及时挽回损失。

二是强化资金过程监管。加强对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在涉农资金审核过程中强化“交叉比对”方法的运用,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规范有序。同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加强工作时效管理。持续完善会计中心内部岗位职责设置,进一步明晰各岗位责任范围,加强内部协作,确保环节顺畅,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与执行力。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与责任主体,坚决杜绝拖拉积压,对中心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严格对照时间进度推进;对于跨层级跨部门的工作事项,做到及时上报、主动衔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7. 关于“合同补签现象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区财政局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先签合同、后履行”的基本原则,明确合同管理要求,优化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合同法制审核。

二是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筑牢法治根基,践行党员使命”的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局常年法律顾问讲授《合同法》中合同审核的基本原则、合同审核过程中的关注重点,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律意识,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

8.关于“个别经费结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会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支出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

二是从严从细把好财务审核关。在日常经费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强化对报销附件审核把关,对要素不全、缺少附件的事项,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后再予以报销。

8. 关于“应对改革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培训指导。针对兼职报账员特点,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培训,线上提供操作指引、答疑,线下聚焦部门决算等重点工作组织系统培训和实操演练,强化业务流程与编制方法讲解,提升参训人员实操水平。同步搭建线上答疑渠道,及时回应报账员日常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精准破解实操堵点。

二是完善系统功能。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不断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用户体验。收集部门报账员反馈的操作痛点,向上级部门提出优化需求,联合技术服务商优化系统功能,简化冗余步骤。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畅通报账员与系统运维人员沟通渠道,确保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三是优化服务流程。主动了解预算单位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面向全区各预算单位报账员开展工作满意度调查,并就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在部门决算编制、财政供养年报等工作已通过自动化取数等技术简化填报过程,区会计中心已制定预算单位核算查询操作手册初稿。加强工作群管理,明确群组功能与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10. 关于“统筹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深化“新财讲堂”品牌打造,完善区、镇(街道)财政常态化业务交流机制的通知》,持续巩固务实高效业务交流平台。以“跨部门协作,强化房土两税征管”为主题,组织召开第九期新财讲堂,对全区房土两税征管的新模式进行培训、交流,为房土两税规范化征管奠定基础。

二是提升运维响应效率。加强运维公司监管,强化本地运维力量,压实运维服务责任。明确运维响应时限,定期检查基层反映的运维服务问题及处理情况,强化日常履约管理。对各类问题分级处置,基础问题快速就地处置,复杂问题及时申请上级技术支持并向基层反馈,运维效率有效提升。

三是持续推进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建设。召开标准化工作运行交流会议,持续跟踪、收集基层运用标准化意见建议,巩固拓展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国家级试点成果。同时继续将基层财政开展的标准化支出纳入基层财政建设补助的支持范围。

1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局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严明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行为。

二是规范会议安排。局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前,由综合处提前1周向各处室、事业单位征询拟上会议题,并认真梳理汇总,严格审核把关。局党委会会议议题提前送达参会人员,保障参会人员提前熟悉情况,为会议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1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和工作要求,分三个党小组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整记录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党支部一本通规范记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开展情况。

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对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做实做细各个环节,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补录资料、全面整改到位,不断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水平。

13.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对接,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在选拔任用基层财政副分局长过程中,严格履行任免前备案流程和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公示和任职程序。严格按照干部考察材料规定的内容撰写考察报告,客观反映干部现实表现和“凡提四必”情况。规范记录干部选拔任用议题党委会会议开展情况,会议记录末尾由主持人、记录人签字确认。

14. 关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并落实管债控债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新北区地方债务管控的总体方案》,立足新北区经济发展实际,针对我区当前债务管理情况,明确债务管控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及具体举措,推动债务规模科学管控、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坚决遏制新增隐债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是健全会计中心内控制度。对会计中心现行管理制度开展系统性、全方位地梳理与评估,按业务领域、流程环节进行分类,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更新完善,已形成制度初稿。同时,进一步在制度中明确执行要求,提升工作人员对制度的理解与执行效能,全面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财政统筹与国资国企改革攻坚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统筹收支平衡。一是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预测收入及财力情况,从严从紧核定支出总体规模,确保2026年财政收支实现平衡。二是加强政府全口径收支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平衡方案,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根据2025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做好2025年区级收支平衡方案,通过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0.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0.82亿元,最终实现三本预算收支平衡。三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坚决压降非刚性、非急需支出。2025年度,进行两次预算调减,共计调减预算12.1亿元。四是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对存量资金、闲置资产清理盘活,2025年度,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对闲置专户进行注销或撤并,收回沉淀专户资金0.87亿元。同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0.9亿元。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持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的力度,扩充财力。2025年度,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9.73亿元(含超长期国债资金5亿元),发行用于项目建设和土地储备的新增专项债券17.43亿元,有力保障全区项目资金需求。

三是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一是按照现行区对园区、镇(街道)财政体制结算模式,在财力分成上对经济薄弱的西部地区实行共享收入超收分成全留体制,提高基层保障能力,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事权方面实行差别化分担比例。截至目前,根据财政体制管理文件要求,已完成区对园区、镇(街道)2025年财力结算,助力基层财政运行平稳。二是加强与基层沟通,根据基层财政资金状况加大库款统筹调度力度。对资金紧张的板块,予以库款调度支持。2025年全年,累计对下级财政调度库款19.16亿元。

四是明确国资职责边界。对照国资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确与国资管理处的职责边界,厘清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在工作中逐步予以落实。

五是深化国企市场化机制改革。一是构建现代国企治理架构,指导区属国企完成公司章程修订,深化董事会建设,完成外部董事换届工作,撤销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效能。二是大力推动国企市场化转型,启动区属国企主业重塑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属国企制定主业做优做强专项方案,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三是强化效益效率刚性考核,出台《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薪酬体系的实施意见》,针对直管、提级、镇管、代管四类企业精准施策,构建体现岗位价值与业绩贡献的差异化薪酬体系,实现激励约束有机统一。

下一步举措:一是持续强化全口径财政收支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二是逐步将国资管理中心编制内人员配备到位。二是督促指导区属国企完成主业重塑方案。

2. 关于“债务风险管控压力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加强全口径债务规模管控。开展全区全口径债务规模预计,分解经营性债务初步管控目标,敦促各板块各国企扛起管债控债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各类债务监控统计。从严从紧审核专项债券,科学合理申报债券资金,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目前已通过项目为新北区人民医院(一期)项目1.5亿元。持续跟进存量项目进度,督促债券资金执行。严格落实融资备案审批制度,严格国企融资用途和成本审核,多管齐下推进全口径债务增幅逐步收窄,持续推动债务结构优化,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25年末,全区全口径债务较上年末增长8.77%,较上年增幅下降6.48个百分点。

二是将政府性债务率管控在合理区间。强化财税联动,做大财政收入,拓宽收入来源,壮大综合财力。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投资项目评审决策。坚持置换债券与自主化债并重,统筹资源积极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对于风险指标较高的地区,督促风险地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妥善处置本息兑付,跟踪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坚决杜绝爆雷风险。截至2025年末,全区政府性债务率保持在全市辖市区最低。

三是推进企业整合与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区属镇管企业布局优化与整合方案,常高新集团对新航、新奔、新墅三家企业实施统一管理,龙控集团对齐梁公司实施统一管理,遵循人员、资金、资产“三统一”原则,实现权责清晰、管控到位的一体化运营。目前,正在推进清产核资、债务甄别、人员安置、流程梳理等工作,协同解决整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合工作按方案有序推进。

下一步举措:一是持续开展各板块各国企各类债务监控统计,严格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国企融资用途和成本审核,持续推动债务结构优化,统筹资源积极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督促风险地区按时还本付息,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持续推进区属镇管企业整合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表工作。

3. 关于“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和成熟度。持续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优先申报已开工和前期准备已完善必开工项目。发挥好部门协同审核机制效用,从严项目申报审核,充分考虑已发行债券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当年资金需求,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已通过项目为新北区人民医院(一期)项目1.5亿元。

二是改进债券资金支出监管。加强跟踪指导,持续跟进存量项目进度,分单位分项目分年度对未支出完毕的债券项目进行统计分析提示,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预警,要求项目单位围绕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重点板块、重点项目开展财政检查,分析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及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无需支出的债券资金尽快开展债券用途调整,进一步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举措:持续压实项目单位责任,从严项目申报审核,加强债券资金支出定期跟踪指导,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执行,对无需支出的债券资金尽快开展债券用途调整,进一步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4.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督促园区、镇(街道)2022年竣工未决算项目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其他年度已完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由其按规定实施。截至2026年3月,滨开区、孟河镇、罗溪镇、新桥街道已完成6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二是加强PPP存量项目管理。根据中央、省关于PPP存量项目管理文件精神,指导奔牛镇政府加强金牛里片区PPP项目运维管理,绩效考核付费,降本增效,并将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奔牛镇预算管理。截至2026年2月底,已完成财政部PPP存量项目数据库更新填报工作,上报PPP存量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需求,制定PPP存量项目处理总体工作方案及分项目推进计划。

下一步举措:一是继续督促三井街道及公安分局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二是继续推进PPP项目各实施机构落实降本增效,强化绩效考核,按效付费。

5. 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指导夯实采购主体业务根基。立足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构建“培训+提醒”双轮驱动的精准指导模式。2026年3月组织板块、学校、卫生院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聚焦检查发现问题,下发《关于2025年度民生领域外包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突出问题与典型案例,指导单位从严把控项目决策关口、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强化履约验收监管、严守资金支付纪律,推动压实责任、立行立改、长效常治。通过培训和通报警示,各单位采购合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采购流程更加规范有序,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质效稳步提升。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筑牢合规防线。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完成十八大以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项目抽查、问题汇总、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等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各类采购不规范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各单位操作更加规范,整改成效总体良好。

三是优化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组织园区、镇(街道)全面启用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政府采购模块,实现了采购流程线上闭环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效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下一步举措:继续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做好民生领域外包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预计2026年全年将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6. 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等级为优和良的,据实予以优先或合理保障;等级为中或差的,视情核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如2025年度“新北区中小学学生视力筛查”专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按10%比例核减。

二是优化绩效评价流程。调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启动时间,于2026年2月启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处室初选,局党委会研究讨论,3月底前确定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并按流程开展绩效评价。

三是完善部门评价项目选择。在布置2026年区级绩效评价工作时,明确评价范围和工作要求,预算部门要优先选择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对部门核心职能履行影响重大以及存在管理薄弱环节的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

下一步举措:一是按计划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和时间表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过程的规范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评价结果能及时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编制。二是建立部门评价项目备案审核机制,各预算部门于4月底前将部门评价项目报送区财政归口业务处室进行审核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并指导部门重新选择。加强对部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督促各部门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评价工作,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评价报告。

7. 关于“国企投资监管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上级国资监管要求,研究建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评审体系,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计划评审会议4次,明确2026年度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计划;出台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操作细则,细化项目专家评审要求,严格项目投前审批程序,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审核会议2次,完成单项投资项目专家评审2项。

二是优化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已编制2026年度新北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并上报市国资委。督促各区属国企严格按计划实施项目投资。

三是常态化重大投资项目检查。已将区属国企投资项目检查工作纳入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计划。

下一步举措:一是督促区属国企根据市、区文件,修订完善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文件并切实担负起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存量投资项目风险处置,按季度跟进项目投资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加强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区属企业投资项目检查工作。

8.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资产清查复核。一是针对初始清查中8家未纳入清查范围的企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复核工作,逐户核查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摸清资产底数,形成规范完整的资产复核专项报告,并将8家企业纳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统一管理。二是提升复核报告质量,对原复核报告中出现的基础性错误进行逐一修正,并对有错误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费用扣减,督促其完善报告内容,提升报告质量。

二是推进资产盘活利用。一是采用“月度跟进+现场核查”相结合工作方式,按月度对重点待盘活资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针对一些重点资产,赴现场开展实地调研,督促盘活进度、排查堵点难点。截止目前,区属国企已实现盘活收益4.9亿元。

二是细化权证不全资产梳理,对权证不齐全的重点资产进行深入摸排,厘清权证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堵点难点,为后续权属完善工作明确了方向。三是梳理典型盘活案例,涵盖股权、固定资产、债权等类型,提炼盘活做法和成功经验,为指导后续盘活工作奠定基础。

下一步举措:一是加强考核管理,将国有资产载体建设及运营成效、存量资产盘活处置进度等工作纳入区属国企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持续解决权证难题,继续对权证不全资产进行细化梳理,加强部门协调,力争推进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三是持续推动资产盘活提质增效,按月度更新重点资产盘活进展,持续深化月度督查与现场督查工作,推动存量资产盘活。

9. 关于“奖补政策条款制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奖励办法。会同市场监管局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结合市级奖励政策标准、区级实际及企业发展需求,对拟修订的政策条款分别列出修改说明,并与市级政策进行比对,严格落实“从高不重复”标准。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与比对。主动与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共享相关奖励信息,以便区级在执行奖励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比对,将数据查重作为区级政策兑现的重要一环,防止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重复奖励。如下达2025年区级标准化政策奖励之前,及时与市级文件《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的通知》(常市监〔2025〕44号)进行比对,剔除重复事项和重复奖励。

下一步举措:一是继续进行政策修订完善。及时对接市级政策相关部门,依据市级政策条款修订内容同步修订区级政策,确保政策文本表述精准、门槛清晰、标准客观,始终保持与市级政策的有效衔接和“从高不重复”原则的刚性落实。二是常态化进行信息共享与比对。主动对接市级市场监管、财政等主管部门,搭建信息对接渠道,实现市、区奖补项目名单、资金下达文件同步动态更新;同时建立奖补资金发放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资金的发放依据、金额、企业信息以及与上级政策的比对情况,确保全程可追溯。

10.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干部源头储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积极与组织部、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2026年度争取区会计中心招录计划2名,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推动解决关键岗位由编外人员担任的情形,滨开区及春江、魏村两个街道总预算岗位已调整为在编人员担任。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建立新北区财政系统90后干部储备库,利用“新财讲堂”平台,组织年轻干部系统学习财政业务知识,提升专业能力。

三是强化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根据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专业特长,推荐退出岗位领导干部参与省委巡视、区委巡察、政协、老科协、老龄协会等工作。

下一步举措:一是督促龙虎塘街道待人员逐步到岗后,将总预算岗位调整为编内人员。二是常态化开展“新财讲堂”活动,紧扣财政业务重点和履职能力需求,为财政干部成长成才搭建优质学习交流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局党委将继续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克服“过关”思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到底,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持续攻坚突出问题,提升标本兼治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防微杜渐,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优化财政管理效能。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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