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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延伸监督触手,架起沟通桥梁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01-18 分享 
  为进一步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畅通与驻在单位的沟通渠道,加强与驻在单位的工作融合,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挖掘法院自身潜力,通过发挥兼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延伸监督触手、架起沟通桥梁,强化执纪监督。
  一、常态宣教,传输载体。兼职廉政监察员每年随岗位调整进行及时轮换,担任者为部门副职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本身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责任担当。法院通过新媒体建立了兼职廉政监察员微信群,借助这一载体,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纪检监察系统的精神、意见进行传达,并进行日常业务宣教,由兼职廉政监察员再向各所属部门传达,工作有效性大为增强。
  二、扎牢触须,监督岗哨。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的探头和哨兵,而兼职廉政监察员则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延伸出去的触手和触须,探头和哨兵有其瞭望范围的局限性,但触须的覆盖范围却可向末梢延伸,并牢牢扎根。借助这一载体,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召开季度会议、个别谈心谈话等形式,直接了解干警动态,关注细微问题、先兆迹象,做好教育预防。
  三、专业依托,沟通桥梁。法院审判机关的属性决定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性,而派驻组人员很可能没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院工作经历,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使派驻组与法院之间在业务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甚至隔阂,而兼职廉政监察员业务骨干的身份正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对涉及的专业问题,可发挥兼职廉政监察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跳脱执纪之外,从纯业务领域进行释法说理,以娴熟的业务素养为依托,架起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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