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塘街道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市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
约谈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掌握实情,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该约谈制度亮点纷呈,共计有10条,明确了约谈概念、约谈人、约谈对象、约谈种类、方式、程序、档案等事宜。制度明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为约谈人,约谈一般采取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视情况需要,也可采取多个单位集中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谈分为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3类,重点关注约谈对象自身或其所在单位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度还就启动约谈机制规定了对街道党工委、纪工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好的等6种情形,并严格规范了约谈程序。
出台约谈办法是龙虎塘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举措,制度的出台有力推动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