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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4-07-17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1012日至12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巡察发现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4个方面共16个问题,这些问题直指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并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召开之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了党委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决心,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跟进督导巡察问题整改。

二是坚持细化整改方案。对巡察问题整改方案进行反复研究、反复推敲,围绕指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最终形成了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问题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坚持抓好举一反三。把建立和完善的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化解“一类风险”,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体自学、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推进学习常态化和制度化。结合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内容。结合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争先进位强担当 提质增效再出发基层调研,深度了解基层医疗服务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品质。

2.规范基层党建,提升党建水平。印发《关于提高卫健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全面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明确指标任务,强化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联系单位督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将理论学习列入局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二)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闭环整改。有序推进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2024年度新北区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2024年度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与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强化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讲、演练。联合属地、消防、住建等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评估,紧盯隐患整改,发现问题均形成闭环管理。

2.明确整改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将区内民营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完善互联网值班系统;对主要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灭火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三)关于“公卫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

1.细化考核目标,创新服务模式。修订并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季度督导和年度考核要求,并开展季度通报会议,推进基本公卫工作的落实。指导基层单位全面梳理并开展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以点单方式提升群众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和履约的积极性。

2.加大服务供给,满足托育需求。推动普惠托育建设,已创建省普惠托育机构10家、省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省社区托育示范点2家,实现“一镇一街道一普惠”全覆盖。优先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不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托幼一体化率达到64.1%。成立区托育服务协会,举办能力提升培训,发放托育体验券,提高托育服务能力。开展科学育儿知识进社区活动,提高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四)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前哨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实行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金管理的通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现金和电子缴款途径满足群众不同需求。启动区民生实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品质和内涵,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计划近期开展项目招标。

(五)关于“特色领域创新效果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1.突出特色亮点,加快创建步伐。修订完善《新北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拟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能力建设、细化实事项目、优化要素保障,切实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打造基层医防融合方案。

2.传承孟河医派,振兴中医文化。印发《新北区关于传承创新孟河医派 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我区孟河医派中医的传承和发展有序部署各项工作。新建完成名中医基层工作站8个,累计完成创建13个。5月底完成第二期经方研修班脱产培训。选拔4名西学中骨干医师参加省级培训,全面提高西医师中医药适宜技术临床运用水平。今年截至4月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率100%。开展中医药文化节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活动,进行中医药宣传原创小视频的评比,制作“孟河流芳誉杏林”宣传视频,扩大孟河医派影响力。持续关注常州孟河医派传承学会开展孟河医派相关医古籍的收集、挖掘工作。

(六)关于“‘一岗双责’履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研讨会,专题学习相关文件,并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考核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局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七)关于“舆情引导和宣传影响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组织开展舆情引导处置能力专项培训,有效提升舆情应对水平。制定了《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报送及录用数量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时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平台投稿。三是完善微信公众号采编发制度,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健康新北微信公众号上主流文化思想内容的宣传频次和宣传力度,开设【党纪课堂】专栏,引导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格现金管理,明确村卫生室要做到日清月结。对于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定期督查,并将在今后年度财务会审中,对卫生室现金管理进行抽查。

(九)关于“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局机关组建行风作风体验式督查小组,每月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基层医疗服务方面的问题。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对以往查处过和投诉较多机构开展回头看,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了《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中信访和行风工作部分的考评细则,使评分工作更合理。建立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对信访进行统计通报。组织卫健系统舆情和信访工作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以及处理纠纷的能力,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十)关于“抓基层党建合力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与属地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的定期沟通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开展“争先进位强担当 提质增效再出发”基层调研,就基层单位在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基层党支部“一本通”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二是优化实施方案,擦亮党建品牌。印发《2024年新北区卫生健康服务品质提升年行动方案》,各局领导每月到挂钩联系单位持续跟进基层党组织“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建设情况,印发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加大党建品牌建设年度考核力度,细化考核细则。三是强化党建引领,赋能基层治理。出台《关于提高卫健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制定《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四是落实“四述”制度,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要求,明确将述意识形态、述法内容纳入年度“四述”范畴,确保“四述”内容的完整性,自觉接受监督评议。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举办2024年新北区卫健医保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入职人员适岗性培训,组织提升专业素质,开阔思维视野。二是培养卫健人才,激发队伍活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干部履职情况问卷调查,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为后续院级领导调整做好充分准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第一书记”挂职锻炼,选派人员分别到省疾控中心和市卫健委跟岗学习锻炼。继续开展卫健系统双向交流工作,年初对上一轮交流干部进行现场考核,评出优秀交流干部4名,遴选10名年轻干部到局跟岗锻炼。

(十二)关于“解决人才引进“瓶颈”问题乏力”问题的整改

会同区委人才办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下达2024年编内招聘指标,发布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制定出台新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发布紧缺专业人才长期招聘公告,6月初组织完成第一次集中考试。

三、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一)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能力。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拟规划新建市一院高新院区(三级综合医院)。奔牛人民医院、三井人民医院、孟河中医医院均对照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建设标准完善相关材料准备。

2.加快医共体建设,打造特色科室。组建春江人民医院、孟河中医医院、奔牛人民医院、三井人民医院4个医共体,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共体全覆盖,同时开展了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师下沉帮扶工作,目前全区有省市级基层特色科室28个。拟制《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能力建设评估办法》,与常州电视台、区工商联合作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宣传。

(二)关于“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遵守《常州市新北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要求各直属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严格制度流程,强化审核把关。完成全区13家基层卫生院的财务会审,主要审查各单位的收支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合规,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及时整改。印发《新北区卫生事业单位退休返聘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退休返聘制度,做好用工管理。

(三)关于“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督查和双随机检查,指导区监督所加强了对民营机构的普法宣传;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查处无证“黑机构”,对非法医美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回头看”。二是做实食堂后勤管理,守护舌尖安全。修订完善《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中食堂管理工作部分的考评细则及分数占比,使评分工作更合理。配合市场监管局推行区属基层医疗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操作技能。

(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流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培养后备力量,优化领导班子。梳理院级领导、局管中层干部(财务科长、药剂科长)任职年限;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干部履职情况问卷调查,调整后备干部名册,进一步优化院级领导班子。二是严选卫健干部,用好管好人才。认真梳理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做到一人一册管理,确保全流程闭环;对20222023年度提任的院级领导、药剂科长分别于20241月、2月开展了试用期满考核,同时对已提任领导干部完善了全程纪实材料。

四、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局党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序进度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强思想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松、责任不落实不放任、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举一反三,力促整改常态长效。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局党委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局党委将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做到从“解剖一个问题”上升到“解决一类问题”。

(三)巩固巡察成果,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全系统上下将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卫健工作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卫健事业发展上,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卫健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63101;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云河路69号两馆两中心主楼121203室,邮编:213000;电子邮箱:czxbqwjj@126.com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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