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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4-07-17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查意见。现将三个月内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整改自觉

区住建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以此次政治体检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齐心抓好整改整治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13方面突出问题,区住建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处室(事业单位)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坚持真抓实干,潜心运用成果转换

在三个月的整改过程中,区住建局党组自觉把落实整改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持续秉承“优作风、强管理、提品质”总基调,多次在专题研究会、办公会上,研究整改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做到逐条研究、各个突破,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措施与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措施,做到以机制明导向、促落地。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全年计划。2024年4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已出台印发《2024年度住建局业务学习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学习对象、学习板块,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学习内容应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到学以致用。截至目前,已召开“我的业务我来讲”4场、“住建业务专家讲”2场、局青委会开展主题宣讲1场,自上而下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2)突出争先创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局属各党支部每月常态化开展“学习日”活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24场,计划年终汇编全年优秀“学习日”案例,不断夯实政治理论基础。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党组议事规则》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已安排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头领学9场。

3.关于“开展调研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1)靠前谋划部署。确定“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助力水美乡镇建设”“新北区站南片区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探索与实践”等2项课题作为2024年区级重点调研课题,自选“聚力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再突破”课题作为2024年住建局重点调研课题,截至目前,已形成《新北区城市更新试点调研汇编》1份,已出台印发《关于加强排水管道规划设计审核管理的通知》(常新住建〔2024〕63号)《关于印发<新北区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新住建〔2024〕56号)和《关于加强新北区雨水管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新住建〔2024〕57号等文件3项,拟召开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1场,采用“四不两直”“现场观摩”“集中研讨”等形式,累计开展基层调研工作60余次。

4.关于“分析研判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

(1)完善学习机制。已修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定》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明确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已出台印发《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常新住建党组〔2024〕4号)和《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党建重点工作中,着重体现在年度四述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中。

(2)夯实主体责任。2024年3月,召开2024年度住建系统党建工作暨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大会,与局属各党支部签订《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会上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5.关于“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强化政治意识。2024年4月,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区委巡察反馈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研究本年度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部署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用好《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手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风险防控。

(2)落实自检自查。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2024年3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梳理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按照要求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对照检查材料中补充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6.关于“舆情引导应对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完善规章制度。已出台印发《舆情处置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等文件,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设置专人负责舆情处置,明晰工作流程及规范,自上而下理顺工作应对机制,增强解决问题执行力。

(2)提升业务能力。按计划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和“住建业务专家讲”等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已相继开展“着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多措并举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使用住建资金项目工程审计管理体系工作程序”和“浅谈区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工作”等业务宣讲,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足功夫。

(3)闭环投诉内容。深入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区质安站落实专人处理投诉问题整理派单工作,重点围绕质量问题做好双向沟通,依托党支部“党员投诉处理工作室”主动开展调解。

7.关于“高质量发展考核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抓实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已出台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管理的通知》(常新住建〔2024〕71号)文件,落实《关于巩固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通知》(常住建〔2023〕102号),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已出台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常新住建〔2024〕2号)文件,开展一季度安全大检查暨节后复工、施工消防专项检查。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受监项目智慧监管平台纳管全覆盖,确保基本项信息全部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已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宣贯活动,同步举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联动,切实提升属地业务能力。

(2)抓好港口码头监管。已出台印发《新北区港口行业2024年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常新住建〔2023〕170号)文件,邀请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开展专业性检查2次15天。牵头召开新北区港口行业复工复产专题安全宣讲,市、区港口管理部门人员、区内港口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共50余人参与活动。联合常州市海事局开展港口安全生产与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港口巡查工作。

(3)抓优营商环境建设。结合机关作风专项行动,成立“招推服”工作组和产业培育工作专班,提质创优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设置“12345平台”工作组,明晰办理流程,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自上而下提升办理效能。完成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感受提升年”创新亮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参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开展营商环境建设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8.关于“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我区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2023年全区新建商品房成交70.7万平方,位列全市第一,二手房市场表现活跃;已出台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使用操作办法(暂行)》(常新住建〔2024〕66号)文件,已在区内拆迁项目上正式启用房票政策;组织2家房地产企业申报融资白名单,有效缓解房企资金紧张问题。

(2)多管齐下精准调控市场风险。采取监管资金定向支付、封闭管理、应急机制响应等方式,进一步缓解风险住宅项目保交楼和“双欠”纠纷频发态势。

(3)多方联动推进重点亮点项目进度。积极与省交通厅、沪蓉高速公司等单位对接,取得紫金山路涉高速公路节点行政许可,目前开展土钉墙施工,计划于9月底具备通车条件。持续推进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创建市级及以上标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受监项目实现智慧监管平台纳管全覆盖,项目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实名制、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危大工程信息等基本项信息全部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今年以来累计新开工项目60个,已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其中创建智慧工地项目16个。已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北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通知》(常新住建202449号)文件,以龙江路高架北延项目、港西大道项目为试点,推动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市政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4年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工市政项目全部创建智慧工地,截至目前,已累计创建项目9个。

9.关于“部门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加深基层治理新融合。开展新北区物业行业“考核评价”活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考核工作形成“区房管中心实地检查——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新北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考核评价——业主满意度调查”三维体系,将考核得分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

(2)加强住宅工程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交付样板验收评估制度,对全区18个住宅项目开展宣贯培训,规范成品住房建设程序管理,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分户验收组织及分户验收方案的执行情况、分户验收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按照《常州市新北区住宅工程信息公示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住宅项目信息公示检查常态化。

(3)有效规范租赁住房市场秩序。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二房东违规群租行为进行联合整治,涉及厨房住人、阳台安装卫浴设施等隐患得到基本整改。

(4)全面梳理执法工作。做好执法工作调研,已撰写《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执法专题报告》和《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估自评报告》。全面摸清全局执法人员底数,整合住建执法人员力量,成立法制工作专班。配合区编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专项督查,侧重解决市、区两级执法边界以及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编制《新北区住建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做好54件行政处罚案件归档工作,组织开展3次执法工作会议,做好住建局508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分类,配合全区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10.关于“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创新推进清单化工作方式。已出台印发《全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常新住建〔2024〕20号)文件,明确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8项,厘清全年重点项目6大类53项,按计划已完成重点项目3项,自上而下形成全员参加、联动发力的良好态势。

(2)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已出台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常新住建〔2024〕2号)和《关于迅速开展新北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定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公园、住宅小区等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印发出台《建设工程非亡人责任事故以及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事故调查机制》(常新住建〔2024〕93号)。根据市住建局统一部署,4月份完成安全生产动态核查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3)扎实推进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已联合出台印发《关于全区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业级报警装置安装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餐饮场所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燃气安全常态化监管的通知》,区政府印发出台《新北区关于持续推进非居民用气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常新政〔2024〕71)。

11.关于“落实环保管理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全面落实环保管理要求。传达落实环境质量攻坚行动情况通报精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强化六个百分百防治要求,已印发出台《2024年常州市新北区房屋市政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常新住建〔2024〕86号)。重视多向联动,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定期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国控站点巡查。

12.关于“拆迁安置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优化工作政策。已出台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使用操作办法(暂行)》(常新住建〔2024〕66号)文件。

(2)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在建安置小区4个,分别是百馨西苑六期、安家苑四期、空港一村三期和景园五期,安置房面积约为 38.81万平方米。

13.关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项目公司和政府出资代表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区质安站全过程介入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增加关键停检点检查和日常质量飞检频次。编制了《新北区农村污水管网施工标准化指导图册》,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宣贯,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现场沟通协调,减少影响施工不利因素。

(2)积极向上争取。已完成省首批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县创建答辩。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农污项目已完成环保部重点项目库入库实施方案编制。

(3)提升运用管理。已出台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常新住建〔2024〕61号)文件,目前在建30个村已完成自查并上报。5月份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每季度对现状设施进行全覆盖水质检测,督促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水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结果。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梳理任务清单。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常新住建党组〔2024〕4号)和《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对标时间节点,待出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2)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3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研讨发言,把理论学习与工作思考紧密结合起来,重点研究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研究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相关事宜,部署下阶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15.关于“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监督效能。修订印发《党建工作联系点办法》(常新住建机关党委〔2024〕3号)和《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及时了解、分析、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召开2024年度住建系统党建工作暨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大会,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常态化组织摸排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新全局干部廉政信息登记表,并上报派驻组备案。

(2)打造廉政品牌。优化“大美住建·廉政先锋”品牌,将其写入《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常新住建党组〔2024〕4号)和《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拟开展知识竞赛、现场教学等廉政教育活动2次。2024年3月,局妇联为女同志代表赠送廉政书籍。打造光伏产业公园党建活动阵地,引导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16.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夯实作风建设。已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坚持“优作风、强管理、提品质”总基调,2024年4月,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工作,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

(2)提质对标对表。2023年12月,召开“优作风 强管理 提品质”作风建设成果展示活动,5个牵头单位进行对标对表成果展示,确定2023年度“最美住建人”10名。已出台印发《2024年住建局“争当住建小能手”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文件,制定“一条主线”“两类整改”“五项工作”等具体内容,截至目前,产业培育、重点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矛盾调处、党建宣传等五项工作稳步推进,相继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全年实施方案,在全局范围内优选“住建小能手”50余人。

17.关于“工程项目变更签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提升业务学习。2024年4月,牵头组织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黑牡丹等建设单位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对重点内容进行培训指导。

(2)完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修订印发《住建局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局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查及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已初步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局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18.关于“工程项目概算编制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把控项目内容。严格把控概算编制深度及概算编制内容,对涉及变更事项做好指导工作,明确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区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投资估算评审。

(2)落实概算审查管理。已修订出台《住建局采购内部控制规范》文件,成立内审工作专班,修订完善局内控机制,提高概算编制质量。

19.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更新完善制度。修订印发《党组议事规则》文件,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20.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强化制度落实。修订印发《党组议事规则》《关于新北区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制度细则,学懂弄通制度要求,优化制度报备流程,落实提升制度执行力。

(2)完善专项制度。修订印发《新北区住建局城维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城维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大管家版)》等文件,明确将市政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纳入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讨论事项,靠前做好年度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每季度上会讨论一批项目,对有变化项目集中进行讨论。

21.关于“个别集体决定事项‘决而不行’”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照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对形成可操作性的决定决议,明确时间要求、质量要求和责任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进全局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2)完善体制机制。已出台印发《信访工作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办事流程,计划结合“住建业务专家讲”等平台,定期开展宣贯学习,自上而下推动制度落实见效。

22.关于“党支部班子配备不全”问题的整改。

(1)优化班子配备。梳理局属各党支部支委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2024年1月,任职局属各党支部副书记5人,进一步选优配强各支部班子成员。

23.关于“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加强联系点指导。修订印发《关于调整住建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常新住建机关党委〔2024〕3号)文件,明确局领导班子加强对联系点党支部指导督查,结合局属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建调研、讲授党课等形式,定期参加联系点党支部活动,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2)加强培训指导。结合全局作风建设行动,成立党建宣传专班,更新党务工作联络组,利用“住建业务专家讲”平台,计划三季度邀请党务专家现场授课,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

(3)加强内部自查。明确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内部互查,重点围绕《党支部一本通》进行专项检查,旨在检查中整改,真正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

24.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印发《关于调整住建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常新住建机关党委〔2024〕3号)和《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谈话范围、对象、次数、记录等要求,提高谈心谈话质量,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

25.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区编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专项督查,对全局组织运行情况、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系统梳理。结合住建领域高素质年轻干部“优选计划”,梳理完善全局干部信息表,滚动更新全局“年轻干部库”和“专业技术库”两库建设。

26.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印发《新北区住建局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设置专职人员做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27.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区委巡察提出的整改措施,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各分管条线定期组织自查,细化工作举措,力促整改实效。

(2)加快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委托34个存量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积极对接区财政,尽快对已出具报告的24个项目出具审核批复意见。

(3)探索长效管理。已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局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查及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通知》文件,牵头开发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提升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高效完成建设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加强项目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和控制,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做好基础工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不快”的问题整改。


1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计划于5月召开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对有突出贡献的区内先进建筑业企业进行表彰,完成新北区2023年度建筑业发展报告,完成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统计分析,发布更新后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价。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立产业培育专班,明确全年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招引力度。

2.关于“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

(1)加快推进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截至2023年,新北区全年完成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1905户,高于区委既定1540户的目标,圆满完成2023年任务。同时加强政策研究,与区农业农村局、资规分局共同调研全区农房改善情况,已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3个方面的问题均已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区住建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的整改时限,深化整改成效,巩固巡察成果,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督查推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关注进度,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进一步夯实举一反三。坚持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处理好个案问题与共性问题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通盘分析原因、深挖背后根源,对容易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形成“病例库”,力争做到一批共性问题得到纠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融入日常、融入高质量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结合住建领域实际,把抓好巡视整改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住建事业迈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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