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针对招商引资领域违纪违法突出问题,精准分析研判,深化后半篇文章治理效能,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净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监督保障。
一是提高廉洁意识,强化纪法观念。督促职能部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遵纪守规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不收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宴请及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奢侈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借机谋取私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等。坚决恪守政商交往底线,持续优化提高自身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
二是提升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指导职能部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动构建“亲不逾矩、清不疏远”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清楚认识“亲”“清”政商关系是优质营商环境的关键。准确把握好与企业交往的尺度,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既要防止“勾肩搭背”,也要防范“谈商色变”。转变“官本位”思想观念,敢于担当,靠前服务,坚持打造边界清晰、交往规范的“政”“商”关系,确保实现招商工作的“双赢”。
三是抓好廉洁教育,强化震慑效应。要求职能部门始终坚持推进清廉机关及廉政氛围建设,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照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评析,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坚持廉洁招商、科学招商、务实招商。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务求锻造一支政治素质、业务本领全面过硬的招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