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8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区委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听取了团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综合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表、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8方面17个问题。
2023年9月13日、9月1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团区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2019年以来,团区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冲锋在前、担当作为,推动共青团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了4家省级示范阵地,2021年获评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共青团工作争先进位奖。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抓得不紧。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形式照本宣科多,互动交流少;专题理论学习频次不足,研究如何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不深,推动基层落实党建带团建有差距。二是学用结合不够。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制定后,未及时组织专题研学,“岗位建功新时代”活动未拓展到企业青年;推动团课学习办法不多,“青年之家”“青年学习社”等理论学习阵地参与率仅为27.9%,“青年大学习”参与率在全市各板块长期位居中后。三是政治引领乏力。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意识形态现状预警研判不足,思想引导形式相对单一;系统谋划典型选育不够,推优人选储备不足;阵地建设有待加强,“新北青年”网站部分栏目更新滞后,新媒体平台内容原创比例偏低。
2.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推进力度不足。一是团区委组织架构不完善。2020至2021年期间,班子配置不齐全,挂职、兼职书记履职有不足;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对区青联、少先队工作的领导作用。二是基层团组织改革不到位。管理指导直属团(工)委不到位,基层负责人变动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如三井街道3年任职4位团工委书记。三是社会领域团组织建设还需发力。引领组织青联直接联系服务青年不足;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等领域团组织建设措施不多,部分企业、学校建团组织积极性不高。
3.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不够有力。2021、2022年度全区综合考核在党群(其他)部门排名靠后。助力青年投身乡村振兴不够有力,引领大学生返乡创业就业、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助力青年发展的有效办法不多,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对“嘉壹度”载体依靠度高,挖掘其他渠道不充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调查研究不深入,青年人才政策推广依靠微信公众号、召开座谈会“请进来”等方式进行宣传较多,征求基层和一线青年群众意见、“走出去”到实地开展推介较少。鼓励激励与青年匹配度不高,仍以行政化考核为主。二是培训指导基层有缺位。对村(社区)团书记业务培训,尚未做到系统性、全覆盖,基层团组织争先创优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智慧团建”培训管理不到位,存在团组织及团员底数不清的情况。
5.管理不规范。一是“嘉壹度”运行存在法律风险。“嘉壹度”运行主体为常州国家高新区嘉壹度青年创业服务中心,该社会组织由团区委、区青联、区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联合出资举办,主管单位为团区委。区青联、区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未实体运作;区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二是财务制度执行有欠缺。财务报销不规范,存在凭证附件不全、报销单书写和附件黏贴不规范等情况。合同管理不严,存在对外出资未记账、合同签订及付款不规范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6.党支部工作不够扎实。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全面梳理三个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上还缺少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二是组织生活不够有力。2019年至2021年间谈心谈话执行不到位,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不高,支部一本通主题党日活动、党课记录均为摘抄学习文件精神原文。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有弱项。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存在漏项。未见2021、2022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回复个别同志党风廉政意见不规范。
7.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一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目前机关在编干部5人,其中4人为近两年转岗到现岗位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工作传承性不足。二是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干部任免行文不规范,2020年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工作中,以团区委下属支部名义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并印发任职通知。
(四)了解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关于2018年12月巡察区工青妇党支部时提出的“团费未按规定执行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至今未建立团费台账”问题整改不到位。团费账户至今未进行会计核算,2019至2021年团费未收缴。
二、意见建议
(一)在青言青语上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引领。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共青团十九大要求,以青年思维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群团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上,在区委区政府支持和鼓励下创造性开展工作,既发挥“头雁效应”学深学细学实,又巩固县域共青团改革成效,推动全区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在青力青为上更加彰显服务发展担当。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高新区“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要求,持续深入实施“四聚焦四提升”工程,引领全区青年建功立业,在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持续扮靓“六张高新名片”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
(三)在清风正气上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团。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强三性”“去四化”,提升广大团干部的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用实打实的业绩赢得党的信任、赢得社会尊重、赢得青年口碑;要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落实整改责任,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以上反馈意见,请团区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