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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总工会党组的反馈意见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3-10-16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6198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听取了区总工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综合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表、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9方面25个问题。

2023913日、91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区总工会党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2019年以来,区总工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综合考核连续五年位列全市工会第一等次,先后被省总工会评为“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思想政治引领存在差距。一是对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的学习把握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对产改、“强三性”“去四化”等重点工作任务学习认识不到位,学习针对性不强,形式较单一。二是职工思想教育引领形式单一。与企业发展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结合不紧密,“劳模工匠进校园  思政教师进企业”主题宣讲活动力度不够,“双进”活动和龙城职工大讲堂效果不明显,部分课程设置与企业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关联度不大、吸引力不强。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2019年、2021年和2022年民主生活会记录中无意识形态内容,2020年和2021年述职报告中个别领导无意识形态内容。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关注度不够,台账资料中未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微信公众号文章部分用语表述不规范。

2.服务企业职工质效不高。一是服务阵地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职工活动中心功能不全、服务职工效果不好。已建成的28家户外劳动者驿站中的13家驿站,年均服务不满300人次。二是维权服务不够有力。对职工维权工作的政策和标准把握不精准。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宣传不够,在企业职工中的知晓度不高,与民政、社保、医保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得不够,区级帮扶时效性不强。防范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缺乏抓手,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有待加强。三是服务指导质量不高。对工会法的宣传引导不足,部分企业对工会的作用意义认识有偏差,外资企业、新业态建会入会推进办法不多。行业工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外卖员等新业态群体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不到位。对基层工会组织的常态化指导不到位。

3.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力度不够。一是统筹谋划创新发展有欠缺。2019年至今,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办公会议未见对工会发展规划、群团机构改革等全局性问题进行谋划和研究。二是产改工作推进实效不足。作为产改工作牵头部门,对产改工作研究不深、办法不多,在统筹推进、协同联动、资源整合等方面推进力度不大。产改工作和企业结合度不高,对产改工作先进企业缺少激励机制。职业技能竞赛成果不明显,市龙城工匠已评选了4届共40人,新北区仅有1人入选。三是个别项目政策研究跟进不到位。研究市总工会对镇(街道)职工活动中心建设相关资金补助政策不透彻,推进中对时间要求和补助政策把握不准,全区仅4个镇(街道)争取到补助资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用车用餐无事前审批。公务卡使用不到位。二是商务合同执行不严。存在提前支付问题,如20214月与江苏润龙体育文化传媒公司签订7万元的微信公众号维护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全款,未按合同分期付款;存在先签合同后比价现象,如202146日签订的金额为28.5万元“五一”主题活动合同,比价时间却为418日。三是财务结算支付不规范。个别大额经费仍存在现金结算现象,如20221月现金支付工会宣传印刷费8100元。个别报销事项附件不全。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帮扶援助流于形式。区总工会帮扶中心来电接待登记表信息不全,缺少求助对象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部分求助问题办理结果不明。二是厉行节约意识不强。2021年购买三人沙发金额超标。公务交通保障范围内存在报销车费现象。三是内部管理要求不高。个别人员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忙闲不均的情况较为突出;市总工会统一招聘的镇(街道)工会社工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工作积极性发挥不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6.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组未能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未见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记录;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党组班子自查报告与书记个人自查报告内容雷同,且相互批评内容与2020年相同。二是集体决策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存在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和议而未决等情况;“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把握不准,将通报考核测评结果纳入决策事项讨论。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三个责任清单内容不全面;20219月,区纪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提醒》,除回复报告外,未见总工会党组研究落实记录。

7.支部建设不够有力。一是品牌引领有差距。“职爱·凝心”党建品牌作用发挥不大,四年来,仅见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提及党建品牌。二是组织生活不规范。支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支部工作研究不多;“三会一课”次数偏少,2019年以来党员大会仅10次、党课仅4次。三是党务工作不严谨。个别工作人员于2019715日列为发展对象,后又于2020525日列入积极分子名单;个别党员发展材料中,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在不同记录中不一致。

8.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一是总工会机关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合理。目前总工会机关在编在岗干部共5人,平均年龄48.2岁,没有35岁以下干部,部分工作人员入职在岗时间超10年,流动性差。二是兼挂干部作用发挥不足。议事决策仅依赖主席和专职副主席,兼挂职副主席和工会委员参与决策不多,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等人事任免仅见任职建议文件,未见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讨论记录。

(四)了解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关于“对党员干部重业务培训,轻纪律教育”问题,仍存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较少现象。审计关于“现金结算过多”问题,2021年仍有6笔餐费合计8336元为现金支付。

意见建议

(一)把准方向,政治思想引领更加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以及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五一”重要指示,驰而不息“强三性”“去四化”。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灵活形式当好“宣传员”,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近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切实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二)紧盯关键,服务发展大局更加见行见效。全面系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工作,牵紧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牛鼻子,加强统筹协调,知难求进,创新作为。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选树培养更多劳模工匠,推动企业、职工创新激励良性循环,打造高技能人才、创新人才集聚的高新区高地。完善以精准帮扶和普惠性服务为重点的工会服务职工体系,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压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更加走深走实。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紧箍咒”和“高压线”。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内部权力运行,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排查,突出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落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以上反馈意见,请区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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