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8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3个方面的18个问题。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积极主动的自觉、敢于担当的精神、驰而不息的作风、久久为功的韧劲,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凝聚合力,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2022年11月5日,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区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日常协调和督办,确保整改有序推进。2022年11月2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统筹推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在多次讨论、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党组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局机关各党支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抓好具体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明确清单,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18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57项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所有问题在巡察反馈后1年内全部整改到位的总目标,倒排时间进度,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全部建立台账,定时对账盘点,限时整改销号。2022年12月26日,区党工委(区委)副书记封毅组织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尚未充分激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集体增收政策指导。联合区财政局、人社局修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村集体增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常新农〔2022〕107号)。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双百”行动计划>的通知》(常组通〔2022〕87号)。
二是鼓励申报扶持项目。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的镇村给予引导性支持,鼓励其申报省党建引领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市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推动形成具有自主发展能力的集体经济。
三是深化宅基地管理工作成效。全区涉及宅基地管理工作的7个镇(街道)成立了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设立宅基地审批窗口。在奔牛镇颁发了全区首本《宅基地批准书》,宅基地管理工作已产生实质性成效。
2.关于“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长江禁捕防控和执法监管“双提升”。持续开展沿江禁捕警示短信推送,沿江增加语音提示感应喇叭密度,开展长江禁捕违禁渔具集中销毁活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加强禁捕工作动态宣传。加强禁捕基地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增加夜班应急处置力量。联合公安部门加强信息化防控平台视频监控远程巡查。督导沿江3个镇(街道)增强了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违规网具动态清零。新增4辆禁捕专用四轮电动巡逻车,提升日常巡查监管装备水平。加强与公安等执法整治组成员单位以及市区两级成员部门执法联动,开展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期间、秋冬季、商货船带网等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全区长江禁捕监管形势明显好转。
二是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加强与海事、长航公安等执法整治组成员单位联勤联动,长江禁捕水域涉渔“三无船舶”实现了动态清零;牵头出台全区内陆水域“三无船舶”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全区各镇(街道)同步开展以通江河道为重点的内陆水域“三无船舶”集中清理整治,至2022年11月底,完成内陆水域“三无船舶”整治。各类“三无船舶按照《江苏省乡镇农用自备船舶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由属地镇(街道)统一登记备案、涂刷编号标识,纳入镇(街道)农用自备船舶备案管理。
三是持续提升绿优占比。2022年,通过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积极申报、提前合理安排到期需续展的农产品续报等措施,新获证绿色食品10个,成功续展绿色食品5个;新申报(续展)有机食品9个,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获证有机食品5个。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从严从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全面梳理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坚持每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守初心、担使命、利用廉政文化资源,涵养党员干部优良政治品格。聚焦身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说纪,提高廉政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4.关于“涉农资金项目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项目整改。追回相关单位2021年度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并将其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充项目审核材料。
二是提高项目管理。在2022年区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申报中,严把项目申报关,会同镇(街道)农口单位通过项目现场察看和申报资料审核相结合,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严把项目审核关,择优选定第三方审计单位,明确项目审计要求,加强审计过程监督,提升项目审计质量。
5.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程量测算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办法选择第三方测量单位,对第三方测量单位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效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未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对所有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资质审查文件)开展专家咨询(原称招标文件审查),安排专人对开评标现场进行行政监督,工程建设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6.关于“租用车辆偏多,使用效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减少租车数量。通过自查梳理,对使用频次不高车辆进行到期清退。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严格车辆使用手续。
三是强化统筹调配。提高使用效率,做到透明管车、有效督车、高效用车。
7.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乡村振兴理论素养。持续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各党支部结合日常学习活动,赴基层乡村和农户,进行乡村振兴理论和知识宣传,推进理论学习在基层实践中扎根落地。制定全年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积极学习农业智慧化和信息化先进经验。强化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用管用的研究成果。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宣传,推进乡村振兴理论知识在新北乡村群众中入脑入心。
二是抓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全面完成2022年度全区乡村振兴实绩年度考核工作。形成2022年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督促各部门和镇(街道)定期报送乡村振兴年度报告。加强对上沟通衔接,派员赴省委农办跟班学习,强化政策和制度领会,进一步完善全区乡村振兴考核研判和推进机制。
三是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按照机构和人员变化开展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筹备召开2023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全区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建立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分工落实制度。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强化重点任务督办体系,不断健全乡村振兴工作制度体系。
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制定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关键少数,摸排重点岗位及事项、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查漏补缺,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督空白。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快局人才培养推荐,重点岗位设置AB岗,进一步健全防控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各党支部学习内容,严格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在全局年度总结会议上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入局》,传达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会议精神,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并充分运用谈话、廉政主题宣讲、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增强法纪观念,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持续深化思想教育。结合平时考核谈话、干部任前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既谈思想、谈工作,又指出问题和整改方向,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工作人人负责、人人监督,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抓常抓细,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9.关于“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回收租金。
二是加强防汛物资存货核算。逐条对照防汛物资采购合同核对物资是否入库,及时与会计中心协调履行相关手续,确保防汛物资完成存货核算管理,形成账内资产,做好财务明细账,可随时与实物台账对比,防汛物资存货台账更加明晰。
1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撤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支部,成立了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第二支部委员会、第三支部委员会,2022年9月21-22日,三个党支部先后完成了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组织管理,推动党建工作更加高效。
二是丰富党员活动形式。各支部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了“推动绿色发展践行十年禁渔”“清除田间两废,守卫绿色农田”、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农民体育运动会等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2023年1月1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6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整个民主生活会本着“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原则,直面问题找得实、党性分析剖析深、自我批评动情真、互相批评辣味足、整改措施精细准,开出了好氛围、好作风和好效果。
三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机关各支部明确一名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员发展程序,对党员发展实行全程纪实管理,进一步强化过程管控。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发展党员材料做好归档。2022年规范发展党员4名、转正党员1名。
四是抓好党建品牌提升。2022年12月,党总支通过整合重塑,创建了“常高新农”品牌,该品牌被命名为区级机关第三批“单位品牌”。该品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创新融合为驱动,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打造新农党建特色。以“常高新农”为主品牌,机关各支部围绕业务工作,培育特色党建子品牌,助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米袋子’‘菜篮子’工程保障措施不够扎实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守牢“米袋子”“菜篮子”。2022年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考核任务。下一步,及时将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镇(街道);深入推进水稻田生态补偿政策实施,充分调动镇(街道)、村(社区)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稻麦新品种和新技术,加强关键农时生产管理,不断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下一步,大力推广高产、抗逆、优质粮食品种和水稻集中育秧、小麦机械匀播、侧深施肥等技术模式,建立稻麦周年亩产超吨粮示范方,在关键农时组织对种粮农民开展技术培训和观摩,提升农民种粮技术水平,确保水稻亩产稳定在600公斤以上。
三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2022年,全区建成高标准农田4550亩;积极申报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一步,根据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至镇(街道),压紧压实镇(街道)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四是合力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印发《新北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成立区级专班,齐抓共管,协作推进。推动单个养殖主体及以村委为主体的片区进行改造,实现养殖尾水内循环利用或者净化后达标外排。2022年,完成省下达的池塘标准化改造1000亩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充分发挥区级推工作专班作用,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广泛宣传尾水排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百亩以上养殖场开展技术指导。
2.关于“产业特色化、集约化、融合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园区建设指导。督促园区加快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下一步,全面完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的验收,通过省级示范园认定。指导园区加持科技创新、做强主导产业,增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2022年,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下一步,继续开展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再认定一批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好市区两级农业扶持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技改升级,提升产业层级,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
三是开展动态监测,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动态监测,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清理疑似空壳合作社。
四是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加大“常高新农”区域公用品牌宣传与推广力度,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传播品牌整体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下一步,积极组织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等,积极申报省级农业品牌。举办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提高“常高新农”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出台《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新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新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多措并举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常态化开展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对全区自然村进行明查暗访,实现每季度行政村全覆盖,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区镇村三级户厕长效管护联络网,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要求镇村进一步加大旱厕日常巡查管理。
三是督促垃圾箱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垃圾箱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有序推动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全区农村陈旧垃圾房进行提标改造,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
4.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尚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水利规划引领。已将肖龙港新增外排能力,济农河、东风河、安宁河等主要东西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纳入《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并获得区政府批复。
二是做好治水项目储备。东风河已完成工程招标,待进场施工;安宁河设计方案正在完善中,其他河道正开展设计研究工作;灵青河整治工程、济农河整治工程、肖龙港江边泵站工程已列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下一步,根据区政府决策,适时深化灵青河整治工程、济农河整治工程、肖龙港江边泵站工程前期设计工作。督促新美水务推进东风河进场施工。督促新美水务完善安宁河设计方案,为招投标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压紧压实运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约谈项目负责人,召集沿江、城区排涝泵站所有管理人员,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隐患。
四是完成新华北站拆建工作。新华北排涝泵站建设已经完工。
五是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入网主体开展日常监管,检测全覆盖。下一步,持续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守法责任意识。印发禁限用农药告知书,开展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宣讲培训活动,提高生产主体的技术水平。强化农药经营主体监管,指导其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
六是召开农机机库用地问题专题协调会。已进行镇(街道)机库建设用地审批摸底。下一步,组织全区合作社机库需求摸底,协调镇(街道)相关部门对合作社机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磋商。
七是抓好农村沼气安全处置。督促相关镇(街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规范安全处置8家农村沼气设施。下一步,对剩余需要安全处置的农村沼气设施,进一步督促所在镇(街道)加快安全处置。对其余农村沼气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关于“惠农补贴资金审定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惠农补贴资金检查。对报告涉及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督促所在地及时整改,落实惠农政策。印发《新北区2021年涉农补贴发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区级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所在镇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对2021年区水稻田生态补偿、种粮农民一性补贴、稻谷补贴等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下一步,继续宣传惠农补贴政策实施要点,规范申报审核流程。在区农业生产信息化平台中开发惠农补贴子栏目,利用区水稻田生态补偿、种粮农民一性补贴、稻谷补贴等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一是督促专项治理问题整改销号。全区“三资”专项治理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严格督促整改销号。下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和农村财务管理培训,提高镇、村、组级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根据《关于印发<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农计〔2022〕5号)精神,要求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租、转让行为一律进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做到“应进尽进”。涉及的长期合同已全部进入平台重新签订。
一是及时开展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积极与区资规局对接,摸清了全区2019-2020年度新增耕地情况。下一步,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相关要求,开展新增耕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是制定规范农机档案整理工作。已对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归档材料进行统一要求并加强管理。
三是加强涉水政策宣传。积极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筹备工作。下一步,精心组织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贯水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合理用水等科普知识,增强全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四是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挖掘新媒体流量优势,深入宣传生猪保险等农业保险惠农政策、条款、投保理赔程序等,充分保障农户知情权,切实扩大农户知晓率。
五是加快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已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对接,同意将土壤质量类别划分资金用于新增耕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用于“两废”回收工作。
8.关于“队伍建设与新时期‘三农’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充实机关后备力量。根据上级统一要求,配合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和员额制的招录工作。下一步,持续壮大局机关90后队伍,逐步充实后备力量。
三是强化农技人员和农业人才引育。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了一期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和春季田管技术培训。下一步,商请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保持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对在职农技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区委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未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贯彻区委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整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坚决落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局党组带头,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担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特别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严格按照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及时汇总进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完成。针对已经落实到位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不断完善党建、财务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形成长效机制,让整改成果成为全体人员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提振工作精神、推动作风转变、优化政治生态的动力,从而推动农业农村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27275;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11楼;电子邮箱:czxbnync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