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搭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贯通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的运行,监督促进保障审计作用的发挥。
一是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筑牢防腐堤。重申廉政纪律法规,强化全流程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四严禁”“八不准”等规定,层层落实审计廉政制度。督促审计组在审计项目现场张贴廉政公示,项目进点前组织廉政讲话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全面加强廉政风险控制,关口前移,自觉做到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切实把思想、作风、廉政、保密、安全工作延伸到审计一线。
二是坚持审计廉政回访,长鸣警示钟。丰富廉政监督手段,创新廉政监督方式,坚持审计廉政回访制度不放松。督促审计项目进驻前,主动向被审计单位讲清审计“八不准”等廉政纪律,要求被审计单位协助执行并进行全程监督。审计项目进行中,督促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审计项目结束后,通过与被审计单位开展座谈、个人交流、填写廉政回访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做好廉政回访,多角度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作风及审计期间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三是加强审计廉政教育,夯实防护网。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线上红色教育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醒心学堂”和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审计业务特点,量身定制“点单”式或“点人”式廉政课堂,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意识、廉洁从审意识,增加自我约束、防腐拒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