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从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激励担当作为三个方面入手,管好“微行为”,管牢“微权力”。
一是紧盯“微权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微权”运行,紧盯“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两个方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等力量,成立“3+7+3”(3个综合检查组、7个专项督查组、3个机动监督组)13个监督检查小组,运用“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形成“一要点一图表”每月监督工作要点,直插镇村、社区、企业一线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细化“微约束”,狠抓问题整改。建立“监督检查—问题反馈—再监督再检查”闭环管理机制。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党员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小微权力”事项,梳理重点监督内容和特别监督事项,引导干部照“单”履职。同时,注重为企业、群众纾困解难,各监督检查组将企业、群众提出的实际困难以及意见建议17条,及时向区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共同增强优化营商环境自觉。
三是杜绝“微腐败”,激励担当作为。强化纪律宣传,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小微权力一点通”等新媒体的情况反映,创新“码”上举报监督方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强线索归集和分析研判,严查扶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资金等领域问题线索,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