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贯彻落实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要求,以专项治理为切入点,通过“三个强化”搭建贯通巡察机构与“室组地”协作联动监督路径。
一是强化巡前协同协作。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共同商议巡察“回头看”对象机制。在今年第一轮巡察“回头看”对象选定上,重点考虑今年由“室组”牵头的5个专项治理所涉及的机关部门,综合确定教育、卫健、人社部门为巡察“回头看”对象。在人员选派上,抽调3名熟悉专项治理及基层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做到政治巡察与专项治理任务同下、监督协同、凝聚合力。
二是强化巡中信息共享。巡察期间,巡察机构以“三个聚焦”为纲,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定期与专项治理牵头“室组”沟通对接、互通信息、协作联动。在对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延伸巡察时,发挥基层纪委(地)熟悉人员、熟悉情况的优势,组织镇、街道纪检干部参加个别谈话,捕捉谈话对象话题中的有效信息,把基层巡察中熟人社会的劣势转为优势。本轮巡察中已发现问题线索2条,移交牵头“室”立查立处,给予党纪立案2人,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是强化巡后联动督改。明确巡察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跟踪督促、综合研判,“室组地”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信访及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形成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巡察整改监督链。巡察意见反馈后3个月内,巡察办组、监督检查室“三方会审”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确保整改问题“颗粒归仓”。巡察意见反馈后1年,根据整改质效“五方联评”,巡察办组、监督检查室、组织部和宣传统战部联合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在全区通报,推动巡察整改全到位、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