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紧扣工作重点,服务发展大局,以“合、准、严”三字方针为抓手,聚焦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力度,为全区“回头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突出“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发挥“团组工作法”优势,召开团组会议专题讨论“回头看”工作6次,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团(组)长,贯通融合“四项监督”力量,制定定期例会、每周通报、联合会商等机制,实现问题整改提质增效、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增强区业务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之间业务联系,真正做到“拧成一股绳,劲儿往一处使”,全力推动落实“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
二是突出“准”,精准研判靶向监督。区纪委监委主动与区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和问题线索。召集工作联席会议10余次,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过堂,分类列明,精准施策。不定期对全区“大棚房”、违建别墅点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持续保持跟踪问效,对已经认定、整改处置完毕的“大棚房”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清理整治不彻底,整治有死角、有遗漏、有反弹等问题。
三是突出“严”,严肃执纪形成震慑。督促各乡镇(街道)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纳入各网格管理体系中,由最基层的村组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同步开通群众举报热线,接受群众举报。组织对整改成效的“回头看”,对发现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根据查处和问责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有效警示震慑,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