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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0-10-20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6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分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各处室处长抓好具体整改工作,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明确目标责任。坚持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11个方面28个问题,研究制定《区财政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问题层层分解,制定了61条整改措施,明确到每个对应的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限时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已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局党委、党支部学习计划,调整优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重点书目。1月份以来共组织8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和9次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习谈心得、说体会,落实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二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和“学习日”开展集中政治理论学习,赴茅山新四军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邀请党校教授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激发学习氛围。进一步强化学习纪律考勤,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参与率,切实提高学习实效。

2.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立“一把手”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完善党委书记亲自抓、副书记具体抓、党支部协助抓的学习机制。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成果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到支部宣讲党课2次,开展“书记荐书”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等平台加强学习,“学习强国”点击率在全区持续名列前茅,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基础。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会计中心、各基层分局分别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局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监控处置。局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落实情况作为“四述”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关于“债务压降压力较大,全区债务负担和压降压力较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上报省委省政府的化债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化债目标,稳步压降债务。9月已超计划完成序时进度。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从计划、审批、建设到监督进行全流程管理,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投资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三是充分运用债务监测平台、信息化手段逐月分析地方债务及风险状况,及时排除债务风险隐患。对相关镇(街道)分别下发了《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建议书》及《提示函》,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对化债进度慢、个别债务融资成本高、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

5.关于“债务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贯彻省政府68号文件精神,用好用活债务展期、续借、重组等政策,持续推进隐性债务置换工作,优化债务结构。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成本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设立“易企银”资金融通平台,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利用财政收入上台阶、平台优化整合的有利契机,推动区属国企主体信用上调,2020年6月,常高新集团主体信用等级成功获评AAA。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办法》,调整完善薛家镇、新桥街道、龙虎塘街道等区域范围内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办法,扩充镇(街道)偿债资金来源。四是对镇(街道)开展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半年度评估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6.关于“隐性债务化解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通过预算安排、经营性土地出让、资产处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落实《常州市新北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超计划完成序时进度。

7.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与上级要求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收入征收管理,夯实基础财力。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创建协税护税网格化APP ,强化联动配合,及时做好收入形势分析研判。9月止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亿元,增长5.87%,在全市六个辖市区中排第一位。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基层运转。研究制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严格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加大民生投入,9月止民生支出占支出的比例达到83.5%,高于去年同期0.72个百分点。增加对镇(街道)往来资金调度规模,保基层运转,9月止累计拨付镇(街道)资金31.23亿元,同比增长108.2%。三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做好三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加大盘活资金力度,9月止累计收回各类结余资金超2.5亿元,统筹用于“六稳”“六保”支出。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截至9月底,全区减税降费26.57亿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落地显效。

8.关于“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经发、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省级太湖流域治理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达11亿元。做好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与发行,发行长江大保护一期、二期和三期专项债券21.3亿元,积极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7亿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债券资金使用开展专项督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牵头对接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已落实国开行一期贷款和农发行一期贷款,有力保障项目推进实施。会同指挥部梳理长江大保护项目清单,制订《关于加强常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快推进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等PPP项目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长江大保护建设。

二是牵头组建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筹安排注册资本金,增强公司投融资能力。赴苏州高铁新城、张家港高铁新城等地学习调研,构建政府引导、多市场主体参与、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的投融资体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推动与央企、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对接,高铁新城建设首期政府专项债券5亿元已获批。专门邀请省财政厅专家来我区指导运用PPP模式建设高铁新城,指导编制常州高铁新城六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研究近期和中长期、静态和动态资金平衡方案。会同指挥部制定金融商务中心、区域总部中心建设等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兑现工作。

9.关于“执行“三定”规定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组织处室专题学习局“三定方案”,对存在交叉事项进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各处室职责职能,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全面加强指导所监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加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纳入年度国资工作要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检查考核,全面完成对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下达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目标,促进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10.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从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监管机制等方面,加强预算管理。二是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对公用支出定额、公务用车、培训费、会议费标准进行再明确。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要求,定期对区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预算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

1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文多会多报表多 ”问题的整改。

强化会议统筹安排,各处室严格执行会议报备制度,有效降低了会议频次。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质量,能通过电话、通讯软件、财政专网传送的不再印发文件。专题研究报表功能及内容,尽量做到处室资源共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2.关于“服务质量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基层调研,落实《局领导、处室与基层财政分局挂钩联系制度》,确保每位班子成员每年2次以上基层调研,倾听基层需求,解决基层困难,三季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5次,9月份局领导就《关于滨开区、镇(街道)财政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到各镇(街道)广泛征求意见。二是抓好制度落实。重温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8月份对积压在各处室的办文单进行集中梳理督办,及时处置办结。结合财政实际设计办文信息化监督平台,加大催办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文效率。三是强化机关作风督查,定期对局机关、会计中心开展机关作风检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服务效能。

1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政局公务卡使用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组织局机关、会计中心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贯彻《常州市新北区区级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公务卡的使用、结算等培训指导。二是落实相关制度。对全局人员公务卡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应办尽办,办卡率达100%。三是规范操作流程。制定下发了《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公务卡结算的通知》,明确公务卡制度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好公务卡报账制度与公务卡管理要求。

14.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5次,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劫》,通报警示案例、党风廉政教育辅导等形式,让每位财政干部思想上受到震撼、教育和警醒,作风建设入脑入心。二是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纪律约束,抓好节日提醒,推送警示微信,落实节日作风监督检查。加大抽查频次,做实日常监督,确保每位财政干部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15.关于“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够精细,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完成2019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等35个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区联动对残疾人康复专项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新桥街道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财政运行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三是加大绩效成果运用,印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所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需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府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预算需单独编制专项绩效目标,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2021年部门预算审核之中。

16.关于“对基层单位财务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票据管理、现金管理、公务卡执行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分级检查。发挥基层财政监督作用,牵头组织奔牛、新桥、三井、龙虎塘等财政分局分别对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销手续、政府采购报账材料完整性、票据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抽查,并对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开展检查与“回头看”。对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西夏墅镇、薛家镇、孟河镇、奔牛镇的财务内控制度、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结合年度财政决算审计中披露的财务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17.关于“对国资国企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区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区属企业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办法形成初稿。二是深入推进区镇所属企业联动改革。协调解决常高新集团与薛家镇、龙虎塘街道联动运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生命健康、新芯电子等公司股权划转至常高新集团,并完成工商变更,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三是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等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四是加强企业主业管理。研究制定《区国资委关于明确区属企业主业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常高新集团压缩管理层级,9月止已完成5家4级公司整合工作。五是转变监管职能。一企一策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分类、差异化考核,发挥考核导向作用,通过指标体系的设置体现股东意志,制定并下达2020年企业目标考核体系及实施细则。推进新产权登记系统运行,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率。组织区属国企编制新一轮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18.关于“对政府采购监管仍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在全市率先建立政府采购标准化规范,出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预算调整、采购执行、决算管理、信息公开”等六项规范;出台了《新北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试行)》,依法保障监管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拟订《新北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持续抓好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二是启动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了与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的接口工作,解决了计划管理推送、中标合同信息采集反馈等难点问题;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实现了线上审批;争取市财政局的支持,启动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交易流程进系统试点,提升了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有效监管能力。三是优化采购营商环境。会同局派驻纪检监察组选取了罗溪镇、龙虎塘街道及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控制度、采购方式的执行、有无妨碍公平竞争以及购买服务等内容。组织专家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开展采购业务培训,做好财政服务工作,提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量意识,提升基层的满意度。

19.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党委工作规则》,规范局党委和行政议事内容,进一步理清边界。研究制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强化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内容,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集体决策全过程记录,准确反映会议实情,1月份以来已召开14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

20.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区财政局党委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三张责任清单:《区财政局党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区财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二是召开5次党委会、9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意识。三是全面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干部培训指导,召开支委会议7次,重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研究支部2020年活动计划、巡察准备、巡察整改、“七一”系列活动等事项。落实专人负责“支部一本通”等各类党建台账资料,确保记录登记及时、完整,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路巡站岗等志愿者活动,组织党员开展财政惠民利企政策宣传、党员送温暖、爱国主义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党建活动吸引力,提升支部凝聚力。

21.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辛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在8月3日召开了区财政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座谈会,个别交谈、书面约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邀请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进行监督指导,会上首先由王建军同志代表党委作局领导班子检视剖析,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36条批评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本着对同志认真负责的态度,分别提出了批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沟通思想、交流想法,局党委书记与财政干部谈话13人次,重点听取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以及对于局党委意见建议。其他班子成员与处室人员谈话22人次,缓解了思想压力,提升了工作实效。

23.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力度,1月份以来局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6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9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处室、会计中心、基层分局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3份,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二是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5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

24.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履责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清单,局党委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督促责任落实。

25.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梯队出现断层”问题的整改。

积极与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沟通,汇报财政人员基本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会同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研究起草《关于滨开区、镇(街道)财政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并与镇(街道)做好沟通工作,征求相关意见,为进一步强化财政队伍建设打好基础。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2021年1名公务员、2名员额制人员招录计划,充实财政干部队伍。

26.关于“干部培养举措单一,缺乏系统谋划”问题的整改。

扎实推进区财政系统“五项建设,五项提升”行动计划,加强财政干部能力建设,完善财政系统干部交流轮岗,上借下挂等制度,拓展财政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充分发挥“财政微讲堂”作用,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区财政系统研究型人才、优秀年轻干部培育选拔力度,提升财政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组织生活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明确会议程序,为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做好准备。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严肃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班子人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2.关于“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干部流动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区财政系统干部交流办法》落实,加快推进《关于滨开区、镇(街道)财政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制定交流轮岗方案。二是近期将按照交流轮岗方案,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优化财政队伍结构。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持续强化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每一个问题紧抓不放。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健全长效机制,保持廉洁从政。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职,主动担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

(三)坚持求真务实,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统领财政工作,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推动财政工作不断上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5127592;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综合处收,邮编:213032;电子邮箱:czxbcz@163.com。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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