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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工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1-10-15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教育工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6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区委教育工委在少数事项整改不彻底、部分事项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主动谋划意识不足、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服务民生发展理念存在差距、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短板、文体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等17类30个问题。

区委教育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按照《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动真碰硬,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工作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区委教育工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深刻把握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教育、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强的决心、最严的纪律、最高的标准、最快的行动、最实的举措,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做到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上扛起来、行动上干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答好巡察整改的“政治答卷”。

2.强化主体责任。自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以来,区委教育工委迅速抢抓落实,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区教育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照问题、研究举措。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专题会议,第一时间研究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华锋任组长,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分析原因、逐级认领、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截至目前,共召开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工委会议3次、局务会议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进度。

3.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区委教育工委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17类问题,反复研究、谋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42项举措,印发并公开《区教育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常新教工委〔2021〕5号)。按照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任务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各牵头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改工作,牵头部门围绕整改清单制定细化方案,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高效整改工作体系。区委教育工委积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任务的督查督办、整改成效的自查评估等各项工作,挂图作战、倒排时序、对账销号,以“钉钉子”精神,努力把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优。

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3类问题,还有4类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少数事项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区委教育工委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的制度保障。制定下发《区委教育工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区委教育工委集体讨论决定。理清区委教育工委会和行政会研究事项边界,区委教育工委会议主要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区委教育工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惩等事项;讨论、检查党建工作,研究决定所属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等。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召开的方式、出席人员、议题上会流程、表决方式等,规范区委教育工委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记录要记清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等要素,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情况及讨论过程中的发言情况也必须要进行记录,写明发言人态度。

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有效的思想交流和压力传导机制。制定下发《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持之以恒优化教育人事和干部管理。全年分四个季度制定区委教育工委成员与基层学校党组织书记谈心时间计划表,重点关注五种必须及时约谈的情形,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平时结合工作实际,以交流思想、征求意见、提醒帮助、了解困难为重点,开展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等上下级之间的谈心谈话。结合优质学校创建、干部人事调研、专项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进行谈心谈话。结合新一轮校级领导聘任工作,开展新提任的校级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明确校级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体谈话,进一步压实校级领导主体责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近三个月来局领导共计开展谈心谈话60余次。

2.关于“部分事项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家指导费公务交通费和慰问费等支出的有关规定》(常新教财〔2020〕40号)、《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支出》等系列文件,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程序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津补贴、职工福利、专家指导费等经费发放的范围、标准、程序,清单资料等,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结合重要节日和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尤其是分管副校长、工会主席等,专题学习“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津补贴发放政策、《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等文件,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做到不碰红线。区教育工会制定下发《新北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工会财务工作自查和抽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分管校(园)长、会计会议,明确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长及主办会计开展财务专业培训,提升全区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针对老龄化的问题,加快培育会计后备队伍,建设合理专业梯队。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区教育局联合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节假日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在端午节、中秋国庆节前对全区中小学、直属幼儿园进行财务账册检查,教育督导处组织实施对校级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内部审计整改,在财务管理、人员经费支出、财务结算、帮困助学金发放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检查结果向区委教育工委进行专题汇报。全面评估教育系统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内审治理,巡察结束后,区教育局重点抓好中小学校长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整改,保障教育系统良好运行。对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预订工作进行纪检提醒,规范教辅教材征订和相关课程开设。

五是加强预算管理。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常新财预【2021】8号)要求,区教育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常新教财【2021】24号)、《关于新北区中小学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常新教财【2021】25号)以及具体实施方案。9月13日,区教育局会同区财政局召开2022年度新北区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张华锋局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全面实行预算管理 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专题报告,全面启动并部署教育系统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从2022年起,全区公办中小学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以学校为基本单位编制预算。

3.关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今年7月,区委教育工委全面启动制度“废改立”工作,按照“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按制度管人”的总体思路,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常态长效。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制定了6大类20多项制度,形成《新北区教育工作制度汇编》。此次重新梳理制定的制度,主要分为七类,一是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类,包括区委教育工委工作细则、“三重一大”制度、直属党组织考核细则、直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等;二是干部和人事管理类,包括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专任教师交流轮岗、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等;三是教育教学管理类,主要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和实施意见;四是校园安全管理类,包括食堂管理和学校安全管理操作规范;五是财务、资产管理和教育审计类,该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之一,包括各类费用支出、固定资产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制度。六是基建装备和政府采购管理类,包括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教育装备和政府采购等;七是其他重要制度,主要是工会经费管理、教师相关职业规范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同时,要求各校结合时代发展需要、上级政策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从财务、项目、人事、教育教学入手,进一步完善本校的制度建设,使制度更加精炼、职责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措施更加鲜明。区委教育工委把制度建设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体系,用制度考核来推进制度执行。完善制度执行监督体系,通过不定期开展各项检查,将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此外,围绕文旅重大项目推进、品牌营销等领域,建立完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文旅重大项目投入,指导企业积极争取各类品牌创建和政府资金支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文旅博览会、文旅宣传推介会。

4.关于“主动谋划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教育品质提升工程。落实主体责任,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教育品质提升工程,完善《全区中小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由局建设专班负责,全年推进实施新建、改扩建学校12所,其中幼儿园1所,小学4所,初中6所,高中1所。对于新建项目开展前期方案论证,优化功能布局,促使建筑风格与学校文化相融合。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推动出让地块配套幼儿园规划落地,巩固教育规划成果。申请国债学校建设资金,下达学校校舍局部改造和装备更新项目经费,严格质量管理,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打造校地合作亮点,成功举办南师大附属新龙实验学校合作办学签约仪式,推动龙虎塘中学与北郊初中、新桥初中与市教科院、薛家中学与省常中等实现资源对接,努力打造高铁新城教育高地。

二是加大优秀教育人才的引育和支持力度。制定印发《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升级版,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针对本区培育的九类优秀教育人才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如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各类名校长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并且在培育周期内,每年另有奖励;对市五级梯队教师、名班主任以及获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和团队等也均有奖励。以此鼓励教师潜心专业发展,充分发挥奖励办法的激励引导作用,提升教育人才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实效,打造“才聚高新 智汇新北”人才政策。

三是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制定《新北区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方案》,成功创建成为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牵头起草《新北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加快培育具有高新特色的旅游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为目标,努力实现规划引领、品质提升、服务优化、品牌塑造的全域旅游发展业态。

5.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高质量考核责任分解体系。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2021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制定下达《新北区教育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分解表》,理清考核指标内涵,明确每一项考核指标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建立工作联络表,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推进各项考核工作,确保高效高质完成2021年度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补齐问题短板。聚焦大校额、大班额等重难点问题,一方面加快推进学校项目建设,扩充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加强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工作,控制新生人数,严控起始班级班额。同时,通过积极扩班、教师招聘来减小班额,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聚焦生师比偏高、学前教育员额管理等问题,拓宽人才招聘渠道,优化配置方案,努力破解结构性短缺难题。进一步优化聘用制教师招聘办法,在招聘过程中适当倾斜区内优秀临聘教师。持续推进“区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聘后管理。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员额管理试点工作,吸纳32名区内优秀编外教师为员额管理人员,今年试点完成46名幼儿园员额管理人员招聘,努力破解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瓶颈问题。

三是增强事业发展动力。持续推进龙城高级中学考古发掘工作,学校建设项目将于年底开工。积极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将总馆(新建的区文体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新北的文化客厅、文化地标、精神高地,强化其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将文化高质量考核纳入对镇(街道)考核体系,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升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目前,文化高质量考核全年目标为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达到4.5次,上半年应完成2.25次,实际完成2.83次,达到上半年目标。

四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督导。贯彻落实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幼儿园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相关要求,统筹开展各类督导活动。以三至五年为周期,深入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幼儿园综合督导,规划设计递进式督导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以月为周期,有机结合责任督学挂牌日常督导和常规教育教学专项督导、随机督导相关要求,针对阶段性重点改革任务每月开展督导一次。开展学校特色文化建设展评活动,对展评结果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目前新北实验中学的“仁毅”教育、三井实验小学的“全息阅读”、春江中心小学的“非遗课程”和奔牛高中的“自奋品格”等40余个项目被确定为省、市一校一品内涵建设项目。

6.关于“服务民生发展理念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扎实开展思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用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教育品质提升工程和体育惠民工程。完善区镇两级共同投入学前教育经费的机制,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720元/生/年提高至864元/生/年。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和各处室负责人专题研讨会,研究完善学校素质教育考核办法,制定下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办法(修订稿)》,考核导向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组织学校细化“五项管理”规定和细则,开展1次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加强作业管理工作方案,并开展专项督查,对个别学校存在分数排名的信访举报严肃处理。强化各基层单位责任,分学期做好帮困助学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2020-2021学年度,全区累计资助困难学生(幼儿) 4678人次,打卡发放金额468.64万元,顺利实施“牵手成长计划”,将来自社会爱心人士、单位及社会团体的13.7万元爱心助学款分别传递到区内28所中小学121个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建设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大力推进书香新北建设,打造“美好新北 幸福悦读”品牌和优质高效的阅读平台,完善全民阅读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建党100周年百副刻纸作品展、“百年百场”优秀群众书法摄影作品展、红心向党教师书画摄影巡展、“童绘百年梦 同筑老城厢”现场书画活动等,累计服务5万人次。“文化惠民月月送”累计开展各类文体培训近90场。推进全区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建设100余个全民健身点,完成1010余件体育器材投放,完成三江口公园智慧步道健身工作。做好文物安全管理,对红色文物进行信息核查,重点保养孟河东山革命烈士墓群、渡江桥、圩塘革命烈士墓。增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新北区文体旅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E游新北、新北区智慧全域旅游等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实现了文体旅游资源“线上线下”互联共享。不断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发挥社会各界的文化专家、骨干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新北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多局一体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文化服务。

7.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堂管理。制定下发《新北区学校安全管理操作规范》、《新北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新北区学校校园和校车安全工作指引》等文件,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等法规、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学校全面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图谱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校成立膳食委员会,邀请家长代表参与食堂运营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长陪餐制、家长陪餐制、家长验菜制等工作机制,在校级领导每日陪餐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家委会、膳食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到校验菜、陪餐。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对学校食堂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平台向社会公示,督促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堂专项检查。稳步推进“阳光餐饮”、“阳光食堂”建设,确保全区学校百分百实施明厨亮灶,并纳入“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二是进一步强化文体旅系统安全管理。文旅场所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重点做好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督查。9月16日,区教育局联合市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镇(街道)开展联合检查,对全区A级景区、星级宾馆、网吧、娱乐场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保单位开展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累计检查各类场所1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0个。国庆假日期间,结合全区景区开放实际情况,对区重点A级景区中华恐龙园、江南环球港实行每天定人定点开展检查巡查。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问题隐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筑牢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防线。文物安全隐患定期排查,重点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镇(街道)加强对各类场所的日常检查。明确日常巡查的工作要求,做到一月一查、拍好照片、做好巡查记录,5个文保单位进行了问题整改。做好文物保护宣传,逐一下发《告居民书》,争取群众支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月20日召开全区文体旅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7月9日、9月17日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师生心理辅导。制定《新北区深入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常新教基〔2021〕12号),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打造区级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和新北区实验中学、三井实验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1+2”专业指导模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按照“一室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目前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按照“引进一批、培养一批”的原则,近两年引进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3名,并对有心理教育资质的教师进行摸排和培训,实现师资配备100%。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推进,每2周不少于1课时已全部进入各校课表,在“生命健康教育月”中设立“新北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现场推进会,为各中小学的场地建设、课堂展示、心理辅导等规范推进提供示范。依托区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培育室,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种子教师,并辐射全区。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首先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撰写年度意识形态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其次是严格阵地和人员管控。做好“新北教育”“新北文体旅”等微信公众号的内容传播管理,加强对学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学生社团的管理,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加强对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旅游活动的审核把关,常态化做好文化传播阵地管理。严查严管文化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全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月报工作。认真履行区委意识形态成员单位职责,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安全专项行动。从“强化理论学习、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抓好舆论建设、凝聚文化共识”等方面认真上报月度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内容做好实事求是,坚决杜绝照搬照抄问题。

二是提高舆情监控管理水平。制定完善《新北区教育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新北区教育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媒体宣传把关、规范舆情管理、完善新闻宣传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在新闻发布、社会舆情引导的作用和功效,加大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和监督力度。依托常州市教育局、区委网信办建立的舆情监控系统,加强与市教育局和区网信办及新媒体的联系联动,建立完善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有效回应网民需求,提高舆情处置效能。建设核心干部队伍,指导各校(园)选优、配齐教育新闻宣传、舆情管理队伍,组建区级核心工作组,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9.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紧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政策法规思想基础。区委教育工委开展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邀请圣典法律事务所主任邢辉来局围绕《预防职务犯罪》主题开展专题讲座,让全体局机关工作人员把握总体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遵纪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开展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用新思想、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学校采购人员参加省政府采购专家培训,进一步加强了采购论证和质量验收、审计等工作,提高了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严格抓好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区委教育工委配合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针对学校在财务管理、人员经费支出、财务结算、经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区委教育工委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建暨作风建设工作会上进行通报,并严格执行问责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开展教育系统公车使用、食堂和工会经费管理、基建装备经费使用等专项检查,确保《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信访调查办理审批制度,关注重点信访,维护信访人权益。落实专项整治,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全区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领导机制,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部署具体工作,分解各层面师德教育活动任务,保证师德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师德建设监督小组”,搭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平台,及时反馈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逐级制定具体的师德师风实施方案,完善考核目标。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定期通报师德师风情况,及时检查学校教职工的师德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常态化扎实推进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0.关于“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措施,在“新北教育”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资助对象的准确性,规范助学资金的发放管理。定期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帮困助学信息系统内人员和实际发放人员的比对,规范助学金发放公示等环节,确保助学金发放不错不漏。

二是强化教育收费管理。修订教育收费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代收费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公示内容和要求,明确要求对列入省、市代收费目录的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收费管理机制。落实专人及时回应教育收费方面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加强与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围绕教育收费的定价核价、财经制度、收费监管等,加强沟通协调、厘清工作界面、强化动态监管,形成教育收费领域的协同工作机制。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节假日作风建设检查等近10次,实现公办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全覆盖。今年8月,教育局相关处室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工作小组,对17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督查。9月,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育领域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10项内容,专项检查分成学校自查、市级督查和整改3个阶段,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切实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

三是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双减”政策下校外培训机构联动监管工作。做好对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围绕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监管等重点监管内容。与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加强线索互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各类新开办幼儿园的审核把关,从名称核准、材料审批、现场验收等各环节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审批工作,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对新城樾隽幼儿园、天禧幼儿园、明德幼儿园进行了办学现场验收,目前幼儿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法人证,对帕丁顿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治理和督查。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督促安达、御骏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于5月份分别将50万元校车风险保证金交至交通银行新北支行监管账户,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加强对校车运行的日常监管,全区校车建立一车一档台账资料,采用视频监控抽查等信息化手段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提升对校车的监管水平。

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常新教综【2021】13号),研究制定《新北区教育局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新购固定资产管理。罗溪中学等固定资产处置已经完善了审批手续,做好了相关资产的处置。局原有固定资产经去年办公地点搬迁后,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已递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三是加强对经费使用的严格控制。区教管中心出国费用7.09万元已上交区财政专户。局机关和区教管中心共清理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36.81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12.关于“民主集体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据《新北区教育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强化明确讨论事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会前酝酿、提前预告、充分讨论、集体决策,严格做到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进一步完善全区中小学综合绩效考核发放指导意见,会同区财政局、人社局商定学校寄宿生晚自习费用发放方案,寄宿生晚自习费用纳入综合绩效总量进行管理发放。区教育局已经跟区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确定了2020年度全区教师综合绩效奖励总量,已经将相关绩效奖励全部发放到教师手中。

二是进一步对基层单位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下发《直属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压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组织基层党组织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党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醒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决策,针对实际工作中有关情况的变化,及时完善决策程序,坚决做到决策执行不变通、不走样。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区委教育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委员任成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清单,区委教育工委分别制定工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3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责任。区委教育工委在每周工作例会上,要求班子成员首先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暂行办法》,截至今年9月,共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0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印发《新北区教育局直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常新教工委〔2021〕6号),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细则包含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监督五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细化了考核内容,在考核标准中明确了相应扣分项。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召开区委教育工委廉政风险分析会,就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津补贴发放等进行讨论发言,深入排查分析,提高防控能力。组织局机关干部再一次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查找风险,增强风险意识,明确问题弱项,强化自我管理。在学校财务管理方面,推进全区学校收支预算管理,在政府采购、津补贴发放和后勤管理等方面,采用完善制度、加强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效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弱化等问题,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通报典型案例6起,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心灵受到震摄、启发和警醒,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组织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部分学校校长旁听区法院案件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提升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教育资源和学位的补充。进一步优化教育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将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重点做好热点区域的学校布点,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形成财政拨款为主、债券资金补足的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学校建设项目12个,其中新城樾隽幼儿园和薛家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已于今年9月份投入使用。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加快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今年新投用了天禧幼儿园、明德幼儿园和新城樾隽幼儿园,提升了我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率。

二是进一步强化教师配置。2021年“优才计划”校园招聘,赴高校现场招聘了28名优秀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教师58名,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教师520名,较好地弥补编制紧缺问题。

三是进一步深化集团办学。落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组建了17个区内教育集团,实现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指导各教育集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有序实施, 6月份组织召开了集团化办学的行动实践与区域推进现场会,开展2021年新北区集团化办学优秀项目评比活动,每年年底开展集团化办学考核,科学发放集团化办学奖补经费。持续推进新优质学校创建,全面调研飞龙中学、新桥初中、香槟湖小学、飞龙小学、孟河实验小学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提炼升华,确保5所学校在2021年“市新优质学校”创建中高标准通过验收。

四是进一步深化“三名”培育工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中期展示,充分发挥“博士工作站”等高层次专家学术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三级校长”和“五级梯队”、“优秀教师”在全市的占比。新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共117人、名校长10名、名班主任25名。

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五级梯队优秀教师占比偏少问题,以及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之中。

2.关于“文体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积极培育文化人才,壮大社区文化宣传队伍,加强社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自身建设,充实团队,积极举办健康、向上、优秀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开展、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以文化服务中心为平台,进一步优化中心的功能配置,按照社区文体团队、社会组织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安排活动时间,调配可用资源,使得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居民、社区团体活动的重要场地。开展各色群众文化活动,以歌舞、表演、朗诵、比赛等表现形式,举办紧贴居民群众生活的主题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居民的参与热情,提升群众参与度。完成了全民健身点新增健身器材的安装建设。积极筹备2021年中国马拉松精英排名赛,打造品牌赛事。

二是创新文旅融合机制。不断提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今年区教育局获得常州市文旅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成功举办“龙城夜未央  醉美高新夜”活动,积极推进制订加快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相关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建设,发布智慧全域旅游对客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平台页面设计、数据分析平台开发等工作。加强对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发展红色旅游,实现全域旅游新突破》课题研究报告。

区级文化阵地建设不足问题还在持续整改中。

3.关于“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人员交流工作。完善区教管中心研训员选拔机制,继续选派基层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到局机关跟岗交流,从2019年起,区委教育工委启动“学校优秀年轻教师跟岗锻炼”项目,目前已进行到第三轮,已有34名教师到局机关跟岗学习。开展局机关公务员挂职学习,今年秋学期起,选派8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区内中小学挂职副校长半年。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常新教人〔2021〕12号),推进专任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确保参加交流轮岗的专任教师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

二是不断优化校级领导队伍。今年8月份,严格干部任用标准,坚持重专业能力、重工作实绩、重思想品行,提任校级领导40人。调整后初中校级领导平均年龄46.43周岁,较上一轮下降2.57岁,中学主要负责人平均年龄47.93岁,较上一轮下降2.87岁,校级领导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综合素质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三是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对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实行动态调整,优化人才引育激励机制,大幅提升人才引育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提高西部乡村学校教师专业成长奖励标准。安排“三名”培育工程专项经费200万元,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三类成长营和领衔人给予经费支持。优化教育研训工作。开展兼职教研员选调工作,不断充实教育研训员队伍,将各类内涵项目建设与教师全员培训有机结合,为全区教师提供更多的区级培训学习机会。

四是做好群体维稳工作。全力做好“民代幼”等群体的信访稳控,重点开展临近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摸排,会同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员额管理工作。

特级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偏少、“民代幼”教师群体的稳控问题在持续整改中。

4.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区委教育工委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防止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倾向,压实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开展对下属党组织的监督考核,做好考核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推动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二是进一步巩固党建品牌建设成果。加大对教育系统“E帆争渡”党建品牌的宣传力度,继续完善品牌创建项目内涵,提高品牌影响力。深化“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新桥实验小学等6个党组织获得第三批市级党建品牌单位。强化区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作用,完善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详实记录支部工作台账资料。

三是进一步压实党务工作责任。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和局机关工作人员挂职工作,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党员干部蹲点联系基层单位制度。依据《直属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强化基层单位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日活动,定期督查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促使各直属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各直属党组织材料审核工作,防止出现党建台账工作中存在的漏填、错填、后补等问题。

党建品牌建设成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强化监管问题在持续整改中。

三、下一步持续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成效,但我们清醒地看到仍有一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机关作风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必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下一步,区委教育工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扎扎实实的整改工作成效接受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1.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下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围绕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组织牵头领导、牵头部门专题研究,提出下阶段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纳入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做好巡察整改督查,按照“一项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名牵头领导、一个推进专班”的工作要求,做到问题排查全覆盖、问题销号无死角。落实常态化管理,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依托派驻纪检组开展“回头看”,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转化成规范化制度,持续提升整改实效。

3.全面从严治党,提振工作作风。区委教育工委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班子成员进一步抓牢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与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定期汇报整改进展,主动公开整改报告,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务求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为高新区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走前列、站前位提供教育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5127831;邮政地址:崇信路8号新北区人民政府4号楼316室;电子邮箱:jyj@czxd.gov.cn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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