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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1-10-15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9日-5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6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区人社局党组在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和“三个聚焦”四个方面存在的19项问题和不足,区人社局党组从政治高度出发,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一是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抓巡察整改就是促改革发展,努力在整改中解决发展难题、破解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二是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与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一抓到底强化问题整改,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提升民生服务高质量。三是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基本的职责立起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保持下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2.扛牢政治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区人社局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一丝不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区人社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统筹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局党组书记潘永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处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认真制定方案。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事业单位)和完成时限。对照重要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制订了四个方面19项任务53条具体整改措施,8月4日将《区人社局党组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巡察办。三是全力推进整改。强化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实行挂图作战、跟踪问效、销号管理,坚持常态调度与日常督导相结合,定期对阶段性整改情况进行复盘和总结,坚决杜绝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任务题题必答、条条见底、件件落实。

3.强化政治担当,务求整改成效。巡察整改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促进工作,区人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面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有利契机,将整改具体问题与解决实际难题、补齐发展短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动力、鼓足干劲,统筹兼顾、齐驱并进,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效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事项,保持整改的韧劲和定力,注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局党组全过程跟踪掌握整改进度、验证整改效果,指导督促各处室、事业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压紧压实责任,提升整改成效,定期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向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和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确保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16个)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巡察整改组织不严密。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检视剖析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对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党组等形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资金管理制度等按“从严治党”“内部管理”“政府采购”三个部分形成《常用制度汇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组织处室(事业单位)开展学习,固化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领全局增强制度执行意识。局党组主动与第六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加强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的监督。

(2)跟进基层残保金抽查审计中发现情况的整改落实。8月上旬,梳理了2017—2018年下拨春江、孟河、薛家、西夏墅、奔牛和罗溪6个镇残保金抽查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分别列出了整改事项清单下发有关单位要求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新一轮全区基层残保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确定了承接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目前各镇、街道已完成自查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进下拨基层残保金使用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全面启动新一轮全区残保金专项检查工作。

2.关于“新发展理念研学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读原文悟内涵,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内容,切实认真悟透原理,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扎实成效转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指示要求,不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2)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效果。局领导班子、各支部及各部门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定期开展工作研讨,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来引领、指导和解决民生和社会保障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解决一批制约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深入推进“百校千企万名英才集聚工程”和“常州高新区2021年企业用工服务百日攻坚行动”。区、镇联动,开展 “博揽人才 集聚新北”校园招聘活动,7-9月份,组织滨江开发区、薛家镇、龙虎塘街道、三井街道及区内重点企业赴兰州、西安、太原地区开展校园招聘活动20场,校企人才项目对接活动3场,并在兰州大学、太原理工等7所高校建立引才工作站。截止9月底,全区新增产业紧缺人才18155人。下一步,积极筹备好“名城名校合作行,创新创业赢未来”活动的校园招聘子活动,10月中下旬赴大连理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4)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向常州市政法委、民政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推荐了9个市级平安、法治、和谐示范社区,全面总结梳理社区治理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9月27日接待了省评估组对我区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工作评估,得到了评估专家的高度认可。为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已拟制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方案初稿。下一步,将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困难群众保障覆盖率。

(5)积极推进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今年3月,省人社厅发文(苏人社函〔2021〕69号)确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为第一批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区人社局起草了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经区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发文实施。6月底,牵头成立了“新北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多元化化解劳动纠纷,使劳动者维权实现“快速办、专业办、联合办”目标,建设“六调联动”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新机制——橄榄枝工作室。秉承“简单案件就近办,复杂案件专业办”的原则,工作室已进入挂牌运营阶段,截止9月底,入驻调解员已达11人,调解劳动纠纷230余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0%,用时较之前缩短30%。该项目已入选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辖市区创新创优项目”。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橄榄枝工作室”用工指导服务。创新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方式方法,提高实效性。

(6)扎实推进全民参保提质增效。深入贯彻常州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议精神,9月17日,召开全区社会保险全民参保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截至9月底,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83.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累计3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3.8%。下一步将完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时监控全民参保数据,引导未参保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依托新闻媒体和窗口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社保政策深入人心。

(7)深入推进“人社之家”退管服务品牌建设。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努力丰富退管服务内容,切实提升广大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藻江社区“人社之家”以服务站、培训学校、咨询点为着力点,打造退管服务新标杆。“府田·社享+服务平台”跟紧上线,凝聚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社会组织运营三大合力,为退休人员提供多样化、精细化、优质化服务,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操作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新模式。下一步,将继续延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创新退管服务载体,打造新型管理格局,开创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新布局、新亮点、新面貌。

(8)精准落实残疾人各类生活救助政策,分层分类统筹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为全区所有持证残疾人办理意外险,每月底定期统计新增意外险名单,截止9月底,已投保12334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托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区残疾人工作绩效评估,今年已完成年度托养任务71人,其中依托残疾人之家完成日间照料33人,依托区重残托养中心完成寄宿制托养8人,依托采购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完成居家托养30人。8-9月份,多次与区财政会商沟通,联合起草《新北区残疾人托养管理实施细则》及《新北区残疾人之家实施细则》,目前已进入会签阶段。对现有的18个残疾人之家进行了功能补充和内涵延伸,已实现微型消防站全覆盖,10月1日前人脸识别全部实现,同时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等培训,丰富残疾员工生活;今年新建4个残疾人之家,预计10月底前完成装修。今年经过前期摸排,确定为31户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已完工29户,在建2户。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残疾人意外险投保工作,出台《新北区残疾人托养管理实施细则》及《新北区残疾人之家实施细则》两项制度,完善托养台账,跟进服务质量,做好新建残疾人之家及无障碍改造收尾工作。

(9)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继续实施省政府“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和区民生实事工程,继续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提高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全局和个人学习计划,局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行动月报。深入开展党建专题活动,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起来,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最新要求,准确把握当前人社工作新常态。同时,强化与上级部门、宣传部门、媒体等沟通联系,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等新兴媒体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不断提高宣传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舆情意识和处理能力。

(2)结合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5月份分两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浙江大学开展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各处室、事业单位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列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年底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局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处室或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3)对拟任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全面落实无犯罪记录证明。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已形成成立新北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初步方案。10月份,将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4.关于“贯彻‘六稳’‘六保’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8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现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8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今年全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又听取了专题汇报。区人社局作为全区“保居民就业”和“更稳定的工作”牵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精准实施就业帮扶,援企、稳岗、扩就业并举,截止9月底,全区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08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73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1697人,创业带动就业6063人,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基本盘。在促进新业态就业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也作出了积极探索,特别是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成功控制在0.59%以内,得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充分认可。下一步,将进一步积极对接市有关业务部门,优化惠企惠民补贴政策相关流程,更大程度地便民便企;充分发挥基层人社平台优势,与镇、街道加强联动,线上线下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为重点群体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调查登记工作,确保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超过目标任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部分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积极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2)强化企业用工精准服务。面向区内29家重点企业,已开展4期用工需求调查,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市场招聘、线上招聘、劳务协作和机构推荐等用工服务,新增企业用工规模6300人。组织全区6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工需求较大的75家用人企业集中开展用工对接服务;组织邀请市内外12所高职、技工类院校与区内企业开展63场次的用工对接活动;举办“工业旅游”活动7场,邀请常州大学、河海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大学5个高校参观区内重点企业16家次,为高校学生了解新北、选择新北、在新北企业见习提供菜单式服务。有序推进新北区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已完成中式烹调师、磨工、家政服务员等3个市级项目竞赛,全市近500名劳动者参加相关竞赛活动。出台《关于推进技能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加大技能人才引育力度,新增技能人才3099人。下一步,每月对29家重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对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用工服务。持续推进“工业旅游”活动,下半年邀请5所高校参加“工业旅游”5场以上。持续推进电工、保育员等项目竞赛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展现新北区技能人才队伍良好形象。10月份,组织开展“2021年常州市新北区十大优秀HR评选大赛”初赛活动。

(3)充分发挥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载体平台优势。成功举办26场“一企一站”对接活动,走进区域重点企业,围绕企业需求匹配资源和方案,填补了企业现阶段超过2.3万余人的用工缺口。对企业投诉个别工作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全面排查风险点,规范服务流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人力资源企业劳动纠纷案件查处力度,以点带面完善人力资源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定159家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5.关于“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0年危化品行业企业依法用工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用工问题的相关企业已于当年整改完毕。2021年,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在涉及危化品行业企业的案件办理、合规性审查和各类专项行动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将危化品企业有无全员参保、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使用劳务派遣工等情况纳入必查内容,目前尚未发现相关用工问题。

(2)加强对全区养老机构的安全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局领导带队督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排查、江苏民政安全系统跟踪等措施,全面摸排风险,督促养老机构限时整改完成。今年已先后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至少2次,进一步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大力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和完善养老机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运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时监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情况。

6.关于“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点”问题的整改。

(1)主动服务,聚焦企业关心热点。通过电话访谈、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对接联系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对企业劳动用工进行“全流程”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上半年,到企业调研座谈12家次,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与法治同行·为劳动护航”法治宣传服务月活动,组织现场政策宣讲2场,向企业职工和建筑工地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引导劳资双方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8-9月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报道,营造治欠保支氛围。开展“青年仲裁员联系企业”活动,由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伤保险3个部门4名中青年业务骨干组成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出色,服务意识强的青年志愿服务队。

(2)加强劳动保障典型案例发布。6月份以来,已向社会公开发布劳动人事争议案例4篇,其中入选2021年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优秀案例1篇,举办劳动仲裁公开庭活动2场。9月28日,在孟河镇举办企业HR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报送典型案例1件。下一步,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力度,贯彻“执法一次,普法一次”理念,主动发布典型案件,形成违法震慑。同时,深入园区、企业、车间、工地、村居,现场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关爱活动,继续开展好典型案例发布和劳动仲裁公开庭活动。

(3)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和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核验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159家,联合市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次,对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沿街门店、工业区流动点等进行集中整治,现场驱离流动摊贩13处。

(4)结合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已完成“双随机”检查用人单位150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次,其中联合执法行动1次。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26件,行政处罚2件。下一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力度,拓宽违法行为打击面,增加使用行政处理处罚措施,以典型案件形成违法震慑,提高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遵从度,形成长效机制。

7.关于“凝聚联动互动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1)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综合柜员制相关工作调度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45号)文件以及常州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新北区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和综合柜员制改革工作方案》,并于8月11日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之前落实到位。以精简化为基础,以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理念,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到2021年底,全面上线“参保登记一件事”“企业录用职工一件事”等10个以上“一件事”事项。以全区事业单位整合为契机,将原培训管理中心的所有就业技能培训职能划转合并至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原福利中心和残服所担负的所有职能统一划转至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形成就业、社保、培训、人才、帮扶等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2)推动市级部门将相关数据接入民政业务管理系统。在市级相关工作会议上,多次提出加强市级层面数据互通的建议。加强与区残联的工作协同,积极与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就户籍人口数据的互通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在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通过定期核查比对各类保障对象信息,及时增减残疾人“两项补助”发放对象,加强线下情况核实,对数据比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在“大数据”的基础上,落实好“铁脚板”,以责任落实堵塞履职和监管漏洞,促进两项补贴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两项补贴的审核、审批,落实动态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同时,8月份下发了《全区民政系统惠民业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常新民〔2021〕57号),加强业务培训,系统提升全区民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业务工作情况,每月均有带队到基层专项业务调研,对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集中会商。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区镇联动。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分三组,每月驻各镇(街道)指导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渠道。镇(街道)调解中心6名调解员参加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业务技能远程培训,3名基层劳动仲裁业务经办人员到区仲裁院跟班学习。下一步,将组织全区基层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开展全员培训换证。

8.关于“回应群众需求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会同区卫健局相关职能处室学习研讨上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工资增核的文件,了解天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收入及绩效工资的增核情况。下一步,加快了解钟楼、武进等兄弟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增核情况,配合卫健局出台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绩效工资增核办法。7月16日,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集编办、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专题研究员额制幼儿园推进情况,要求教育部门牵头先完成面上情况的摸底,后期根据区统一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2)与区财政会商,落实《常州市新北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经费,协调规划设计院、招标公司按程序完成招标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规划设计院拿出了规划初稿,已征求镇(街道)的意见,下一步,将征求相关部门对规划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区政府审议。指导城乡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列入有关内容,后续进一步健全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移风易俗办婚丧,选树典型宣扬推广。 

(3)多层次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居家援助服务政策,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农村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完善特殊老年人信息数据,建立关爱服务清单;按要求对辖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完成243户;改造原三井街道河海万家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打造“社工+医护”的为老服务团队,为社区居民开展慢病管理,居家康复等社区公用卫生服务。下一步,完成总共3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高全社会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认知度和知晓度;动工建设奥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东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分布;探索建设5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升养老服务便利化水平;配合市民政局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搭建社区互助养老志愿者服务。

(4)落实服务承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处室(事业单位)结合业务实际,严格限时办结制,承诺的服务事项,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办事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咨询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深化AB岗工作制,培养工作人员一岗多责和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不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一次告知制的执行力度,压缩受理环节,精简申请材料,编制服务指南,对办事条件实行一次性告知,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让服务对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5)积极培树人社“知识通”,完善落实“好差评”制度,让“秒批秒办”“套餐办”“就近办”等成为常态。增加学习次数,把加强学习、实践作为履职之本,积极组织全员参加上级和条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培养一批社保业务的行家里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讨论、专题报告会等教育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全员参加全国人社练兵比武小程序答题,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方便企业和劳动者就近办理“工伤认定”申请,6月份开始,逐步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工作下放各镇(街道)。目前已有奔牛、薛家、三井、龙虎塘、罗溪等5个镇(街道)开始受理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案件。下一步,继续推进工伤认定案件受理下放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对所有镇(街道)的工伤受理窗口培训工作,实现单位申报工伤案件就近受理,让群众少跑路。

(7)进一步畅通劳动监察线上投诉举报渠道,推广市欠薪线索反映二维码。大力推广网上调解申请,网上调解申请办件量显著上升,截止9月底,已办结网上调解申请超300件,超过2020年全年办件量。下一步力争到2021年底,网上调解申请办件量超过500件。

9.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对违规支付现金自行代签的问题已作出情况说明,并对类似问题均按照要求统一整改到位。进一步严格规范现金支付签收流程,限制提取现金数量,坚决杜绝代签代领,做到源头管控、规范执行。

(2)8月25日,会同区纪委监委、财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启动“银发康养”守护计划,对尊老金发放、漠视侵害残疾人权益以及养老机构管理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排与老年弱势群体相关的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在尊老金发放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第三方运营沟通,优化系统机制,掌握老年人信息数据;加强与基层的交流与沟通,充分提升相关惠民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层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尊老金工作的督查,形成问题反馈机制与尊老金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有问题及时反馈,有问题及时解决。

(3)对未按规定报销的出差费用,即知即改,责成当事人已退回会计中心。再次组织报账员和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短途公务出行差旅费使用的通知》《常州市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出差费用报销严格逐项审核,精准发放交通、误餐补贴。

10.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已拟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及合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对非目录内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合同金额在0-5万元(不含)的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由采购合同牵头处室、事业单位填写《区人社局采购合同支出审批表》,通过询价,依据性价比,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确定供应商后实施;采购金额在5-3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5-60万元的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简易流程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采购合同牵头处室或事业单位制定方案,执行“三重一大”原则,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3)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的情况已作出说明;要求采购合同牵头处室或事业单位相关业务经办人和综合处报账员分别填写《区人社局采购合同支付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核对确认,确保采购合同项目执行账实一致;并规定,合同到期,采购活动结束,采购合同牵头处室或事业单位应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合同到期,还需继续采购的服务或工程类项目,应提前做好新一轮采购准备工作。

1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完善会议内容,6-9月份共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研究讨论44个议题,内容涉及到传达“中共江苏省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常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全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内容。

(2)因人事变动与工作需要,党组及班子成员分工调整10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组织部履行书面报备程序。7月27日,局党组发文《关于调整区人社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常新人党组〔2021〕9号进一步明确,由局党组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

1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三重一大”议题上会前,已做到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内容、议题和方案报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与会人员意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局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或建议,局主要领导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个人意见;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详细客观反映议事决策过程。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也单独征求意见。

(2)涉人事及经费事项,已做到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相关议题和内容报送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13.关于“基层党建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

(1)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更好地组织开展支部活动,高质量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月份,人社局党总支下属四个党支部均召开支委会,讨论了本支部成立党小组事宜。各党支部根据情况综合考虑,设立了党员数不少于3人的党小组2个,由各党支部委员兼任党小组组长,已向党总支报备。

(2)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史专题宣讲、红色印迹寻访和实境课堂体验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支部活动。先后邀请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团长何元劲、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新北区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李卫平同志为全局作党史宣讲;组织开展“铭记红色历史  传承三杰精神”主题党日、“百名党员网格走亲”等系列活动;前往常州国际会展中心参观了“党旗飘扬龙城奋进——常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展览”;以举办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杭州市,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和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并邀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陈印昌副教授为大家讲述建党百年的经验历程。

(3)各党支部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计划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党总支和本支部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均已开展3次以上。根据《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坚持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季度上党课不少于1次,并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一本通的规范记录。7月份,党组副书记杨震乾同志,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题为“党史教育铭初心奋勇争先开新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各党支部书记也都结合本支部条线工作实际进行了党课授课。

(4)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建经费都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使用的要求。社会组织党建经费已按年度结清,剩余部分全部返还区财政。

14.关于“党务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已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客观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准确记下原话,并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规范记录。

(2)规范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录,局党总支及时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规范记录,每月、每季度、每年开展的党支部活动严格按照“一本通”规定的样式和标准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开展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均在党支部工作“一本通”上有记录体现。局党总支对各支部“一本通”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5.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新北区人社局党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新北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新北区人社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报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对出具行政法律文书的所有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制作讨论案件笔录;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对重大案件指派3名专职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仲裁院每月组织疑难案件研讨会,集体研讨上报的疑难案件,以及裁决案件审批过程中发现的争议案件和典型性案件,通过对庭审调查、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在类似案件上的处理口径,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并将案件处理情况抄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加强全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引导全体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围绕局处室(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区人社局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常开公司负责人、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16.关于“抓早抓小意识不强” 问题的整改。

(1)年度总结,提升化解风险能力。每年度,各处室(事业单位)对内部管理人、财、物和行政执法等事项的重要岗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根据最新的发展阶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动态调整部门风险点排查表,不断总结提升风险防范和化解的能力,提高人社综合服务能力。

(2)定期排查,筑牢构建风险点防火墙。每季度,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岗位职责,对照个人岗位、部门的风险点,对曾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其他地区同行业发生的案件,以及民主评议、社会测评、信访法治等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重点查找因教育、制度、监督等不到位,从“早发现、早预警、早预防”入手,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3个)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巡察整改销号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1)对区委巡察办专项督查后认为已整改完成、可以销号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提供销号表。

(2)开展新一轮财务内审自查自纠。7月份,综合处牵头全局处室(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报销账目进行内审,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向全局人员进一步明确用车、用餐、会议、活动开展等经费标准,规范报销、借款、支出审批手续,确保财务制度执行规范性。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每季度定期排查财务风险点,学习最新的财务及监督管理办法,做到常学常新。

2.关于“高质量民生服务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紧扣“企业主体、以用为本”导向,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积极走访常州乐萌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详细解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了解企业培训需求,指导企业建设适合长期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积极促进校企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截至9月底,已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696人次。下一步,继续帮助和支持企业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评定体系,成熟一家,评估一家,推进一家。加强对辖区内认定企业及其认定活动的服务和督导,配合市局落实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关政策,兑现相应资助,畅通技能人才晋升通道,助力新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治理行动,对不再符合登记条件和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动员注销登记,现已注销社会组织429家。10月份,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启动2021年“北斗星社创+”活动,加大对品牌公益项目的支持力度。

(3)认真履行残联工作主体责任,7月底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通过招标方式与“就业圆梦中心”“心灵之友”签订新一轮购买服务合同,同时《第三方服务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已形成初稿。加大残疾人助学、社保政策的宣传,经各镇(街道)上报,区、市两级残联核批,今年全区共有59名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就学补助要求,9月份已与区财政联合发文下拨就学补助经费。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制定《第三方服务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并做好后期监督跟踪管理,做好绩效评估;同时进一步鼓励更多盲人按摩机构加入行业协会,统一规范管理。

(4)继续实施省政府“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工程,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截至9月27日,已组织开展普及性培训42场,普及性培训4699人,有效提高了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实施区民生实事工程,以配备AED为契机,实施心肺复苏(CPR+AED)培训,目前已组织心肺复苏(CPR+AED)执证培训6场,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323人,组织心肺复苏(CPR+AED)普及培训2场,普及培训252人次;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截至9月27日组织救护员培训4场,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580人,有效加强了辖区中小学自救互救安全网络。下一步,将按照年度计划继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关于“干部管理规范性和统筹性仍不足”问题的整改。

(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梯队建设。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全局干部的信仰力;增强“人社技能比武”实效,倡导人社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严格锤炼青年干部坚韧的执行品格,加大后备“五能”青年干部队伍建设。6月份,选派人事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条线3名优秀年轻干部做区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结对;9月份,推选1名90后科员参加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

(2)对局管干部选任程序进一步完善,对干部选任民主推荐情况、初步意见和其他需要反馈的情况在局党组会议上通过,并进行会议记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区人社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此次巡察“回头看”,是对全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综合会诊”,也是对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全局近三年来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区委、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全体干部职工对我们的期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重要的政治任务。下一步,区人社局党组将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政绩”牢牢抓在手中,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将党建引领与干事创业同频共振。

(二)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推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强化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发展能谋、提笔能写、开口能讲、放手能干、规矩能守的“五能”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为人社事业发展注入持久的强劲动能。

(三)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将巡察整改举措修订为规章制度,把成功经验运用到加强人社事业建设的管理工作中,巩固和发展整改取得的成果,充分激发“敬业专业、争先率先”的人社精神,以热点难点问题的攻坚突破,以务实创新的优良作风,为打造“智慧人社”、“阳光人社”、“和谐人社”和“惠民人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27950;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行政中心4号楼412室,邮编:213000;电子邮箱:869585951@qq.com。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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