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十三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对33家省属高校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共发现各类突出问题902个、问题线索109件、问责线索25件。日前,本轮巡视反馈工作全部结束。
省委巡视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工作要求,重点围绕被巡视省属高校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影响高校发展稳定的风险隐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巡视期间,同步组织10个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组完成向20家被指导督导单位的指导督导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委11个巡视组已分别向33家被巡视高校反馈巡视情况,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会议指出,被巡视高校要认真贯彻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从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健全完善高校办学治校体制机制,扎实推动巡视整改收效见效,加快实现高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对巡视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要及时跟进、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深刻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倒逼落实。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视高校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定期通过巡视整改督查系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优先分类办理巡视移交问题(问责)线索,自移交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