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
“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
因此,我们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