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高擎改革大旗,蹄疾步稳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三项改革”,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分到合,监察监督贯到底
2018年1月6日,衡山路8号新北区老行政中心门前,随着红绸缓缓落下,“常州市新北区监察委员会”映入眼帘,组建成立的区监委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为把监督力量下沉一线、监督措施靠前一步,区监委还向10个镇、街道综合派出3个监察员办公室,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无论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监督都是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三年来,区纪委监委这支“硬核”队伍积极探索监督路径,形成了以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定议题、党风政风监督室开清单、监督检查室(监察员办公室)抓板块、派驻纪检监察组督机关、“团组制”促闭环的监督机制,形成了监督工作的“新北实践”。
“一学习两整治”是对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的一次“大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吃喝和“烟卡”腐败问题,区纪委监委大胆创新,运用互联网平台、信息化手段,将监督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累计监督检查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132家,排查辖区烟酒店3000余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起42人。如今,“拒售烟卡、请您监督”的商家承诺在全区各大烟酒店醒目可见,“烟卡”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制度优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得到充分体现。区纪委监委发挥惩腐毁“伞”主力军作用,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和会商制度,持续在扩线深挖、信息共享、协同办案、“一案三查”、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综合治理上下功夫、齐发力,突破了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了一批蛰伏之徒,惩治了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
改革以来,区纪委监委围绕监察法规定的12种调查措施,深化实践运用,先后对非党员身份私分国有资产的基层管理人员、挪用公款的国企管理人员等严重职务违法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要及时把专项斗争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总结成制度规定,不断推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 近期,区委主要领导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作出批示。
区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积极稳妥用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专责监督等有力武器,推动案发单位以案促改,扎紧制度笼子,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累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监察建议书12份,对2家单位开展专责监督。
从弱到强,派驻探头全覆盖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随着新北区党政机构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派驻监督也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7家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监工委)、2家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对29家机关部门、3家区属国有企业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区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一系列涉改文件制度中,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履职权限、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得到明确。
派驻机构如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派出纪委监委部署的任务落实好?派驻机构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在“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上持续用劲,先后探索了项目化监督、交叉式监督、下沉式监督等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这笔费用的支付有问题,合同签订日期晚于费用支付日期。”这是派驻机构交叉监督某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时发现问题的一幕。
区纪委监委统筹派驻监督力量,以区级机关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开展联合随机交叉监督。在监督中,各工作组要求被监督部门提前上报“三重一大”事项,根据部门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列出现场监督检查要点,靶向开展监督。各工作组还结合监督检查部门和具体事项,采取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查阅资料、核对账册等方式,对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
此外,派驻机构还积极探索项目化监督管理模式,首批确定25项重点监督项目,瞄准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环节严格把关,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了监督与服务相互促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的良好局面。
“9家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4起,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自2017年7月派驻改革实施以来,派驻机构找准定位、忠诚履职,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派驻监督“答卷”。
从无到有,巡察利剑显锋芒
“要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坚决落实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这是区委对巡察机构的“集结令”,更是区委贯彻落实党的巡视巡察制度的“军令状”。
作为改革后率先成立的“新生事物”,从2017年4月起,巡察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知晓度不高到影响力凸显过程,逐步形成“一办三组”、30余名专兼职干部的规模,并拥有100余名各条线骨干组成的巡察人才库,成为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巡察发现你局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请限期整改到位。”2017年5月,区委首轮巡察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巡察组针对上述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发出了《巡察立行立改通知书》,打响了巡察“第一枪”。
2018年5月,巡察机构在全市率先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巡察组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督促和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和历史遗留问题,提升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巡察组来了以后,拖了好久都没建好的菜场现在每天都有变化。”这是首次对西夏墅镇所辖村(社区)巡察后,当地群众对巡察成效的肯定。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三年来,巡察机构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做到政治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具体化。针对巡察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发出《巡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标本兼治。
巡察机构牢记职责使命,以创新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市率先出台《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办法》,引入各方监督力量,定期开展系统督查,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创新“一巡一题”模式,区委在关注什么、强调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巡察专题报告,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巡察治本作用。
从散到专,专责定位更精准
“今天,我们是来听问题的,复工复产还有哪些困难?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了没有?”这是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时的固定“开场白”。
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战大考,区纪委监委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疫情防控的各个角落,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21次,推动解决问题133个。全区124名纪检监察干部“逆行”迎战,深入到防控卡点、物价管控、企业复工等抗疫一线,紧盯与疫情防控要求背道而驰的作风问题,全力疏通“中梗阻”。
改革以来,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属性,突出政治监督,履行监督专责。围绕长江大保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铁新城建设等重点工作,派出专人专班靠前监督。把“六稳”“六保”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的突出内容,跟进监督保障惠企利民政策执行到位。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的农贸市场、公办幼儿园食堂经费使用问题,选准“小切口”组织开展“点穴式”监督。
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区纪委监委积极践行澄清保护、容错纠错机制,先后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为13名干部实施容错免责。
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改革以来,区纪委监委以“三转”为起点,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从48个精简到18个,基层纪检组织参照退出117个。为克服改革后队伍面临的“本领恐慌”,实施全员“赋能计划”,推动干部队伍“软件”提档升级,“四支队伍”融合融智。坚持“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连续3年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完善内控机制23项,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永远在路上,相信只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必将持续稳定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也必然会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常州“五大明星城”建设贡献出蓬勃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