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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细、全、长”三剑 打造阳光村(居)务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0-07-30 分享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积极探索实践,坚持用好“细、全、长”三把剑,把知情权、议事权、监督权、决策权亮给群众,全透明公开村(居)务,让群众不再是“局外人”,保障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用好“细”字长剑。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公布“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会议图片、集体资金使用明细表,让群众知晓。同时,对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临时救助、抚恤补助、“五保户”供养、计划生育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以及涉及笔墨纸张等村级开支小事,均以“流水账”形式公开,让村(居)务公开明明白白。

二是用好“全”字刃剑。镇纪委、民政办、组织人事办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村(居)民代表,共同商议村(居)务公开相关事宜,商定把广大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党务、村务、财务、事务、新农村建设、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纳入村务公开范畴,确保公开范围全覆盖所有村(居)民小组、公开内容全覆盖村(社区)所有事务、公开对象全覆盖所有基层党员和干部群众,让村(居)民对村(居)务一目了然。

三是用好“长”字利剑。制定《新桥镇村务公开指导意见》,从村(居)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方面严格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强化督查和考核,对村(居)务公开情况每月各村(社区)先行自查,每季度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年底镇纪委进行集中评比考核,确保村(社区)各项事务管理更为规范。目前,全镇12个村(社区)村(居)务公开率达100%,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2.5%。(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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