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新北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人、船、钱”三要素为小切口开展“三项监督”,全力护航禁捕退捕工作。目前,全区禁捕退捕渔船退出率、退捕渔民就业率、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全程参与督责任。制定《全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将监督“探头”架在禁捕退捕工作一线,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镇(街道)纪(工)委”联动组,全程监督渔船、渔民基本情况和补偿标准公开公示情况,“嵌入式”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评估、审计、拆解全过程。督促职能部门举办定向专场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班、就业座谈会9场,提供岗位约200余个;推动职能部门检查农贸市场75家,餐饮单位2895家,生鲜超市53家,水产品经营户342家,责令整改104家。
二是现场走访督落实。根据禁捕退捕工作监督检查工重点,联合人社、财政、农村农业等责任单位,围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退捕渔船网证处置、资金统筹和保障、长效机制建立等4大方面共9个子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线上通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线下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退捕渔民进行实地走访,重点了解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情况。经实地走访、大数据比对、交叉互查,发现相关问题2个,现场反馈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切实督促相关属地和职能部门担负起禁捕退捕工作政治责任。
三是畅通渠道督质效。主动加强与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联系,建立与禁捕退捕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制发多期禁捕退捕微信宣传推文,划出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红线,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公开群众来信来访渠道,营造良好禁捕退捕氛围。对全区因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34人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涉案的2名中共党员进行立案处理。充分利用实地走访的契机,督促属地向退捕渔民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推动职能部门为1户(5人)低保边缘户、7名残疾人以及1名重大疾病患者按照相关政策分别予以民政基本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