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监督推动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开列清单”,明确监督任务。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传达学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对照《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新北区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将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重点监督清单。同时积极运用“团组工作法”开展具体工作,明确各团组内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镇(街道)纪检组织监督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督落地落实。
二是“伴随督促”,推动履职尽责。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专题调研督导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经发局等部门,并约谈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周关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村(社区)纪律监督工作组作用,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属地围绕“五个有没有”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已督促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累计开展面上排查工作13271人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59190家,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8家。
三是“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围绕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处置工作,7月,由区纪委监委班子带队分3组,联合区安委办对相关违法违规“小化工”再次进行走访、摸排、核对,全面了解掌握违法违规“小化工”有关信息情况。7月底,对现场督办发现整改不到位的3家违法违规“小化工”进行“回头看”,确保现场整改清理完毕。8月初,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安委办对已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改成效进行随机抽查,防止出现反复。8月下旬,对新发现的一起违法违规“小化工”启动问责调查。9月,区纪委监委要求属地纪检组织联合职能部门再次对相关违法违规“小化工”现场进行走访复查,目前,8家违法违规“小化工”均已严格落实“两断三清”,现场全部整治到位。
四是“警钟长鸣”,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推动召开全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下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通报》,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直截了当指出全区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8月初,向8家单位发放《关于对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工作提醒》,要求相关单位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进行及时、有效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五是“精准核查”,保持高压态势。按照省市纪委相关工作部署,在督促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做好面上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区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重点围绕有无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入股、实际参与经营,有无官商勾结,日常监管中有无失渎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对违法违规“小化工”背后可能隐藏的相关情况进行再核实再调查。通过与组织、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大数据”比对,逐一与相关责任人个别谈话,调取营业执照等关键信息、现场察看走访复核、逐条起底信访举报、开通问题举报绿色通道等方式,深挖彻查已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背后可能存在的官商勾结、日常监管失职渎职等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