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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三式”监督法 提升派驻工作质效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0-08-21 分享 

今年以来,新北区纪委监委聚焦日常监督主责主业,探索“三式”监督工作形式,提升派驻工作质效,不断推进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清单式”监督,结合监督热点,一目了然。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每季度部署的监督工作要点,结合近期驻在部门业务开展实际,逐项列明需重点督查的事项,形成监督清单,要求驻在部门对照自查。在自查基础上,通过翻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及时反馈至被检查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在疫情防控、防疫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发现问题18项,均已整改销号。

“嵌入式”监督,深入重点环节,精准实施。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列席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工作会议,对决策部署认真提出监督建议;在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各个阶段,进行警示约谈,要求业务处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区委及各局办的决策部署,严格按时序规章推进项目进程;在重大项目结束后,根据目标任务继续跟踪,严把重要决策执行验收关。

“备案式”监督,扫除廉政盲点,筑牢防线。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廉政档案。驻在部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局管干部的出国出境、婚丧喜庆等事项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将收到涉及驻在部门所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备案,将实际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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