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新北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开展政治巡察,自进驻以来,巡察组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通过“三察”工作法,力推巡察工作出成效。
一是察深,就是发挥巡察“探照灯”作用,看被巡察单位政治责任感强不强,局党委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能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
二是察细,就是发挥巡察“显微镜”功能,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挖细查,找出病灶,对症下药。
三是察实,就是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看是否履职到位。财政工作专业性、政策性比较强,巡察组对照要求,通过查台账、个别谈、学习访、初步了解发现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