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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施“1加1”组队跟案,提升交办信访件处置质效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0-04-11 分享 

新北区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契机,把加强信访件交办督办作为强化上级纪委领导、压实基层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在加大信访件交办力度的基础上,实行“1加1”组队跟案,强化交前指导、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提升信访件办理质量。3月份以来,区纪委监委已发函交办信访件2件,查实2件,立案2件。

一是人员组成“1加1”。进一步改进督查督办方式,在以基层纪检组织为交办信访件承办主体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整合优势力量,在向基层纪检组织发函交办信访件的同时,各指定1名业务骨干组成固定跟案小组,对相关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实行点对点监督、面对面指导、全流程跟踪、动态化管理。

二是分工协作“1加1”。明确跟案小组内部人员的职责分工,1名信访室跟案小组成员侧重于交办信访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与属地信访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等方面开展监督指导,帮助基层纪检组织处置内外交织等疑难复杂问题;1名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跟案小组成员侧重于拟定核查方案、制定谈话提纲、收集固定证据等具体问题核查方面开展监督指导,帮助基层纪检组织找准核查角度。分工不分家,2名成员密切配合,在交办件的定性量纪方面共同提出意见。

三是监督审核“1加1”。加大对查否了结信访件的监督审核力度,建立跟案小组初审机制,针对基层纪检组织在核查后拟作出查否结论的,在正式行文上报区纪委监委前,由跟案小组对该件办理情况再进行初审。经初审,不符合报结条件的,跟案小组提出补充核查意见,补充核查后再提交初审;经初审,符合报结条件的,信访室召集案管、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通过建立两次报结审核机制,提升一次性报结通过率。

四是结果反馈“1加1”。一方面,认真做好实名举报答复工作,凡是属于实名举报的交办信访件,均由跟案小组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及时答复检举控告人,个别重信重访、越级上访或情况复杂的,由跟案小组成员陪同答复,配合做好说纪释法工作,推动问题矛盾化解。另一方面,对经核查失实需要启动澄清正名的交办件,跟案小组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启动澄清正名工作,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鼓劲撑腰,维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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