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纪委监委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中注重抓好三个重点,切实提高回访教育工作实效,不断推动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开展。
一是注重抓好回访教育重点对象。在回访教育对象的确定上注重做到科学化和精准化,将党的十九大以来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分和因工作失职被追责问责的人员作为回访重点,由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协同开展集中回访,既防止回访范围过大,造成工作浮于表面,又防止人员比例过低,达不到回访教育实际效果。
二是注重抓好回访教育重点内容。回访教育中重点了解回访对象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对组织处理处分的态度、处分期间的工作表现以及所在单位对其处分执行、日常教育管理等情况,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端正态度、卸下包袱,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纪释法、解压疏导工作,达到治病救人、教育挽救的目的。
三是注重抓好回访教育重点运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对受处分后真心悔错改错、表现突出的,在经过影响期后积极向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推荐建议,树立正面典型。对认识错误不到位的,在做好释纪释法的同时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严格加以管理,并帮助所在单位完善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