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委巡察机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三个聚焦”,着力在提升“精度、力度、纯度”上下功夫,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以更高追求、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做好2020年巡察工作。
坚持质量导向,进一步提升巡察精度。更新理念思维,强化问题意识,创新方式方法,使巡察出剑更快、亮剑更活、震慑更强,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一是全面组织实施深推进。立足全面完成本届区委巡察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巡察轮次和频次,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网,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确保下借上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是全面融入监督大格局。积极探索把巡察纳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与抓好日常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与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制度结合起来,规范权力运行,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促进践行初心使命结合起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是全面综合施策发好力。坚持分类指导、稳步实施,根据不同对象明确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提升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做足巡前功课,认真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定位,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提炼特色亮点,创新自选动作,打造具有“高新”特质的巡察工作品牌。
严抓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问效力度。秉持“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理念,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上发准力,在呼应群众期盼中抓落实,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把整改责任压得更实。持续开展巡察整改“一把手”专题约谈,推动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各项整改任务落地生根。二是把重点问题挖得更深。对标对表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更加聚焦行业领域深层次问题,加强对制约深化改革、企业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深入查找根源,拿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向区委提交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的巡察专题报告,推动源头治理、促进改革发展。三是把整改督查抓得更严。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工作力量,把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构建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全程跟踪、对账销号,有力推动问题整改朝深里走、往实里做。跟踪督办《立行立改通知书》《巡察建议书》执行情况,采取电话回访、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两书”掷地有声。
坚持淬火铸剑,进一步提升队伍纯度。深入推进巡察机构自身建设,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持续抓队伍夯基础。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着力打造巡察“尖兵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指导意见,按照“专兼结合”要求,进一步选优配强专职巡察干部,规范抽调兼职巡察干部,采取上挂下派、轮岗锻炼等方式促进巡察干部在实践历练中提升。二是持续练内功强本领。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第一遵循、第一标准、第一要求,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能力。办好培训主体班,每轮巡察前开展业务培训,巡察中“以老带新”,巡察后座谈总结,增强巡察干部政治鉴别能力、谈话突破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信访处置能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持续严管理树形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注重对巡察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严格执行“十要十不准”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对以巡谋私、超越权限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维护巡察监督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