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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0-04-10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第二巡察组对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8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自2020年1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科技局反馈意见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第一时间成立领导机构,印发《关于成立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开科党组〔2020〕1号),由局党组负责人陆伟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巢峰飙、张俊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全面整改、全员整改、全力整改的工作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9大方面28项具体问题,逐一对标找差,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出台了《科技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常开科党组〔2020〕2号),形成了36项整改任务,其中立行立改的6项,3月底前完成的23项,4月底前完成的6项,7月底前完成的1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项问题2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科技局党组及下属支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未能发挥好学以致用的目的。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严不实,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尚未形成,未见近三年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查摆问题不深刻,未见科技局党组及下属支部问题查摆和整改的相关记录。”问题的整改。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局党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的理论学习,落实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由综合处统一负责集中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成果作为重点学习内容,1月份以来已组织开展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加强资料留存意识,及时整理归档。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学习笔记本,督促每名党员按照要求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开展自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聚焦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够。对照“六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科技局党组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对如何破解制约我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瓶颈问题思考不深,特别是针对“两特三新”产业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内涵、方向、业态和载体缺乏系统思考和长远谋划。科技政策落地推进力度不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为引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和高水平的科技服务业态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型产业及科技服务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的预研工作。根据区统一部署,启动学习追赶超越标杆地区创新生态专题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牵头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班工作,启动创新集聚区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结合高铁新城规划,开展苏南自创区一站式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围绕“两特三新”重点产业,组织全区重点科技型企业群体申报202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总体申报总量较上年增长超过20%。3月20日,全区召开高企培育工作会议,会上向各镇街道下发了高企培育政策汇编、宣传手册及高企培育地图,按片区开展2020年高企培育培训工作。

3.关于“高端人才引育机制尚须完善。人才招引工作虽然能完成指标任务,但是未能结合产业优势精准有效招引,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缺乏、集聚度偏低,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成功率较低,高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发挥作用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并与组织部人才办充分沟通下,主要明确了四点措施。一是围绕“两特三新”及“芯”“云大物空智”等新兴产业培育,聚焦美国、瑞士等发达国家,建立项目招引渠道,制定招引方案并梳理全区承载项目载体情况;二是成立科技招引中心,组建人才团队和双创平台招引队伍,到岗开展工作4人,以重点项目为引领,制定全年人才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全年专业人员培训计划,一季度开展业务培训1次;三是制定围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上海活动周活动方案;四是梳理并完善人才“三优”工程方案,对接服务单位,为人才进一步做好聚焦服务。

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有待优化。具有地标性的高峰企业较少,标杆企业引领创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储备不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意愿不强;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3月20日,全区召开了高企培育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高企的目标任务。借助大数据平台筛选出规上非高企、纳税超50万元企业、到期重新申报企业、2019年未认定企业等一批企业,通过智能诊断、提前布局,推进高企申报管理工作。借助区测绘中心的力量,在各镇(街道)版图内标注高企培育企业,明确高企培育的地标。向各镇街道下发了高企培育政策汇编、宣传手册及高企培育地图,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络板块,发动各镇、街道,以“网格化+铁脚板”,跑遍每个厂房,发掘潜力股,确保完成高企目标。

5.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对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要求把握不准,存在党组会议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混淆召开的情况,部分涉及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的议题仅在局长办公会上讨论,未经局党组会议决定。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没能完整、准确反映会议讨论和研究过程。”问题的整改。

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科技局党组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并已发文。进一步理清边界,规范局党组会和行政会议议事内容,且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采用专用记录本,确保规范、详实、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准确反映会议实情。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议题,全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1月份以来已召开9次局党组会,均按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施。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仅在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记录中简单罗列结果,未见会前酝酿和决策讨论过程。”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修订出台《科技局党组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规范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程序,事必先讨论后实施。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中相关处室负责人陈述、分管领导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总结归纳、作出决策”的程序进行。涉及讨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推荐、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等“三重一大”事项22个,扎实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规范、详实、全面,准确反映会议实情。

7.关于“内部管理亟待规范。一是区科协和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会计、出纳为同一人,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二是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业广、性质杂,且投资后疏于管理,回报率低。”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修订《科技局经费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召开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发文。区科协主动对接区会计中心,完成科协账户并入局机关账户工作,同步注销科协账户,规范日常报销流程。双创中心开展对外投资项目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形成了自查自纠专项报告。

8.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部分台账资料后补。”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2020年科技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细化每月党建任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党内法规,召开支委会讨论并明确局党支部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月份以来召开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议3次、党员大会1次、书记上党课1次,认真在2020年《党支部一本通》上做好活动记录。

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科技局党组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内容多为工作意见或建议,没有达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的要求。未见下属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问题的整改。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充分做好会前准备,认真抓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准备工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打下基础。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进行监督指导,会上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了工作再落实,同时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每位党组成员都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本着对同志认真负责的态度,分别提出了批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10.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展谈心谈话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未见近三年谈心谈话记录。”问题的整改。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出台《关于印发<科技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常开科党组〔2020〕4号),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之间,围绕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并做好谈话记录。

11.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局机关干部调动频繁,中层均为新近调整到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局机关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较少,专业性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原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编制人员全部划断工龄,于2019年12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经局党组研究决策,按规按纪给予劳动经济补偿。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借用的双创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王育新、王红梅与员额制人员到岗同步返岗,目前正交接工作。促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科技招引中心成立为契机,培养和充实一支高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科技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目前已有4名专业科技招引人员到岗。围绕优化队伍结构和促进优秀年轻干部锻炼成长,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持续开展“科技创新讲坛”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省、市级专家开展科技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推动干部完善知识结构,增长实践才干。

12.关于“下属单位人员管理不规范。未经相关审批程序,由事业编制人员担任高企协会秘书长。”问题的整改。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原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编制人员全部划断工龄,于2019年12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按规按纪给予劳动经济补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有关规定,与高企协会加强沟通,选择合适人员担任协会秘书长,杜绝违规兼职情况产生。

13.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明显。最大政绩理念树立不够牢。局党组对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存在“搭便车”现象,对所属支部、党员底数不清。班子成员偏重分管条线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较少,齐抓共管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具体落实,全体工作人员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召开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研讨2020年党建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讨论通过《2020年科技局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党建活动计划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主动组织和自愿申请相结合,科技志愿者队伍奔赴省道卡口、飞龙社区等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深化“科技先锋服务‘三贴近’”党建品牌内涵,常态化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进园区、企业活动,不断发挥党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引领作用。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未按规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定期研判和工作布置,对高企协会、来华外国专家等阵地的意识形态工作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半年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落实到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局党组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研判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会上陆伟同志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了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国家权威专家的科学防疫知识,并要求全局上下坚持舆情舆论的正确导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15.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肃。部分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熟练掌握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流程,规范党员发展、转正等材料以及会议记录的填写格式。

1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和党支部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召开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费收缴规定》,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一月份以来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党费收缴工作,由党小组长按月收缴,做好收缴记录,并公示党费收缴情况。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尚未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科技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抓手不多,局限于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压力传导不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力,未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的整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着重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召开专题廉政教育会议,会上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抓好春节期间廉政建设向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提出要求。班子成员、处室、中心负责人向局党组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积极主动和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沟通,自觉接受监督。

18.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党组书记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研判苗头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等要求执行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双创中心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确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现象,2016年政府采购网络公司信息化服务合同未作为佐证材料纳入财务账册中,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形成自查自纠专项报告。《科技局经费管理制度》制定发文后,双创中心参照该制度并严格执行。

1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科协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原生产力促进中心3位事业编人员从2018年11月起领取的交通补贴(900元/人/月)于2月14日前全额退还。

20.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科技局党组对被处理党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报不及时不全面,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问题的整改。

结合春节期间抓好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专门召开一次全局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对章某违纪事实和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2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修订《科技局经费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召开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发文。双创中心参照局机关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成报销制度和程序。区科协主动对接区会计中心,完成科协账户并入局机关账户工作,同步注销科协账户,规范日常报销流程。

22.关于“设置科协账套依据不充分,部分列支费用与预算不符。根据三定方案,科技局与科学技术协会合署办公,科技局增设了科学技术协会账户,除支付科普活动费用外,另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科协扶贫等支出,还存在大额现金支取现象。”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修订《科技局经费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召开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发文。区科协主动对接区会计中心,完成科协账户并入局机关账户工作,同步注销科协账户,规范日常报销流程。

23.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局机关将部分业务职责以服务外包形式直接发包给下属事业单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已于2019年3月与原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整合为常州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19年12月31日原生产力促进中心与自聘工作人员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科技服务外包工作以政府采购形式,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西夏墅生产力促进中心中标,科技局将严格按照科技服务外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监督。

24.关于“资金监管不力。科技局党组未按规定对资金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见对科普示范创建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记录。”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修订《科技局经费管理制度》《常州市新北区科普示范创建工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并召开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发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区科协主动对接区会计中心,完成科协账户并入局机关账户工作,同步注销科协账户,规范日常报销流程。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1.关于“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存在不足。创新链建设不够完整、层次较低,重大创新载体数偏少,缺少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中字头、国字号创新载体。现有创新载体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支撑作用不强,部分创新载体与我区现有产业特点结合不够紧密。对孵化器的定位不够清晰,引领“双创”升级的载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

1.启动创新集聚区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按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班。

2制作了关于“新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调查问卷”,在区政府官网发起网络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3.根据《常州高新区创业孵化载体及其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展了2019年度的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共遴选出A、B类孵化器各5家,A、B类众创空间各4家,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公示。

4.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级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

下一步举措:

1.2019年分级分类政策兑现及结果反馈工作正在进行,4月底前将把分类评价结果以及建议反馈给每个参评载体;

2.启动2020年度的载体申报及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在总结2019年分级分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争取4月份开始本年度的分级分类工作。

3.根据前期摸排,梳理出今年拟申报对象20家,其中新申报对象8家,下一步将现场走访交流,对照申报条件提出具体建议。

2.关于“金融服务“双创”的范围不广、力度不大。科技金融产品以“苏科贷”为主,内容不够丰富,无法满足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

1.拟联合常州高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合作银行(待定)三方合作,推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新科贷”产品,目前已形成方案初稿;

2.和中国银行新北支行、中国人保常州分公司就“贷款保证保险”、“高企贷”产品覆盖范围和产品方案进行了沟通,争取覆盖更多的科技型企业。

下一步举措:

1.宣传“苏科贷”、“贷款保证保险”、“高企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扩大科技金融贷款政策知晓面;

2.尽快完善“新科贷”产品方案,推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新产品。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谈话反映,下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干事创业激情,距离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一揽子专业、高效的服务要求差距较大。”

目前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原生产力促进中心与自聘工作人员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原创业服务中心下属培育中心人员已划拨给常高新集团企业化运作。目前常州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人员11人为全民事业编身份,2人为劳务派遣人员,双创中心参照执行科技局新发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下一步举措:

根据双创中心全年各项目标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组织业务学习,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4.关于“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对照区委下发的《关于2017年区委前两轮巡察发现突出问题的通报》《关于巡察各镇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科技局党组重视不够、研究不多,未能做到认真对照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主动查纠、未巡先改即知即改,通报中提及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相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本次巡察时仍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对照区委下发的《关于2017年区委前两轮巡察发现突出问题的通报》《关于巡察各镇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中反映的涉及科技部门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剖析原因,分解整改任务,列出整改措施。

下一步举措: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带头自领任务,举一反三,主动查纠,落实整改。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此类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此类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78234;191213514@qq.com。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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