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新北区全面从严治党新的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刚才,周斌书记就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以政治生态优化工程为龙头,系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请区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制度14项,积极协助区委迎接全市政治生态考评。推动区、镇、村三级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类构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组合式考评体系,按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据实填报“两个责任”履责记实3042条。围绕“三大明星城市”建设、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党政机构改革等工作开展再监督再检查30余次,发出各类建议书8份,推动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区情实际贯彻落实到位。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相结合,积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对6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批324人次,对符合否决情形的坚决出具否决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明纪,廉洁守正”专题警示教育月和“青春、廉洁、担当”青年干部廉政教育主题活动,营造遵纪守法不逾矩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紧紧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区监委挂牌运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7家派驻(出)纪检机构统一更名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推行派驻监督项目化管理,先后向25个派驻监督项目提出监督意见41条,提出问责建议6条。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成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向镇(街道)综合派出3个监察员办公室,监察职能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组建案例综合分析中心,牵头完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调研形成征地动迁特殊附着物补偿领域腐败问题专题报告,有力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发展。以精准监督为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驾护航,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督查机制,问责28名环保监管不力人员,问责16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失职失责人员,督促取消所有镇级融资平台。2018年,累计政务立案19起、处分21人,并对3起上级监委指定管辖案件采取留置措施。
(三)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主动对标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部署,与时俱进提高巡察工作站位,校准政治监督方向,聚焦巡察监督重点。修订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规划,区委巡察机构扩容为“一办三组”。创新构建“五化法”巡察模式,全年四轮共巡察11个单位和部门、3个镇所辖34个村(社区),发现问题929个,共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5份、巡察建议书3份,移交问题线索32件,推动处理党员干部15人。牵牢巡察整改“牛鼻子”,区委主要领导“一对一”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在高新区报开辟“书记谈巡察”专栏,压紧整改责任,前七轮16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率达到86%,建立完善制度446项。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协助区委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围绕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领域查找问题25个,推动全部整改到位。守住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通过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组织滚动式、全覆盖的监督检查103次。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督促做好调研排查、纠正整改、监督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的重要内容,对巡视反馈、巡察移交、信访举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从严查处。2018年,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理42人,通报曝光8批19人次,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
(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大力开展执纪执法攻坚行动,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51件,同比增长13.2%;立案127件,同比增长16.5%;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9件;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大棚房”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查处村(社区)书记、主任违纪违法案件16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98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5%、28.5%、5.7%和2.3%,结构不断优化。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严肃查处基层公职人员涉恶腐败2人,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2起。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实行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主办人和主审人制度,创设案件审理受理审核程序,加强一般性审查谈话场所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办案。
(六)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等法律法规,并对全区党风廉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完善干部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成长锻炼机制,依托区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融合式培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纪法综合学用能力。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宣传,在国家级媒体刊登各类稿件9篇,信息工作长期保持在全市排头兵位置。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主动排查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灯下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抓得还不牢,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不够坚强有力,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还不够坚决彻底;个别单位和部门“四风”问题仍然相对突出,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防反弹、防回潮任务还很艰巨;一些领域的腐败问题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全区政治生态还需要加大净化修复力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在先进理论指导下和基层发展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了重要启示。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原则不动摇。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责使命。我们必须立足专责机关定位,健全监督监察体系,更好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特殊历史使命,确保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顺利实现。
(二)必须始终坚守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放松。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新使命。我们必须积极协助区委从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出发,从研究解决全区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入手,朝着深度优化全区政治生态目标迈进,不断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必须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偏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新时代有效赢得民心,最根本的就是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
(四)必须始终坚决扛起反对腐败的政治责任不懈怠。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新体制的制度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根治腐败,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五)必须始终坚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不松劲。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我们必须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更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放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使各项工作做到科学严密有效,符合上级精神、切合区情实际、具有时代特点,始终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
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聚焦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查调查,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督促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等突出问题。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完善责任体系。协助区委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修订全面从严治党“四责”清单,促进“四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延伸拓展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应用覆盖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尽职履责。加大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党组织严格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完善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问责事项办理质量的检查,防止问责不力或者泛化、简单化,以精准问责推动担当尽责。
净化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采取专项监督等措施,动态分析、精准研判各单位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准确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积极践行“三项机制”,及时澄清正名失实举报,常态通报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树立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鲜明导向,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稳中求进深化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调高效。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加强兼职监察员队伍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全面高效覆盖,确保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努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全区党政机构改革,高质量推进派驻机构深化改革、区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调整各派驻机构的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针对职能部门重要工作和主要业务,大力探索“嵌入式”监督路径,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健全执纪执法一体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两个“1+N”制度体系,以及市纪委监委相关配套制度,重点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派出监察等职能,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有序衔接,推动纪法一体化运行,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四)立足“四个全覆盖”,在系统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上有新作为
紧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抓重点。加强对打赢“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六个专项行动、重大项目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刀。认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意见,逐一销号整改。督促职能部门严格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执法。督促作风建设各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具体办法情况,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等“四风”问题,深入开展烟(卡)、违规吃喝两个专项整治,盯住关键节点,从严查处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整合监督力量,优化流程更规范。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狠下功夫,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办法,明确监督职责分工、内容流程、工作机制,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探索“大数据+智慧纪检监察”的新路子,打造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平台,健全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坚持常态常在,运用“四种形态”重实效。以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为重点,在系统化、项目化、信息化监督机制上持续创新突破,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对巡视巡察、责任制检查、审计、履责记实等监督成果的系统集成,增强监督有效性。
(五)发挥巡察政治体检功能,主动融入巡视巡察一体化战略格局
不断深化巡视同步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积极配合区委构建“1+3”联动整改模式,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化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我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效,对照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江苏省反馈意见、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18个县(市、区)发现共性问题、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常州市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整改,把握好巡视整改与区委各项重点工作的“共振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准确把握巡察政治定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以及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区委巡察,积极配合市委开展交叉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集中专项督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突出群众关切,深入查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为深化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将区委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推动巡察监督由查纠问题向标本兼治、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由单打独斗向形成合力转变。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有效贯通,健全完善成果运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高压惩腐态势。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查处金融、环保、民政、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案件,在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实现新增案件得到明显遏制。
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细化实施办法,落实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严格规范高效履职。着眼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严厉打击“官商勾连”“亲而不清”行为,也要严肃查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吃拿卡要”等问题,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为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健康环境。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衔接,努力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对全区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揭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环节、主体等各方面特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防止问题滋生蔓延。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发挥个案和类案的警示教育作用,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以案促学,持续增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思想自觉。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新成效。要围绕群众关切,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会同职能部门继续推进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大棚房”问题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紧盯群众身边,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配合省、市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绝不手软。深入研究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提升“三资三化”,推动农村村务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全力保障我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度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查办。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度和实效,不断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建成“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建强班子,实现聚合聚力。带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理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始终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履责,做到议而决、决而行、行而果。带头从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请示、该报告报告,充分体现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做组织面前的“透明人”。带头营造健康的工作关系,倡导“工作的支持是最大的支持”,做到对领导尊重不迎合,对下级信任不放任,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塑造“政治统领、知识赋能、深耕主业、连接共生、正人律己”的过硬团队。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做强本领,实现善作善成。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年”新北版本,大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德才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深入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实施基层干部全员跟班锻炼计划,探索实行新进年轻干部导师制,着力提升纪法双施双守的能力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调研,增强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提升学习思考、研究部署、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主动接受监督,实现立德立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更高的标准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更严的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工作规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回避、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办案质量责任制、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等内控制度,扎紧扎牢自我监督的制度笼子。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终身追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更加具体,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更加常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加公开,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北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种好幸福树、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更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