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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三管齐下保障基层案件质量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05-05 分享 

新北区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检组织实际,运用“三员机制”来促进和保障基层案件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是做好“审核员”。积极推进“三推一改”和“三审一评”工作,严格乡案协审制度,对乡镇案件实行全程留痕监督审核。对乡镇基层案件,在原来上会讨论处分前协审的基础上,增加乡镇基层审理组正式受理前预审,预审合格才能正式进入审理环节,从而更好地纠正和预防案件审查环节存在的问题。

二是做好“教练员”。“打铁必须自身硬”,针对基层纪委工作人员科班出身少,专业素养和办案实践缺乏的现状,区纪委监委通过多种途径切实提高基层纪委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实际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成立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库,制作模拟案卷,举办工作论坛,随时学习讲解最新党纪条例规定。

三是做好“协调员”。加强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等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做好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相关问题的协调指导。案件监督管理室扎口负责案件线索的移送、交办、文书开具等全案流程协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发挥日常协调指导,案件审理室负责专业问题咨询把关和协调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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