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谈话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从“静态、动态、常态、长效”四方面入手,着力构建立体化谈话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以静态化建设标准巩固谈话安全硬件水平。严格执行一般性审查谈话场所设施配备与场所选址“内”“外”两类标准,重点把握全方位软包、全方位监控、应急电源与消防设施等核心要求,提升谈话室整体安全水平。注重功能延伸,在建设审查调查谈话室的基础上,根据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需要,建设约谈函询室与谈心谈话室,通过布置党旗、党徽、廉政文化标语等形式浓厚关心关爱氛围,拉近与党员干部的距离,唤醒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让党员干部能主动打消顾虑、敞开心扉谈问题,在党员干部自我纠错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誉与威望。
二是以动态化防控措施消除谈话安全风险隐患。切实通过严密细致的安全工作,做到谈话工作开展到哪里,安全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逢谈必听,谈话前对被谈话人员个性背景不清楚的,要听取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逢谈必查,谈话前对被谈话人员身体情况不清楚的,要查阅相关医疗记录;逢谈必录,谈话对象的身体状态要在谈话笔录中予以体现;逢谈必接,凡是谈话的,必须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逢谈必问,谈话后需过问并掌握谈话对象动态。
三是以长效化运行机制完善谈话安全管理架构。对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区管理工作经验出台《新北区一般性审查谈话场所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谈话场所管理主体、监督主体、使用范围及审批流程,配套《谈话安全三项责任清单》,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谈话人员、安全员和监控值班员各自的责任,做到明责知责。同时,由案管室牵头,吸纳各部门安全员成立安全保障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与急救知识培训,提升安全应急意识与工作水平,逐步形成以制度为平台、以队伍为载体的规范、高效工作局面。
四是以常态化监督检查压紧谈话安全各项责任。立足构建深化心防、人防、物防、医防安全防控总体要求,以《一般性审查谈话安全检查表》为指引,由案管室对全区谈话场所开展定期检查。以上级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推动基层单位主动学习谈话安全要求、整改问题隐患,从而推动各单位和部门不断总结有益经验,并逐渐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制度。通过监督检查绷紧安全责任弦,不断提升谈话安全工作水平,坚决守住安全工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