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优化日常监督方式,发挥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镇(街道)纪(工)委合力,对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三重一大”事项强化“贴身”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避免“蝇贪蚁腐”行为的发生。
细化制度明要求。从建章立制入手,推动各镇(街道)党工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镇(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有效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督促各镇(街道)完善村(社区)“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村(社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的要求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从教育宣传发力,以专题会议、专项培训、抽查考试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集中学习和研讨,让领导班子成员熟知、一般工作人员熟悉相关制度和程序,将工作要求融入日常履职。
强化监督重落实。加强会前监督,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事先通报机制,职能部门于召开会议的三天前将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报送各镇(街道)纪(工)委。镇(街道)纪(工)委提前审阅资料、梳理潜在风险点,填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表》报所联系的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邀请派员列席。加强会中监督,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累计列席镇(街道)党(工)委会议36次,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合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方面,主动提出监督意见,做到红脸较真。加强会后监督,镇(街道)纪(工)委组织相关村(社区)纪律监督工作组、纪检委员,深入施工现场等实地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资金额度高、风险点高、环节复杂的项目,监督决策是否贯彻落实、实施过程是否公开透明。
优化决策提实效。把好专业评估关,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督促职能部门在会前听取审计部门、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的意见,进行决策评估;对老小区改造、河道生态修复、幼儿园招生扩班等民生领域事项,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把好定期检查关,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动,累计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提出完善建议106项。把好考核追责关,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要求各部门对本年度“三重一大”事项应报尽报,今年以来,已先后对7名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党员干部廉政约谈、诫勉谈话,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