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积极探索巡察机构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协同作战”机制,着力形成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监督全链条,扎实做好对村(社区)巡察工作。
实行人才互通。充分发挥巡察机构“熔炉”作用,在区监委向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改革工作中,推荐镇(街道)具有巡察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为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夯实人才基础。调整完善巡察人才库,吸收专、兼职监察员入库参巡,充分发挥其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作风优良、熟悉村(社区)党组织的优势,提升其对巡察工作熟悉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为后期提升巡察整改监督质效夯实业务基础。
实行信息互通。巡察准备阶段征询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意见,了解掌握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关注的重点对象,勾勒被巡察党组织初步画像。巡察了解阶段,针对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的问题,会同监察员办公室在一定程度持续挖掘,做到既全面精准掌握问题,又不打草惊蛇,同时为监察员办公室优先、及时、高效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做好前期准备。巡察整改阶段,巡察机构、监察员办公室同步掌握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报告以及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优质高效开展。
实行责任互通。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改阶段,巡察机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推动整改落实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整改阶段,监察员办公室把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直至问题办结、整改完成。全年集中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由巡察机构会同监察员办公室等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推动巡察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