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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助推“大棚房”专项整治落实落细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02-13 分享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加速推进区“大棚房”专项整治整改,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以“精准定位,靶向治疗,攻坚克难,严肃问责”为抓手,以“四个整改”为指引,以聚焦问题为导向,强化专责监督力度。为全区“大棚房”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意识提高站位,形成合力抓整改。新北区纪委监委以上级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的精神为指引,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理念,切实加强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各镇(街道)纪(工)委之间紧密联系,厘清责任主体,用强有力的专责监督,督促区相关业务部门、各镇(街道)以及违规“大棚房”属地村(社区)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杜绝相互扯皮、敷衍塞责;增强区业务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之间业务联系,真正做到“拧成一股绳,劲儿往一处使”,全力推动落实“大棚房”专项整治。

吃透精神领会政策,强化执行抓整改。新北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省、市、区委“大棚房”整治专项部署,积极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以邀请区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开展专门授课的形式,开展专项业务学习,强化对专项整治让“农地回归农用”认识,坚持“违规问题‘应报必报须全报’”、“‘农地非用’必须改”,“‘存疑问题’全力改”的整治原则,牢固业务素养,精准有力监督。

精准研判对症下药,推进落实抓整改。自区“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北区纪委监委主动与区农业农村局、国土分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和问题线索。并定期多次召集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问题属地镇(街道)分管党政领导和纪(工)委书记,开展专项座谈,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缜密梳理,细致分析,逐一过堂,按照问题实际情况,明确整治责任要求,细化监督环节。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畅通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镇(街道)纪(工)委之间沟通渠道,发挥联动优势,消除监督盲区,细化监督流程,强化监督力度,助力专项整治攻坚克难。

严肃纪律问责追责,全面监督抓整改。新北区纪委监委将专项整治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进行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对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问题,以及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从重从严问责追责。并根据查处和问责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有效警示震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和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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