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纪委监委科学运用廉政档案,有效整合廉政信息,坚持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一是建立廉政档案。精准聚焦干部个性化信息,明确廉政档案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和廉政信息。坚持把廉政档案运用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当中,使之成为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政画像”,既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又促进廉洁自律。
二是规范动态管理。对廉政档案进行痕迹化、动态化管理,根据党员干部职务调整或个人报告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信息,有效拓展廉政档案信息覆盖面,确保档案资料全面、内容清晰、数据真实。
三是系统整合线索。对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反馈、审计移交、信访举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掌握的问题线索全面归入廉政档案,整合对应的处置意见、办理结果,为评先评优和对标“德能勤绩廉”选人用人标准的精准研判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严控意见回复。变“死档案”为“活材料”,为因选拔录用、表彰推荐需要资格审核的党员干部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根据廉政档案实事求是评价其廉洁从政情况,对侵害群众权益、漠视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及时给予否决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