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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11-20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719日至10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同时延伸巡察了常高新金隆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常金控)党支部和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苏环保)第二党支部。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常高新集团党委工作专题报告,实地走访调研和核查集团子公司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资产情况12次;查阅党建工作台账、党风廉政建设台账、经营管理台账、财务账册等1337本;发放民意调查问卷261份;开展个别谈话142人次;张贴巡察公告30份,收到群众来电7次、短信2条;列席集团总经理办公例会1次,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2次,召开座谈会6次。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专题学习教育抓得不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力。

(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强,统揽改革聚力发展的能力不强,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安全生产意识薄弱。

(三)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不足。资产负债率偏高,或有负债管控不足,资产运营效率不高,金融资产风险管控不到位。

(四)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坚决,党的领导内嵌公司治理不紧密。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六)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党支部设置不尽合理,基层党支部力量薄弱,考核导向作用不明显。

(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干部队伍结构不优,薪酬和奖惩机制不完善。

(八)纠正“四风”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

(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执行不规范,部分工程建设程序违规,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工程合同执行不到位,部分工程内控制度缺失,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有漏洞。房屋资产管理不完善,土地资产缺乏有效管理。

(十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税收政策把控缺失,不良资产核销手续不规范

二、意见建议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要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集团的学习、普及、落实,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任务中体现国企龙头担当。要当仁不让履行党委职责,落实集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府职能的统一。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管理团队、优势企业集中。要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全面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团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要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规定,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支部换届,配齐加强基层支部力量,不断夯实集团的基层基础。要建立适应集团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合理设置薪酬制度和考核制度,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三)坚决抓好责任落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强化主体责任,集团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严从紧从硬。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力度,为集团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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