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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06-03 分享 

2019年端午节将至,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1.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兼高铁常州北站综治办副主任谢乾宏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谢乾宏在担任高铁常州北站综治办副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期间,累计36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0621元。组织调查前,谢乾宏退缴上述违纪款项。谢乾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春江镇农村工作局党支部书记郑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问题。2016年底,郑强在新北区公园九号酒店接受承接春江镇拆迁工程的老板张某某组织的宴请,并收受张某某所送的香烟卡一张(内含5条软中华香烟)。郑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奔牛镇陈巷村党总支书记叶坚栋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月,奔牛镇陈巷村党总支书记叶坚栋、会计吴敏、奔牛镇人社科科长唐国荣等人在陈巷中丽布厂协调企业年租金事宜过程中,接受中丽布厂负责人徐某某组织的宴请。叶坚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吴敏、唐国荣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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