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城建局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巡察组向局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反馈会后,局党工委高度重视,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立即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并于1月2日召开局党工委会议,迅速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1月3日起,局党工委自上而下开展整改落实谈心谈话,组织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开展调研活动。1月17日,局党工委编制完成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清单,细化工作计划,逐一分解任务,分工负责整改。1月21日,召开局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刻反思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受领整改任务。1月28日,局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反馈问题的问责工作。
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局党工委会议4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9次,针对反馈的26个问题制订了82项整改措施,并逐条细化了工作计划,新出台或修订完善14项工作制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规定,对下属10个党支部进行问责,约谈10个支部书记,3个支部作书面检查,1个支部作全局通报。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都已着手开展整改,其中:2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6个正在持续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局党工委一些下属支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工委书记带头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自反馈会议以来,局党工委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并观看《孤岛32年》教育短片;专题学习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和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烟(卡)等纪律要求的通知》、区纪委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市纪委禁令要求的紧急通知》的两项整治有关文件;组织学习《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同时,要求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所在支部就以上学习内容参加支部学习40余次。三是切实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工作。印发《2019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党工委中心组12项学习重点、党员学习计划、业务培训内容和廉政教育活动。对照《通知》,10个党支部也同步编制党建工作计划,就全年党员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列出了详细的清单。四是加大检测学习成效力度。将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检验相结合,通过在全局范围内举办党建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2. 关于“敢抓善管的担当精神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和部分事业单位法制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两个责任”要求深刻剖析,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从履职尽责上找疏失,从教育督导上找缺项,针对剖析出的问题,制订措施,深入整改。组织开展局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常州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常州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和《常州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梳理局党组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关于城建局党工委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分管工作和分管部门再次明确,已报区委组织部审批。三是印发《关于建立城建局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明确党建工作联系具体要求,强化局党工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机制,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参加联系点支部会议50余次。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全局法制学习列出具体实施计划,提出学习要求。
3. 关于“局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定程度存在本位主义思想。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事先没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充分讨论科学决策不够到位。有些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局党工委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关于城建局党工委工作分工的通知》,因现阶段涉及机构改革,区委组织部未批复。二是组织学习《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局党党工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党工委共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3个。组织学习了现行区、局“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修订完成《局党工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决策的具体内容、决策程序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细化。四是着手草拟《局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局行政议事决策规则》,计划4月内印发并执行。
4. 关于“局党工委班子开展专题教育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刻反思“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学习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吸取教训,弥补不足。根据区委、区政府今年关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要求,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积极主动落实到位。二是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补齐“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查摆问题不够全面的短板,局党工委班子带头编制存在问题清单7份,向局属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43条,各党支部编制存在问题清单10份。编制完成《区城建局党工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活动期间针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中取得成效不明显的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剖析整改。局属各支部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局党工委和主要负责人形成主义、官僚主义存在问题清单。
5. 关于“下属党支部开展专题教育不严不实,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2019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局党建工作重点作出明确,并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活动进行部署。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者党务能力培训,编制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建局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局党员学习内容和频次。各支部根据自身情况编制党建工作计划,就全年学习和活动内容、频次做明确规定。三是把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和指引,要求每个党支部安排1名支委作为会议记录员,未设支委的支部由党务工作者负责。四是着手草拟《城建局2019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比重,将支部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记录台账等作为必考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倒逼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6. 关于“局党工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缺乏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培训与指导。班子成员多数偏重分管条线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投入精力较少。下属事业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局党工委至少每半年研究1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并听取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至少每半年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局党工委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作用发挥。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党工委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全年不少于6次,班子成员为支部党员干部讲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并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三是印发《2019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局属10个支部分别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细化支部活动和学习内容,压实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四是印发《关于建立城建局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明确党建工作联系具体要求,强化局党工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的工作机制。五是着手草拟《城建局2019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党工委班子成员参加联系点支部活动学习均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分值,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比重。六是印发《关于在全局党支部中开展“先锋支部”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基层、打基础,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干部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7. 关于“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党内制度。二是完善局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党建工作联系具体要求,严格规定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必须参加的支部活动内容和频次。三是印发《关于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局属各支部开展《条例》的学习宣贯,规范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工作上台阶。四是把“三会一课”列入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五是推进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要求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员活动,每次聚焦一个主题,全年活动不得少于12次。六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半年召开1次。七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的组织活动。
8. 关于“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底,为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工委专门印发了通知,党工委委员到联系点所在支部参加并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支部生活会议都按新要求规范进行,会议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在全局党建工作要点中,进一步严格要求局属10个支部规范进行组织生活,规范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完善局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必须指导联系点支部开展党务工作。四是局党工委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并要求局属各支部开展《条例》的学习宣贯,学通支部工作要求,学懂支部规范流程,提高支委特别是书记的党务工作能力,推动党支部工作上台阶。五是强化全局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者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同时,落实各支部自行编制学习计划。
9. 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规范组织程序,开展定期和专题谈心谈话,围绕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二是完善局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必须经常性深入指导工作,调查分析联系点所在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帮扶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明确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谈话频次,确保谈心谈话谈的真、谈的深。在全局范围内普遍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由局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对所属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50余人次。
10. 关于“下属党支部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党务干部没有配强配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熟悉党务工作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对支部工作重要性和规范性的认识。二是借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要求各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时支部委员一并参加。三是印发《2019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压实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四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者党务能力培训,编制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党员学习内容和频次,并要求各支部自行编制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培训。五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质安站支部在扬尘管控、市政绿化管理所支部在晋陵北路建设中成立了临时党小组,为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带头示范效果。
11. 关于“下属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不高。部分党员先锋模范意识有所退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工委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局属各支部开展《条例》的学习宣贯,通过住建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规范党支部工作,切实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推动党支部工作上台阶。二是印发《2019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压实责任,压力层层传递。三是根据《关于在全局党支部中开展“先锋支部”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基层、打基础,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干部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四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者党务能力培训,编制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党员学习内容和频次,并要求各支部自行编制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培训。
12. 关于“下属党支部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局属各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宣贯,切实提高对党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二是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重点针对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者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培训。三是要求每个党支部安排1名支委作为会议记录员,未设支委的支部由党务工作者负责。四是着手草拟《城建局2019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比重,倒逼在意识上增强对党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3. 关于“巡察中随机抽查了多名近三年新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发现存在入党志愿书有些应填写栏目空白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个别党员入党材料缺失问题,展开梳理调查,查明了问题原因,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材料。目前,市政绿化管理所2名党员入党材料已经补充完善,新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入党程序执行。二是印发《关于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局属各支部开展《条例》的学习宣贯,就党员发展的最新要求开展全面学习。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的通知》,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四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培养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个环节有人把关、每个节点有人负责、每道程序符合规定,确保发展程序规范、填报及时准确、材料手续完备。五是着手草拟《局党员发展操作规程》,指导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六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者党务能力培训,明确全年学习内容和频次。各支部自行编制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七是加强档案审查归档,在各支部负责整治党员发展资料台账的基础上,局党工委要求综合处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发展资料台账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无误。
14.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利用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带头学,在自己学好的基础上,重点向联系点所在支部宣贯思想和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组织学习《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消除麻痹大意、畏首畏尾的消极思想,增强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局党工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中纪委“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省委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全局的具体表现形式,深入排查存在问题,收集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编制整改清单。期间,局党工委班子带头编制存在问题清单7份,向局属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43条,各党支部编制存在问题清单10份,活动得到扎实有效推进。四是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在全局范围内普遍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由局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对所属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
15. 关于“存在‘慵懒散’‘中梗阻’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局党建作风建设暨“重大项目攻坚年”推进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攻坚年”和党建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动员全局上下认识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正风肃纪,凝心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表彰了优胜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鼓励优秀先进,激励干事创业,激发工作人员的激情和锐气。二是组织学习《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全局履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着手草拟《住建局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住建局行政议事决策规则》和《区住建局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内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部门联动。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进步一加强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强调主动担当作为,切实为基层、群众和企业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五是对2018年全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出台对2018年全局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一一指出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考核。
16. 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存在递减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局属各支部书记与局党组书记签定《2019年度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签署《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明确局党工委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强调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要主动为普通党员上好党课,党风廉政建设要经常提,运用好身边案例,起到时时警醒的作用。三是进行岗位风险排查。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梳理个人分工情况及排查岗位风险点,查找内控机制漏洞,范围覆盖全局所有部门、单位和在岗在编人员,共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200余份,通过梳理个人及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严守纪律要求,使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形成监督措施,强化风险防控。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丰富抓党风廉政建设手段,加强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强调主动担当作为,特别关注高风险条线、高风险部门和岗位。
17. 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工委书记带头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年初召开全局党建作风建设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以更大力度深入推进全局作风建设。三是规范全局谈心谈话,要求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普通党员的思想情况,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防微杜渐。四是进一步加大局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把联系点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作为平时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五是召开全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迅速贯彻落实市委警示教育大会以及市区两级纪委关于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两个专项整治精神。
18. 关于“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局范围内普遍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由局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对所属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50余人次。二是组织召开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联系点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压紧压实主体、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局谈心谈话,就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层层传递压力。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建局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廉政教育内容和频次。五是根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10个支部书记进行约谈,3个党支部作书面检查,1个支部作通报。六是召开全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主动运用好“四种形态”,早提醒,早防范。七是不定期开展工作作风明察暗访工作。
19.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梳理完工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尽可能完善到位。同时,要求各建设单位对新建项目,规范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执行工程量变更程序,对擅自改变工程内容、增加工程造价的行为进行抽查。二是在已完成121个存量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委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批复相关要求。目前共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35份,并积极对接建设单位,提请区政府明确存量项目解决办法。三是积极对接联系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提请区政府于2月2日召开“明确基建项目审查有关问题”专题会议,明确我局在工程项目审查过程中的委派权限。现已草拟《关于加强全局建设项目工程审查及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通知》,现已完成草拟相关文件。四是积极开展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工作,年初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议了解情况,制定整改计划。计划在3月底完成修订可行性较强的《城建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20. 关于“对照区委下发的《关于2017年区委前两轮巡察发现突出问题的通报》《关于巡察各镇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局党工委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梳理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完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规定整改期限,加快整改销号。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常州市新北区城建局监察审计问题整改和督查办法》,目前已完成2016-2018年局内审发现问题的梳理。同时做好内控总结工作,完成2018年度全局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三是区审计局2015年对民防局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共涉及4项,3项已经整改到位,另有1项正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处置。
(二)基本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263’专项行动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8年完成的村庄污水收集项目开展现场督查。二是2018年污水管网建设完成93.5公里,村庄污水收集完成58个村,组织召开全省村庄污水收集现场推进会;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市级考核任务17条,列2018年度全市“263”考核中排名第一,完成年度任务。三是研究污水管网、村庄污水收集、黑臭水体治理建设计划。会同区财政、环保、规划、国土以及黑牡丹建设、新美水务等相关单位研究2019年污水管网、村庄污水收集建设计划。组织对各镇2019年村庄污水收集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已完成2019年市政污水管网、村庄污水收集、黑臭水体治理建设计划编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建设任务,建设计划已经区农业农村局会签,已流转给区财政局、环保局会签。四是定期召开推进例会,协调解决矛盾。召开治黑办例会,研究2019年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关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各主体任务,目前正在向各建设主体征求意见。协调推进海绵改造项目,新龙小区、红河路南侧人行道等项目恢复施工。牵头学校、市海绵办与市发改委、财政局协调解决北郊高中海绵改造建设矛盾;定期召开海绵推进例会,现场检查新龙小区、东风河生态岸线改造、红河路南侧人行道进度,指导技术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建筑装潢垃圾再生利用项目。1月底成立项目建设推进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议,大力推进项目前期进度。2月初进一步细化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根据PPP项目相关规定,细化每个月的重点推进内容和明确进度节点。3月上旬召开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牵头的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专家评审会,会后根据各位专家意见,现正督促咨询单位加快修改。三是加快城乡建设计划项目推进。为提升建设计划的完成率,对基本确定的建设计划,目前已经拟定了住建局建设项目的推进计划,确定了各项目前期各节点的推进时间要求以及开工后每个月的主要建设形象和完成投资额,明确了推进各项目的责任领导和部门。待正式建设计划印发后,下发《2019年住建局项目推进计划》。同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议,局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处理疑难问题。今年由城建局负责推进的局本级项目共84个,包括续建项目25个;新建项目36个,其中13个为2018年计划结转项目,目前均已开展了方案、施工图及招标等前期工作;2019年计划中新增加项目23个,正按时序计划有序推进。
3. 关于“民生工作存在短板。局党工委对城市管理深入思考和主动实践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走访各镇(街道),对全区安置房需求和在建现场进行调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2019安置房建设计划》草案,在多方听取建议并多次修改后定稿,并入《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目录》,已于3月6月区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计划待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区政府审批通过后正式发文。二是召开城管工作座谈会,梳理目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出环卫保洁有死角、店招店牌缺损、部分玻璃幕墙不整洁、餐橱垃圾收集处理缺口大、违章建设拆除阻力大、公共自行车点位设置不规范等市容市貌管理问题。组织执法大队对核心区进行现场排查,研究后期改进方案。下一步将结合轨道1号线沿线整治,排好工作时间表,力争6月按期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小区物业管理力度。持续开展老住宅小区环境提升整治,起草完成《2019年老住宅小区提升整治计划》,待区政府《2019年全区城乡建设计划》印发后,即可完成办文,年内全部整治到位,补齐民生工作短板。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修订《新北区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草稿编制,计划3月底正式向全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起草完成《关于加强新北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提请区政府讨论通过。四是明确了2019年计划维修的道板范围,完成了主城区大面积破损道板和老化绿化板块的统计工作,编制年度市政设施和绿化景观改造计划,细化改造措施。目前已委托设计确定改造方案。五是明确以提升生活垃圾处置场地环保标准为整改的主要内容,重点对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进行废气收集处置、设备更新。着手实施点位问题和数量的收集工作。3月上旬会同新环公司现场踏看站点情况,讨论实施方案。
4. 关于“管理体制机制有待理顺”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区编办做好本轮机构改革工作,编制完成局本级“三定方案”草稿,报编办审核,着手开展各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梳理部门权力。二是着手草拟《住建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住建局行政议事决策规则》和《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局决策运行体系,计划4月底印发并执行。三是积极对照自身岗位职责,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寻找廉政风险点,并提出自我防范措施。通过梳理个人及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严守纪律要求,使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形成监督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5. 关于“尽管局党工委在2016年印发了《党工委工作规则》,但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手草拟《住建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住建局行政议事决策规则》和《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局决策运行体系,计划4月底印发并执行。二是要求局属各支部就新修订的各项《决策规则》开展学习。三是在会议安排中,严格区分党工委会议和局行政会议,安排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
6. 关于“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局各部门和单位对区内现行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并组织学习。与区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学习、请教经验。二是着手草拟对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检查监督要求。计划于3月正式开展对区建管中心等局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盘点考核,并于年内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草拟局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三是全面疏理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固定资产档案完整性的补录工作,并对实物现状逐一查看,完成资料中位置、面积、状态的再梳理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下一步将着手草拟规范使用固定资产实施细则。四是高铁公园所有房屋水电费已经全部缴清,近期将发函敦促缴纳租金。联通基站、原旺达造纸提升泵站空置房租金缴纳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认识再提高。坚持局党工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城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局党工委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清单、工作计划和销号进度3张表,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重点在加强党的建设、“263”专项行动、固定资产管理、工程财务审计等方面进步一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切切实实通过整改落实填补工作漏洞、提高工作水平。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先定好规矩,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目前,我局已经出台多项制度,并有《局党工委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局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局行政议事决策规则》等一批制度正在起草或者征求意见阶段,近期将加快文件的出台,尽快完善制度体系,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城建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城建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是成效力争更好。把整改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对城乡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区城建系统落地生根,并以之引领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城建水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127166;邮政信箱:新北区衡山路8号704室收,邮政编码:213022;电子邮箱:cgcj@czxd.gov.cn。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