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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9-01-18 分享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是区委区政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9年春节将至,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1.春江镇滨江社区党总支曹家塘原党支部书记张杜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张杜刚擅自将9000元政府补贴、补助款以秸秆焚烧加班费名义发放给曹家塘筹备小组3名成员。同时,张杜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7月,张杜刚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龙虎塘街道环安中心安监科科长张永健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5月至8月期间,张永健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招待,并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2018年6月,张永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全区各级党组织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一以贯之,务求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主要负责同志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和反对各种歪风邪气,形成“头雁效应”。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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