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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做好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二次整改工作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12-26 分享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和省、市、区委全会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团区委按照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风”顽固问题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就上一轮中央巡视江苏(2014年)以来作风建设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近日,对之前发现的四个问题进行二次整改。

一是细查深剖找问题。全面对照自我剖析、梳理廉政风险点,主动查找出4个具体问题,并结合问题清单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同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巡视江苏省反馈意见、省委巡视18个县(市、区)发现的共性问题等,在公务接待等作风建设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找实存在的“四风”问题,强化自我常态化监督。

二是立行立改快落实。对自身查摆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能够立行立改及时纠正的,按照时序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提出具体办法,明确完成时限。确保逐个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业务,严抓责任落实,推动解决作风建设问题。

三是完善制度促规范。对团区委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结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推进源头防范。依据区委文件要求和团区委工作实际,制定《新北团区委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确保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区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反馈的相关问题,明确团区委相关费用发放制度。制定了《第六批“ i青工程”赴地方挂职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i青工程”赴地方挂职工作的开展,推动挂职工作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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