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根据区纪委关于《新北区2018年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五项工作方案》以及《对2016年、2017年全区脱贫结果开展核查的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薛家镇纪委高度重视,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阳光扶贫”脱贫核查工作布置会,薛家镇党委副书记花震言、纪委书记张国英、副主任周鹏峰、扶贫办副主任王如兴、扶贫工作组各业务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会计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纪委副书记夏玲玲布置安排了2016年、2017年脱贫结果核查工作,对此次工作的核查时间、核查内容、核查方式、工作要求做出了说明,并强调了此次核查工作要点:一是脱贫标准、脱贫程序,以及台账资料的检查要点,二是脱贫家庭收入计算参考依据,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扶贫办副主任王如兴根据市级交叉互查的结果和本次核查通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阳光”扶贫工作开展业务工作布置指导;各工作组根据镇“阳光扶贫”领导小组文件中的各工作组的职责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此次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提问解惑;周鹏峰副主任针对此次工作做强调讲话。
最后,纪委书记张国英对进一步做好“阳光扶贫”脱贫核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瞄准“关键点”,在工作质量上围绕“脱贫户收入计算依据和具体构成,是否达到标准”“脱贫退出程序是否公开、手续是否齐备、档案是否完整、结果是否公正”、“脱贫户情况确认,手续签字是否真实”、“脱贫低收入户共同生活的成员是否共享收入与开支”等4个方面开展监督核查;二是突出“关键人”,在责任落实上围绕分管扶贫领导、纪委书记、扶贫办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两个责任”开展监督检查;三是落实“关键事”,入户核查,在群众关注的问题上围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