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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廉洁“硬伤” 严控意见回复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06-27 分享 

坚持履行廉政审核职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排除廉洁从政方面有“硬伤”的干部,推荐出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建立廉政档案。精准聚焦干部个性化信息,明确廉政档案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和廉政信息。坚持把廉政档案运用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当中,使之成为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政画像”,既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又促进廉洁自律。

规范动态管理。对廉政档案进行痕迹化、动态化管理,根据党员干部职务调整或个人报告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信息,有效拓展廉政档案信息覆盖面,确保档案资料全面、内容清晰、数据真实。

严控意见回复。对因选拔录用、表彰推荐需要资格审核的党员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廉政档案信息,实事求是评价其廉洁从政情况,把侵害群众权益、漠视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予以排除,以良币驱逐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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