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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春江镇: 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夯实基层 两个责任的根基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03-26 分享 
  2018年以来,春江镇全面推动从严治党,积极实践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同时探索运用“第一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守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
  一是以上率下,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党政领导和各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教育、提醒和批评。近期,春江镇已完成8次函询、3次提醒谈话,9次批评教育和2次诫勉谈话。
  二是转变观念,全面推进全镇谈话提醒常态化。全镇各办事处、办局、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谈话提醒工作机制,纠正过去认为的“第一种形态抓得再好,也很难看到成绩”的错误认识,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明晰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责任担当。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要求,春江镇纪委正在抓紧完善健全《2018年滨开区(春江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细则(办事处、局办)》,不仅督促各级党组织将谈话提醒等工作落到实处,倒逼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还将表明春江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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