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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开展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检查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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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杜绝“节日腐败”,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等要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中小学、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了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检查。
此次督查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财经纪律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卫生部《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中“八不准”的要求,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禁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和支付凭证等年货节礼。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除外)。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参加有偿家教。严禁酒后上班值班。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对督查到的顶风违纪的问题将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严格追责,点名道姓通报和曝光。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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