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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桥镇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10-15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7月27日至9月14日,对新桥镇仲家村、史墅村、朱家弄村、孙家巷村、马鞍桥村、茶庵村、郭塘桥村、江湾社区、道乡社区、望湖社区、新龙湖社区、锦海社区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查阅了12个村(社区)党组织三年工作3大类218项档案资料;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关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发放问卷756份;对137名同志开展个别谈话;调研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新农村建设现场等12次;走访低保户11户;收到群众来信20件,来电2次,短信2条,现场接待群众6批8人次。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部分村“乡村振兴”意识不强,未立足本村实际、利用现有资源对“乡村振兴”战略作深入思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环境整治力度不足,部分村废品回收点乱堆放现象突出。社区网格化管理力量薄弱,社工持证上岗率偏低。精准扶贫对象入口把关不严。263”专项行动巡查监管不力。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组织生活会未及时召开或次数不足,台账记录时有造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开展或走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会议、党员大会、党课教育未按规定召开,次数不足,台账后补造假现象突出。

(三)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不够明显。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村(社区)台账记录未见民主讨论过程。领导组织村务建设不力,大部分村(社区)未组织村民小组长、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按时换届,有3个村未按规定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虚化。理论联系实际不紧,撤村建居后部分社区干部仍沿用管理行政村的方式方法,运用新理念运作社区的意识与能力不强。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村(社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重视不够,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到位,对邪教组织和人员缺乏洞察力。

(六)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村部分年份党建日常工作由非支委、非党员负责,部分村(社区)党费收缴不规范,对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党员缺乏管理措施。干部队伍力量不足,个别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后备力量储备不足;挂职大学生村官不参加村(社区)支委分工、不承担具体工作,驻村发挥作用不明显。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当,有10个村(社区)党组织慰问费发放至村(社区)干部中的党员。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不够有力。个别社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有发生。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部分村(社区)存在超标准购置办公桌椅现象。

(八)党员日常守纪监督不到位。部分纪检委员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履职情况未见记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不够,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2015~2017年共有12名党员因违反纪律受处分。

(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7年,村(社区)普遍存在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或研究次数不足、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未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现象。村(社区)班子成员违纪违规现象突出,三年内有17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被问责。

(十)廉政风险管控不力。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2015~2017年,有5个村(社区)10个工程项目发包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部分集体资产管理存在流失风险,部分村委改制企业拖欠转制款、土地租金等集体资金现象较为突出。

(十一)“三资三化”管理不到位。部分村(社区)土地租金、集体涉农补贴未能及时收缴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部分村(社区)固定资产调拨未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部分村委拆迁多年的办公楼等资产至今未核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十二)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村(社区)违规聘用工作人员、畜禽养殖场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二、意见建议

(一)突出政治思想建设,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增强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发展治理、精准扶贫和“263”专项行动。要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加强对邪教组织和邪教人员的发现治理。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推动“三会一课”落实常态化,强化制度规范,提高“三会一课”吸引力、参会率。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强化“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制度执行。要依法依规组织领导村民小组长、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及时换届。要重视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要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要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最基层扎根。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筑牢廉政反腐防线,以行之有效的方法预防微腐败。要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严肃整改纪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高效率、高质量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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