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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通报一批党员干部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8-06-13 分享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一批党员干部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春江镇综合督查组组长徐惠福因违反“三重一大”程序被问责。2014年1月22日,济农村获得春江镇支付的31.34万元村集体土地补贴预付款。2014年1月27日,春江镇济农村党总支时任书记陈洪方未经村两委“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个人决定将村集体资金20万元以土地补偿款名义支付给张某某。徐惠福未认真审核付款依据,即违规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同意了该行为。2016年11月,徐惠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科员戴彩虹因利用上班时间网购被问责。2016年2月8日,戴彩虹注册了偶买咖会员后,先后18次共花费4000余元购买了该网店商品,其中有3次为上班时间购买。此外,戴彩虹还通过介绍朋友使用其会员账户购买商品,从中获取返点。至2016年10月14日戴彩虹注册的会员账号共收到他人各类返点或优惠券3310.18元。2016年10月,戴彩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新北区新长江港口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长许锦因安全生产监督失职被问责。2016年8月14日,江苏恒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常州市安监局调查认定,许锦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能有效督促租赁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起事故负安全监督责任。2017年6月,许锦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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