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4日至9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罗溪镇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罗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罗溪镇党委将巡察指出的11个方面2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8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针对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7个,基本完成6个。区委巡察组对12个村(社区)党组织共反馈243个个性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28个问题、基本整改完成96个问题、整改未完成19个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镇党委将本次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对全镇各村(社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自10月12日巡察反馈会议后,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力争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提升基层党建和镇村工作水平,增强村(社区)干部工作能力。广泛发动全镇干部,切实将全镇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重视并积极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上来,努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了《罗溪镇党委落实区委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12个村(社区)分别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党政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并进一步细化操作性措施,凡是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都立即整改到位;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间节点抓好推进和落实,确保整改反馈意见条条有着落、件件能落实。
三是积极践行整改监督。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由党群办、纪委、人大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不坚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问责,以问责问效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党委(扩大)会议每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整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对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按节点顺利完成。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17个。
(一)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区委《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细化完善了《罗溪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指导和检查,每季度进行台账检查,全面规范村(社区)“三重一大”两委会议台账记录。三是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
(二)关于“化解群众矛盾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排查梳理全镇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化解稳控大突破专项行动,制定《罗溪镇重点人员包案化解稳控责任分解表》,落实首办责任,化解信访突出问题10余件。深入推进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对网格员开展安全、环保、长效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发现矛盾隐患,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作用,让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三)关于“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转发《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严格对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出台联系点镇干部工作职责文件,切实履行镇干部指导、监督职责,确保组织生活会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已督促各村(社区)在1月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组织生活会记录检查1次,确保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程序规范,查摆问题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落实《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和镇党委《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并详细做好《党支部工作一本通》等资料记录。自巡察反馈会议以来,罗溪镇完成158名党员组织关系内部转接,实现党员属地化管理。二是各村(社区)共排查老弱病困党员259人,建立上门送学数据库。三是对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时对其谈话。截至目前,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和台账记录检查1次。
(五)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普遍,学习方式呆板,学习停留在表面,结合村(社区)、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思考讨论的少,“两学一做”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党委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健全相关会议、文件制度,督促各村(社区)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溪星讲堂”13期,书记上党课1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知识测验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指导村(社区)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谋划村(社区)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个人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做到知行合一。
(六)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党总支未作专题研究部署;部分村(社区)对宗教场所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建设,提高党组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对于宗教工作新要求的学习、宣传、贯彻,规范龙珠山寺的宗教活动,采用以堂带点形式规范管理基督教活动点,实行圣礼、讲台、经济三统一,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抵御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七)关于“党总支书记对党建工作普遍认识不到位,党总支普遍研究日常行政事务多,研究党建工作少,党务干部业务不熟,台账记录不全、台账后补现象突出,党建品牌普遍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党委与12个村(社区)每年签定《罗溪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开展“书记党建面对面”活动,做好各村(社区)的党建指导工作。二是根据市、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村(社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三是各村(社区)党总支按照网格化党建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党组织进行调整,实现了支部建在网格上,党建工作全覆盖工作目标。四是各村(社区)围绕“溪星”党建品牌和“书记党建面对面”的指导,对党建品牌进行深化,挖掘拓宽党建工作的深度与广度。
(八)关于“党员发展台账记录不规范,党员评议不严格,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常州市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的文件要求,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标准,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实记录。二是各村(社区)明确党建指导员,落实村(社区)党建指导工作。三是加强对党费收缴及台账记录的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管理工作,目前已处置3名失联党员。四是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评优选优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关于“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根据最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增加党性教育的课程比例,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嵌入“党建+”元素,真正发挥党建阵地作用。出台联系点镇干部工作职责文件,切实发挥联系点镇干部指导、监督作用,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
(十)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村级招待费用的检查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定期抽查。立足日常监督,每季度对村级招待费进行检查,重点针对公务接待是否合规、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况等问题。二是对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办公用房面积进行排查,及时对面积超标的办公室进行更换或改造。
(十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目前镇纪委对照《罗溪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镇党委已完成对12个村(社区)的廉政约谈并对各村(社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完善了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组织对12个村(社区)进行统一打分,对考核落后的进行谈话,指导各村(社区)完善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
(十二)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月镇纪委开展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并在12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发挥纪律警示作用,做到对党员的早提醒、早防范。积极在各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蹲点干部、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把廉政教育常态化。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纪委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积极开展纪检委员培训工作,11月28日至30日已安排12名纪检委员到常州市委党校参加基层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今后将每季度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能力培训,把纪委工作能力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十四)关于“社区安置房维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社区安置房维修工程审核制度,已与12349平台运行商开发罗溪镇溪心社区服务平台。二是组织监察审计室、各社区重新审核出台信息指导价格,确保报修核定更加规范化。
(十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常新委办〔2018〕126号)文件规定,相关项目按规定到区级及以上部门办理立项和招标手续,同时需要在罗溪镇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公开招标。组织开展村(社区)零星工程招投标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配备设计、编标、技术人员,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指导、管理、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完善前期方案设计论证,变更签证超合同价10%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筹备成立工程项目专项督查工作组,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十六)关于“费用列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禁止各村(社区)以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为由发放慰问金,明确党员慰问金发放对象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并加强村(社区)财务把关监督。
(十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全面落实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严控财务审批和相关结报管理,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性收入收缴结算方式,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罗溪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集体经营收入管理。
三、整改基本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共6个。
(一)关于“壮大集体经济研究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制订了《罗溪镇“强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着力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引导有条件的村整合破旧校舍、厂房、仓库等原有资产资源,作为村级资产进行运作,已翻建标准厂房10764㎡,翻建店面房1800㎡,购买商铺4223㎡,增加村级集体收入168万元。走访调研村(社区)债务增长过快的原因,严控不合理的债务增长,拟订化解措施,完善预决算报告,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力争5年内基本化解村级实际债务。
(二)关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培育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合作社。扶持窑丼富兴合作社、鸦鹊小菜园等项目积极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二是强化扶贫攻坚,做好情况摸底。针对低收入户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缺乏劳力等具体情况,拟订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符合产业扶贫条件的项目制订详细推进方案举措。三是落实年终分配。建立村级分配任务分解表,对造血功能不足导致未分配的,通过政策扶持、盘活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逐步增加收益。对因矛盾较多等因素造成未分配的,通过召开村组会议,农户走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尽快实现分配。力争用5年时间落实到位。四是做好政策兜底,通过精准扶贫、政策扶持补贴、慈善救助、介绍工作、促进就业等举措帮助贫困居民解决困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113户181人。五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将专职社工持证上岗纳入社区全年考核,全年考取社工证18人。
(三)关于“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南江医药填埋化工固废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申请销案。溪南社区废机油桶清洗作坊、散煤堆存作坊已经取缔。城管部门做好日常巡查覆盖,撰写巡查日志,对新出现的“两违”苗头及时制止,第一时间开具“交办单”,并要求属地村(社区)及时拆除并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两违”监管与年终考核挂钩的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村(社区)长效管理,落实网格化治理工作,联合各村(社区)、物业公司对绿化带垃圾、乱堆放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培训教材,建立考试题库,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好安全教育相关档案台账。
(四)关于“个别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个别小区楼道长、村民小组长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着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调整3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人选和4个村(社区)会计(助理)人选,新招录3名村干部。统筹做好2019年党组织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动态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干部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同时综合年龄、学历等因素,做好村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五)关于“干部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强化管理。开展年轻干部培训班6期,其中理论学习4期,实战大练兵2期。二是在健全全镇工作机制上出实招。出台《罗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综合考核》,把干部思想建设、组织纪律、日常行为纳入管理监督考核的重点。三是进行“打通中梗阻,激发新动能”专项问题查摆。对“知责履责、实干担当是否强化,激发干事创业新激情新动力”查摆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村社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从落实整改向过程督导转变。四是针对聚源楼占用集体资产情况,进一步明确产权界定,协商后续资产处置方案,如仍需租用的,必须通过公开平台进行交易,及时续订合同;对于以往拖欠的相关费用,制订明确的还款计划,对拒不归还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
(六)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欠款追缴工作,已对历年欠款的材料进行汇总,已制定追缴措施,发放欠款通知,与欠款人进行协商,督促其按照计划还款。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清除历年欠款。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管相关账务处理,明确清理人员职责要求,厘清账目,严格审批。按“三资三化”工作要求来实施该项工作。严格按照“三资三化”资产处置程序要求,实施往来款项、科目调整、资产核增核减工作。对每一笔资产、资金处置、科目调整,做到审批到位、流程完备、符合政策要求。手续欠缺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规范村(社区)合同管理。及时对即将到期或者新增的项目进行梳理,定期上报及不定期抽查,确保所有项目必须登记备案。对于各类项目,符合条件的都必须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并公示,签订规范化的格式合同,目前已建成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台账。四是清理拖欠租金。根据对欠缴租金的企业发放欠款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清缴,拒不缴纳的将根据清缴工作要求诉请法律途径强制执行。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镇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407561;邮政信箱:罗溪镇通达路99号罗溪镇纪委,邮编:213181;电子邮箱luoxidzb@163.com。
附:
1. 青莲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409_34948.xls
2. 王下村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434_49111.xlsx
3. 龙珠山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446_53502.xls
4. 窑丼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458_40251.xls
5. 汤庄桥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510_31013.xls
6. 高巷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525_65999.xls
7. 邱庄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539_19513.xls
8. 温寺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559_56243.xls
9. 空港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608_92966.xls
10. 罗墅湾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620_74557.xlsx
11. 溪南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631_42906.xls
12. 鸦鹊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uploadfile/cznd_jiwei/2018/1225/20181225171639_32765.xls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