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现对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桥镇新龙湖社区大坝党支部书记张欢兴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张欢兴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公开招租,擅自将新桥实业公司位于乐山路26号房地产1幢2-16号共15间店铺出租。2017年12月,张欢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孟河镇荫莎村一组组长刘巧度受贿问题。2016年荫沙村二组村民赵某某、陈某某与刘巧度协调修路事宜,二人向刘巧度贿送了两条香烟和八条香烟卡,刘巧度个人收下两条香烟,八条烟卡作为给村民孙某某的补偿,后刘巧度通过置换土地的方式为赵某某、陈某某协调解决了修路事宜。2018年1月,刘巧度被诫勉谈话。